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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601 - 4650 筆)

處分日期
2020/03/27
罰鍰金額
NT$3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廠製程單元之純水系統所產廢水(包含冷卻塔廢水)與屋頂排雨水管線合流收集後進入廢水處理單元集水井(七)(T01-09)內,廢水與雨水合流收集。
處分日期
2020/03/27
罰鍰金額
NT$28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8年11月28日實地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底至108年初曾將廢塑膠磚及太空袋盛裝之廢塑膠片,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和榮興通運有限公司、林俊吉)清除、處理清運至嘉義縣水上鄉宏辰企業社棄置屬實。
處分日期
2020/03/2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營造業,所承攬「員成實業有限公司廠房A棟、B棟新建工程(位於本縣埤頭鄉豐崙段1140地號、管制編號N2808062)」,且繳交空污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08年12月13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處分日期
2020/03/25
罰鍰金額
NT$10,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遲於107年11月6日始申報每年7月底前應申報之當年1月至6月水質水量資料
處分日期
2020/03/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遲於107年11月6日始申報每年7月底前應申報之當年1月至6月水質水量資料
處分日期
2020/03/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為台端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經查核有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予消費者裝提使用。
處分日期
2020/03/23
罰鍰金額
NT$59,99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場內原水收集溝因溝壁破損及遭鼠患產生之孔洞致收集之畜牧廢水部分疏漏至周界外地面水體,並採該排放口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44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1610mg/L(放流水標準80mg/L)及化學需氧量616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3/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遲於108年8月6日始申報每年7月底前應申報之當年1月至6月水質水量資料
處分日期
2020/03/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遲於108年8月5日始申報每年7月底前應申報之當年1月至6月水質水量資料
處分日期
2020/03/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芬園鄉同安段175地號地號承攬祥光寺寺院新建、雜項、拆除工程,所統包或單獨承攬之工程其興建工程面積達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09年1月8日現場巡查,現場已有開始施工之情況,經查貴公司於108年12月23日提報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通過,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03/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於本縣花壇鄉新中庄段246地號承攬金蓮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雜項新建工程暨拆除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之事業,本局於109年3月3日現場巡查,現場已有開始施工之情況,經查貴公司於109年2月13日提報之廢清書,尚未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通過,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03/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張貼廣告物(登載電話號碼:04-8320807)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0/03/20
罰鍰金額
NT$2,125,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廢水處理流向未依許可核准之流程處理,於反應槽後未經砂濾塔及放流槽,逕由反應槽後由專管連接至放流口排放,於放流口採集水樣,經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86mg/L(放流水標準為(100mg/L,超過1.86倍)及懸浮固體為152mg/L((放流水標準為30mg/L,為放流水標準之5.07倍,超過放流水標準4.07倍),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廢水處理流向未依許可核准之流程處理,於反應槽後未經砂濾塔及放流槽,逕由反應槽後由專管連接至放流口排放,於放流口採集水樣,經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86mg/L(放流水標準為(100mg/L,超過1.86倍)及懸浮固體為152mg/L((放流水標準為30mg/L,為放流水標準之5.07倍,超過放流水標準4.07倍),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3/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經濟部工業局以109年2月18日工永字第10900197540號函副知本局,說明貴公司經審查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製程質量平衡流程圖,廢鑄砂、感應電爐爐碴(石)、化鐵爐爐碴(石)及旋轉窯爐碴(石)再利用製程(製程1)投入每公噸廢棄物原料之產品產出量約0.86公噸;另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再利用製程(製程2)投入每公噸廢棄物原料之產品產出量約0.85公噸。另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之廢棄物產出情形申報資料,貴公司108年度廢棄物原料(含廢鑄砂、感應電爐爐碴(石)、化鐵爐爐碴(石)、旋轉窯爐碴(石)及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合計使用量約49.8萬公噸,其依上述製程質量平衡,推估產品產出量約42.4萬公噸,惟貴公司產出情形所申報產品(含混凝土粒料及其他雜項非金屬礦物製品)合計產出量僅約35.1萬公噸,與推估產出量核有7.3萬公噸之差異。複經本局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再行勾稽確認上述資料無誤。並經本局109年3月6日派員現場查核確認係製程產出廢鐵(R-1301)之每月產出量,其數量增加均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6,199公噸/月)百分之十;108年度廢鐵總產出量約佔廢棄物原料總使用量35%。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SU-566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TM-218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GO-695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KB-495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MQ-839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KZ-527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NB-462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IE-248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MX-040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OZ-865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RC-536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ML-878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PD-721