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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851 - 14900 筆)

處分日期
2017/08/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查獲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污泥散落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7/08/26
罰鍰金額
NT$39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4月10日督察採驗放流水水質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6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4月10日督察結果,廢水處理設施每日操作紀錄發現多日放流水量超過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之最大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542-01號),本局於106年6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核對貴公司提供之原物料報表,貴公司原物料105年5月至106年4月用量,其醋酸乙酯用量為11,173.5497公秉(許可核定5,000公秉/年)超量123.47%、苯酚(石碳酸)用量為86,887.677公秉(許可核定50,000公秉/年)超量73.78%、甲醇用量為19,213.58公秉(許可核定5,000公秉/年)超量284.27%。另查獲儲存物料槽體與許可登載不符,T006、T007為廢食用油(許可登載為空槽)、T009為甲苯(許可登載為甲醇)、T010為甲醇(許可分別登載為對二甲苯),上述情形均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24日14時46分執行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改善屆滿查驗作業,並於該公司廠區周界外下風處進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為48,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該公司106年8月25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並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規定裁處新臺幣10萬元整罰鍰。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2月14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臺中市清水區中清路八段OO號)稽查,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已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再次於同年6月29日派員前往複查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變更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負責人(原負責人***變更為***)業於106年4月**日及同年5月*日分別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公司變更登記(府授經商字第1060718****號)及工廠變更登記(府授經工字第106080****號),惟至106年7月**日申請文件送達本局(106年7月**日**(毒)字第106080****號函)申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變更,已逾越法定應於60日內申請變更運作人基本資料之規定,核有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暨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5條第9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
違規情節
該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與原物料一併貯存),且貯存場所未有防止其污染土壤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及設施標準第11條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中之申報清理計畫書,發現該公司現場製程與本局於106年3月30日所核備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製程不相符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所申報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及「銅及其化合物污泥」C-0110及E類廢棄物中發現有漏報貯存量情形,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25日15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富平路37巷9號稽查,現場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惟鐵屑貯存區因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切削油污染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貴公司屬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之大型事業應設置專責人員但未設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申報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廢棄之氰化物電鍍液」A-9001及「銅及其化合物污泥」C-0110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生活垃圾(D-1801)、廢橡膠混合物(D-0399)中未確實申報其產出、貯存量,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中之申報清理計畫書,發現貴公司現場製程與本局於105年1月20日所核備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製程不相符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與一般廢棄物一併貯存),且貯存場所未依規定標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及設施標準第11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施工作業過程中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砂土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稽查當時發現廠內設置有不明排放管道及3樓上蠟設備並未登載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二廠)灰鐵鑄造程序(M01)於105年12月26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6年6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執行查核時,E001熔解作業區、E002造模作業區及E003澆鑄成型設備現場運作時,未開啟M01操作許可證內記載替代措施之灑水設施(備),且未以書面記錄其措施運作時之狀況等相關資料備查,顯未依M01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4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二廠)灰鐵鑄造程序(M01)於105年12月26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6年6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執行查核時,現場E001熔解作業區1台高週波熔解爐運作中,惟其所屬之A001袋式集塵器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備)未開啟運作,顯未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備)之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750-00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6月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執行督察,查獲貴公司未依許可登載內容規定每日紀錄17種原物料使用量、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及其設備檢查保養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4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台中廠)領有水玻璃製造程序M01(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86-00號),本局於106年6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執行稽查時,查獲現場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一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堆置場(X003)運送流程新增一入料口,與許可證流程不一致。(二)堆置場(X004)未依許可證登載規定覆蓋。(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001)監視儀表讀值為零,無法紀錄壓差值。(四)現場另有一產品堆置場未納入許可證。
處分日期
2017/08/24
罰鍰金額
NT$49,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致管線疏漏有污染水體之虞,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4
罰鍰金額
