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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701 - 14750 筆)

處分日期
2017/09/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24路15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其他表面塗裝程序(M02)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46-00號),現場查核時製程設備運作中,查貴公司操作許可證M02核定原物料丁酮及洗版劑用量分別為2.208公噸/年及0.072公噸/年,惟核對現場105年7月至106年6月丁酮及洗版劑實際使用量為2.64公噸及0.468公噸,已逾操作許可核定之10%容許差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3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前於106年2月14日1時7分派員前往洽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清水區中清路八段715號)稽查,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1.9分貝,已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續於同年8月10日接獲民眾反映噪音擾民案件,並於當日22時24分至洽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0.1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3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9月1日10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依規每日紀錄累計用電度數及水量度數。
處分日期
2017/09/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本局於106年8月18日14時10分前往本市梧棲區文明街附近稽查,現場查獲大吉交通企業有限公司所屬員工駕駛車輛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且未隨車持有載明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本局於106年7月26日10時30分前往本市清水區海甲路附近稽查,現場查獲天大貨運股份有限公司員工駕駛車輛(車頭車號:HW-197)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且未隨車持有載明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廢處字第**-**號)及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環空操證字第**-**號),續經本局於106年8月22日14時整派員前往貴公司於臺中市**區**路**號設立之廠房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於40呎貨櫃內貯存感染性廢棄物約40噸(廢棄物代碼為:C-0504、C-0512、C-0513、C0514、C-0599),貴公司未依規冷藏(低於攝氏5度)貯存該批廢棄物,且未標示廢棄物名稱及重量,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臺端為來來環保企業行負責人所屬清運機具車號Y2-7375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機具,依規定應於次週星期五前進行週確認,惟查臺端106年7月9日到106年7月15日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週確認,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4路15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其他表面塗裝程序(M02)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46-00號),查核時現場製程運作中,於排放管道(P201)進行異味污染物稽查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其異味測值為1,740,不符合排放管道高度h≦18排放標準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O-469車輛於106年08月21日10時23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1.8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核實申報二甲基甲醯胺原料使用量及其他有機溶劑(次級溶劑)產品產出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廠屬金屬製品製造業,並查經濟部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網頁,該公司資本額6千萬元,屬廢清法規範公司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該廠未依規定申請廢清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11日15時32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稽查,發現該公司承造工程,施工作業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營建混合物)露天堆置於前述地點,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6年9月12日10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因清理裁切後之樹根部位留植土,土方掉落地面,工作人員清洗地面時順勢逕流入溪流致污染情事。
處分日期
2017/09/28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3月22日、106年4月19日、106年5月22日及106年8月28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並分別以106年3 月29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31891號函、106年4月25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42964號函及106年5月24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55239號函及106年8月28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97939號函請改善在案,又於9月25日派員查核垃圾分類情形,經查發現垃圾子車內含紙容器、鋁箔包、鋁罐及塑膠容器等資源回收物,貴社區違反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達5次。
處分日期
2017/09/27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L82010-1),現場工地內車行路徑,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7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L84008-1),現場工地內物料堆置及車行路徑,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元發交通有限公司所有車號GY-A31車輛於106年08月23日16時10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后里站),經本局檢測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誠穩貨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133-JD車輛於106年08月24日10時28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西碼頭管制站,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9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作業使用紅色水性油墨,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致紅色水性油墨由排水管流出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印刷業),案經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地址: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173巷**號)從事灰鐵鑄造作業,領有本局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06年8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製程作業中,惟廠內設置的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未能有效收集製程產生之粒狀污染物,致排放管道逸散大量明顯粒狀污染物於工廠周界外,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5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L8A002-1),現場工地內物料堆置、車行路徑及裸露地表,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區**路*段**巷**號設立工廠,從事金屬鑄造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金屬基本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貯留)(中市府環水許字第****號),案經本局於106年7月6日10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之操作參數量測設施非屬連續自動紀錄,本局人員現場查獲貴公司未依規定頻率每日記錄其操作參數值一次,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豐原區鎌村路39巷108弄2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857-01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督隊)於106年8月16日前往督察結果,查獲貴公司有下列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之事項,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一)廢水處理設施沉澱池因池底迴流管線阻塞,私自加設軟管拉至污泥濃縮池。 (二)中間池至活性碳吸附塔間亦私自加設管線連接相通至放流管線。(三)放流池未設置酸鹼度測試計(pH meter)。
處分日期