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529-EKQ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SRI-436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QY-646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SA-639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TW-771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NE-840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UF-521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TC-486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案係違反噪音管制法限期改善復查案件,稽查時作業中,於前案第一次告發同一量測位置執行噪音量測,測得均能音量為54.0分貝,因現場無人無法停止機具運轉,故不予扣除背景音量修正,未符合工廠(場)第三類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0分貝,現場開立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通知書。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經本府106年3月1日府授環水字第1060061809號函核定註銷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並由代理人代理至106年5月8日,惟屆期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因員工人數逾50人,負責人不得兼任專責人員,經本府107年12月25日府授環水字第1070460449號函准予備查由代理人代理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職務至108年3月21日,惟屆期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經本府108年6月11日府授環水字第1080196613號函核定註銷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並由代理人代理至108年9月6日,惟屆期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經本府108年8月9日府授環水字第1080271903號函核定註銷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並由代理人代理至108年10月31日,惟屆期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處分日期
2020/03/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遲於108年8月27日始申報每年7月底前應申報之當年1月至6月水污染防治水質水量資料
處分日期
2020/03/1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鹿港鎮工業西一路23號設廠,從事鋁二級冶煉相關作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月9日下午21時30分巡查發現貴公司廠房有明顯粒狀物逸散情事,經進廠確認發現其平爐型反射爐(E001)、(E002)之防制設備脈動式集塵無法有效收集粒狀污染物,致明顯粒狀污染物從廠房逸散至廠外空氣中,並會同貴公司現場人員實地查核,據現場人員表示因脈動式集塵防制設備故障,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月9日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20/03/17
罰鍰金額
NT$1,75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取水樣,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73.0 mg/L(放流水標準30 mg/L,為放流水標準1.43倍)、總鉻16.2mg/L(放流水標準2.0 mg/L,為放流水標準7.1倍)及鎳6.56 mg/L(放流水標準1.0 mg/L,為放流水標準5.5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3/17
罰鍰金額
NT$27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
違規情節
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675mg/L(放流水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為919mg/L(放流水標準600mg/L)及生化需氧量為92.7mg/L(放流水標準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稽查時台端放流口排放之水色劇變(由黑濁轉為澄清),遂分別於放流口及前一處理設施(即終沉回收池2)採取水樣,放流水導電度為1227μS/cm,低於其前一處理設施(即終沉回收池2)處理後廢(污)水導電度5373μS/cm之80%(即4298μS/cm),且兩者導電度比(R)為0.228,屬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1項第3款所稱未正常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3/16
罰鍰金額
NT$7,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遲於107年12月13日始申報每年7月底前應申報之當年1月至6月水質水量資料
處分日期
2020/03/16
罰鍰金額
NT$10,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遲於108年2月19日始申報每年1月底前應申報之前1季資料(前一年10-12月);另遲於108年7月5日始申報每年4月底前應申報之前1季資料(當年度1-3月)
處分日期
2020/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核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氣處理程序中旋風分離器及袋式集塵器產出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惟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勾稽108年1月至11月網路申報資料,該項事業廢棄物於108年3月至11月皆未申報產出量,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3/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田中食品廠於本縣田中鎮南路里員集路一段788號從事食品、飲料製造業(100CMD以上之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分別於108年11月29日、108年12月26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於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防制設備產出之集塵灰採樣送驗戴奧辛總毒性當量濃度(樣品編號中督N-廢-1081129B-01),檢測結果為52.6 ng I-TEQ/g(標準值為1.0 ng I-TEQ/g),判定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貴公司經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未登載該項有害事業廢棄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因含戴奧辛之集塵灰(C-0120)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將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規定處分。
處分日期
2020/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博愛店於本縣員林市新興里博愛路185號從事超級市場營運,所產生之廢棄食品,廢棄物種類應屬廚餘(廢棄物代碼:R-0106),經查於107年12月至108年11月間,錯誤申報為動植物性廢渣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199);另前述期間該項廢棄物網路申報數量異常(本月貯存量不等於上月貯存量+本月產出量)。
處分日期
2020/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秀水鄉義興村三義巷11弄12號從事養豬畜牧業,其所有羅黃寶蓮畜牧場為廚餘、植物性廢渣、動物性廢渣再利用機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案經本局於109年1月16日配合彰化縣政府農業處聯合稽查,稽查當時巡視場內廢棄物相關貯存設施,發現農業污泥暫存區容量接近滿載,地面有滲出水污染地面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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