NT$10,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所屬大甲廠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九街7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係為大甲幼獅工業區納管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769-00號),經本局於106年7月17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以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事項:(一)多日用水量超過核准量(10.9立方公尺/日)。(二)快混槽(T01-3)及放流槽(T01-6)之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水措登記範圍值皆為6~9,惟現場操作紀錄多日登載數值未落在核准之水措範圍值內。(三)現場快混槽(T01-3)無設置PAC加藥機。(四)現場有一股未接觸冷卻水與納管廢水管線匯流至廢(污)水納管口,惟核准之水措計畫未登載。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所屬大甲廠已以未具日期及文號函(本局收文日期:106年8月1日)提送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申請文件,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8日9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公司從事洗衣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洗衣業),該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2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北區興進路1號從事肉品市場,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80-08號),經本局於106年7月25日派員現場稽查結果,有數日屠宰雞隻數量(如106年7月14日3萬1,637隻及106年7月17日3萬840隻)超過許可登載之核准量(2萬5,000隻),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臺中市龍井區山腳排水1K+477~2K+052治理工程,案經本局於106年7月1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工地車輛進出因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印染整理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30-00號),本局於106年6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查獲現場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一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001濕式靜電集塵器顯示之噴淋水量數值與許可證核定之操作參數範圍不一致。(二)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001濕式靜電集塵器,於105年4月至106年6月期間,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規定每天記錄差壓值。
處分日期
2017/08/22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4項
違規情節
稽查當時發現廠內設置未經許可之不明排放管道,該排放管道未依「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具備採樣孔、安全採樣平台及扶梯等採樣設施供主管機關檢查及鑑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4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4月7日、106年5月10日及106年6月13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並分別以106年4月13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37454號函、106年5月17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50520號函及106年7月3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70821號函(諒達),貴社區已違反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達3次。另,本局於106年7月25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經查發現垃圾子車內含紙容器、鐵罐及塑膠容器等資源回收物。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及其他橡膠製品製造程序(M02)分別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12-00號及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04-00號),本局於106年6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核對貴公司歷年定期檢測申報狀況,M02製程於103年4月1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周界檢測為一年一次,惟貴公司於104年4月28日執行首次定檢,故其定檢期程為每年3-5月,惟至查核時貴公司仍未執行106年周界定期檢測,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2)於105年4月22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6年6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時,貴公司無法提供「原(物)料、燃料或產品量之操作產製紀錄表」、「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表」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設施檢査及保養紀錄表」等M02許可證所記載之紀錄規定事項予以記錄,顯未依其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鋼鑄造程序M01(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58-00號),本局於106年6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外埔廠)執行稽查時,經核對106年4月紀錄報表,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001上游污染源週波爐E001於4月5日、7日、8日、10日、12日、13日、14日、15日、18日、19日、21日、22日、24日、25日、26日、27日、28日及29日運作時,惟污染防制設備A001皆未對應開啟,未維持防制設施正常運作,經現場孔○○確認無誤,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場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21-02號),未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及第6條第2款之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L82009-1),現場工地內物料堆置及車行路徑,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1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蚵寮路○巷○號設立之工廠(場)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車輛進出因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於臺中市**區**路*段**巷**號設立****行(以下稱貴商號)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經本局106年5月12日13時40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貴商號人員於排放管道(P01)進行煙道採樣,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97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值為100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冠鈞鈑金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Q-4325車輛於106年07月18日09時47分行經臺中市清水區西濱快速道路橋墩下方P121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3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7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1日14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屯區太祥段156地號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砂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13,052,117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9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067018號函限期貴公司於106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7月28日以普盛字第106072801號函提送改善證明文件,本局依規於106年8月6日11時21分執行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改善屆滿現場查驗,並於貴公司廠區周界外下風處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48,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貴公司106年8月17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於貴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62.6分貝(背景音量為58.1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60.9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L8A002-1),現場工地內物料堆置,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14日10時整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因水性泥漆塗料桶傾倒且未有妥善防範措施,不慎將塗料溢流至周界旁溝渠致污染水體屬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現場有貯存廢油混合物、無機性污泥及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等混合物,惟勾稽106年迄今之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清理申報情形,核有未確實申報其產出、貯存數量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9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067018號函限期貴公司於106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7月28日以普盛字第106072801號函提送改善證明文件,本局依規於106年8月6日11時21分執行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改善屆滿現場查驗,並於貴公司廠區周界外下風處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48,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貴公司106年8月16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5月12日派員前往貴社稽查,查獲現場正從事灰鐵鑄造作業,經查核規模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二類-製程別:灰鐵鑄造程序」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條件,惟貴社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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