2017/09/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該廠主要從事紙箱製造作業,本局於106年7月24日9時55分前往稽查,發現該廠印刷紙箱使用後之油墨殘渣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排入化糞池貯存,後續再委外抽取化糞池處理,未依規貯存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17/09/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區**路**號設立廠房從事石材加工切割作業,本局於106年7月13日11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將切割作業產生之污泥露天貯存,未設有任何防止雨水滲入、侵入之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南寮段2**地號進行整地作業,案經本局於106年8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工地因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道路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未妥善收集處理員工因洗手產生之黑色污水致污染廠區外地面。
處分日期
2017/09/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商號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紙、廢塑膠、廢鐵及寶特瓶等)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廢棄物飛揚、逸散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2
罰鍰金額
NT$16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油脂截留設施未登載於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內,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2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24日12時10分前往臺中市外埔區土城路367號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因廠內鍋爐油管破裂,且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重油洩漏由廠內地面逕流至排水管道流出污染水體屬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業經本局於106年1月18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060003217號函勒令停工在案(諒達),惟本局於106年7月4日再次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正常操作中,惟貴公司至查核當日仍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9/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25、26日分別派員至貴公司(總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缺失如下:(一)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07、A308)壓差計內無水,無法辨識操作參數。(二)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71)未裝設壓差計。(三)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19、A321、A324)壓降超出儀表最大值。(四)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20)壓差為23mbar超出許可核定範圍(3~20mbar)10%以上。(五)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22、A323)壓降超出儀表最大值,且操作電流分別為9A及8A超出許可核定範圍(13~17A及15~19A)10%以上。(六)貴公司(總廠)自來水及水蒸氣許可核定量為20800公噸/年,惟核對105年3月至106年2月物料報表自來水用量及水蒸氣產量分別為24504.62公噸/年及25379.81公噸/年,皆超出許可核定量10%以上。前揭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9日15時30分查獲貴公司清洗桶子所產生之黑色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棄置至廠房前水溝,致污染地面水體屬實。
處分日期
2017/09/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14日10時5分派員前往稽查,臺端坦承於土地暫置住宅新建工程產生之土石方,惟現場未妥善防範,致土泥隨雨水流出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17/09/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5日14時5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成功路391號1樓稽查,現場查獲臺端從事餐飲作業,於烹調作業區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油污、菜渣污染水溝有礙環境衛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1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9月6日11時整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屯區仁美段1696地號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污染周界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臺中市龍井區山腳排水1K+080~1K+477治理工程,案經本局於106年8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施工區道路未有效灑水及未舖設有效防止粒狀污染物飛散之舖面等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情形,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及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8條第1款,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9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校化*材料大樓*樓C***實驗室運作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三*胺99%W/W,該容器無標示中文名稱及警示語,核有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8條第1款及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屬清運機具車號118-TE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機具,依規定應於次週星期五前進行週確認,惟查貴公司106年5月28日到106年7月1日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週確認,本局於106年6月3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58018號函要求限期改善,但仍未在規定時間內改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車號:118-TE﹞
處分日期
2017/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屠宰業,本局於106年8月18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發現R-0110;羽毛、R-0111;畜禽屠宰下腳料、R-0112;斃死畜禽、D-0901;有機性污泥等廢棄物有清運之情形,但無網路申報聯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5年6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梧棲區南堤路三段302號)執行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01)設備元件抽測稽查檢測,當日以紅外線氣體顯像儀於廠內進行掃描,發現泵島區之P2010、P2011馬達軸心元件及儲槽T010上方人孔蓋法蘭元件有明顯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情形,以FID量測結果,元件編號M01B011FT010P01L0、M01B031FT011P01L0及M01B18RFT010F01G0之淨檢測值皆大於10240ppm(儀器分別顯示為1.31%、2.36%及1.53%),共計3點設備元件不符合排放標準(10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19日12時整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稽查,查獲貴公司廢紙物料堆置(廢紙、廢塑料)區之褐色逕流廢水,未能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排出污染周界外水體,且經本局於現場採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2680mg/L(標準值:1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致污染地面水體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臺端於臺中市**區**街**號設立**餐館從事餐盒食品製造,續經本局於106年6月5日17時整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餐館後方油煙管道破損致廢油滴落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南村里水源路343巷6之1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灰鐵鑄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60-00號),現場查核時製程設備部分運作中,依據操作許可證內容核定M01製程矽石、砂砂年用量為125公噸/年,惟查核貴公司105年度原物料報表矽石、砂砂年用量為1,666.09公噸/年,已超出許可證核定量10%容許差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會同該公司及檢測公司人員於排放管道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9/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卓素玉(即永安輪業部)所有車號W9-4515車輛於106年08月03日10時04分行經臺中市沙鹿區中興路800號(山隆加油站)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3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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