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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401 - 4450 筆)

處分日期
2020/06/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文件)即逕行排放未經妥善處理之紡織製程作業廢水,且放流水經採驗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0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倍數(100mg/L)1.07倍
處分日期
2020/06/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案係違反噪音管制法限期改善複查案件,稽查時作業中,於原量測位置執行噪音量測,測得均能音量為59.7分貝,另量測背景音量為51.9分貝,修正後音量為58.9分貝,未符合工廠(場)第三類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7.0分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24
罰鍰金額
NT$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經查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單元pH調整池(設施編號:T01-2)許可證登載操作參數為pH值8.5至10(無單位),經本局人員查核貴公司操作顯示器顯示數值為pH值13.36(於15時16分觀查)及pH值12.54(於15時40分觀查),另經本局人員以攜帶式pH儀器於pH調整池進行兩次量測,量測結果分別為pH值11.35及pH值11.37,皆顯示該處理單元未依許可證登載事項操作。二、另查貴公司108年11月9日至109年1月2日之自來水費繳費憑證,該期間之自來水用水量為104度(相當於104立方公尺),再查貴公司於同期間之廢(污)水放流量合計為981立方公尺,經現場查證貴公司用水來源有使用地下水,惟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未登載使用地下水。
處分日期
2020/06/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
違規情節
所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每年至少校正1次(108年未校正)
處分日期
2020/06/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申請並取得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函,逕自運作產生事業廢水並排入污水下水道系統
處分日期
2020/06/24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6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設籍於臺南市中西區普濟里民族路3段74號地下層從事批發零售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10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查貴公司位於本縣秀水鄉之寶家秀水彰水店新店(即本縣秀水鄉彰水路2段689號)裝修工程產出之廢棄物係委託雲石工程行清除、處理,惟後續遭棄置於嘉義縣太保市過溝段過溝小段1842地號土地,查貴公司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案經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會同貴公司工程部代表、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及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南新派出所至上開棄置點確認屬實。
處分日期
2020/06/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設籍於本縣秀水鄉埔崙村彰水路二段102巷62號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屬未列管再利用機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案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案EPA1090214所附「108年1月至12月廢塑膠進口再利用事業清單」,本局於109年5月21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貴公司確實有於108年進口廢塑膠約45公噸(報單編號:DA//08/164/G0237及DA/AB/08/164/G0233,數量分別為25.26公噸、19.958公噸),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審查機關核可前,即進行再利用行為,經本局109年5月21日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處分日期
2020/06/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經本局於109年3月查詢「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MS)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於109年1月、2月份使用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以下簡稱GPS)之清除車輛(車號:7U-442)清運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惟該廢棄物屬公告應裝置GPS之清運機具載運項目,貴公司使用未裝置GPS之車輛逕行載運
處分日期
2020/06/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二廠於本縣埔心鄉仁里村仁二路45巷89號設廠,從事膠帶製造相關作業,領有膠帶業製造M03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570-00號),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適用之膠帶製造業,依該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膠帶製造業者應依排放管道之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檢測作業結果及前項紀錄,計算全廠揮發性有機物之年排放量;並於每年1月底前,向地方主管機關申報前1年排放量。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2月26日特以彰環空字第1080070282號函請貴公司應於109年1月底前完成前1年排放量申報,惟貴公司遲至109年2月7日始完成排放量申報。
處分日期
2020/06/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42mg/L)
處分日期
2020/06/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福興鄉番花路2段240號從事廢棄物清除業,經查貴公司收受事業機構產生之生活垃圾及資源回收物品於福興鄉外中段1186地號上,惟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逕行設置貯存場暫貯一般事業廢棄物,案經本局109年4月30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0/06/18
罰鍰金額
NT$44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1.繞流排放。2.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為378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倍數5.3倍)、生化需氧量為3700mg/L(放流水標準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倍數45.3倍)、懸浮固體為234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倍數14.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6/18
罰鍰金額
NT$6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廢水收集管閥門未緊閉以致部分製程作業廢水疏漏至周界水體,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未於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員林市柳橋路二段207巷88號設廠,從事化學品製造相關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月16日派員稽查,現場設置燃油鍋爐乙座操作運轉中,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在案,查該製程因氣油比調整不當致持續產生粒狀污染物自排放管道P301排放散佈至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原廢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原廢水編號:WM01)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2530mg/L(許可登記範圍為15~10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為472mg/L(許可登記範圍為50~100mg/L),超出所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範圍。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108年6月申報其他金屬容器製造程序產出廢樹脂(D-0201除外)(D-0202)之產出量為6.23公噸,其數量增加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0.06公噸/月)百分之十。惟查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於109年6月8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位於本縣秀水鄉馬鳴路31巷11號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案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案EPA1090214所附「108年1月至12月廢塑膠進口再利用事業清單」,查貴公司確實於108年進口廢塑膠約11.18公噸(報單編號:DA/BC/08/199/I0609)及109年進口廢塑膠約42.77公噸(報單編號:DA/BC/09/199/I0129及DA/BC/09/199/I0391,數量分別為18.27公噸及24.5公噸),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審查機關核可前,即進行再利用行為,經本局109年5月22日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處分日期
2020/06/16
罰鍰金額
NT$960,84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最終沉澱池至放流口及廢水調整池(T01-10)至活性污泥池流向以閥門控制關閉,改由三通管線排放廢水至放流管,繞過核准之廢(污)水處理流程後,經周界外核准放流口排放至地面承受水體,於該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120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倍數(150mg/L)79倍)、化學需氧量213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倍數(600mg/L)34.5倍),排放廢(污)水中污染物濃度已達放流水標準限值5倍以上。稽查過程放流水均有排放,惟台端所設之電磁式放流水表未開機。經查台端放流水搭排核准使用義和圳小排,現場發現有一未經核准附掛管線搭排至舊濁水溪。
處分日期
2020/06/16
罰鍰金額
NT$516,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溪湖鎮新厝段177、178地號之場址從事豬隻飼養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彰縣環水許字第03924號),查台端自場內廢水調整池接管延伸至場區後方排水溝且於未經核准登記之排放口繞流排放廢水,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月9日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0/06/16
罰鍰金額
NT$2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處分日期
2020/06/16
罰鍰金額
NT$5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鍋爐用水排入雨水道,雨污水未分流收集
處分日期
2020/06/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紡織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即逕行將製程廢(污)水排放至周界外地面承受水體
處分日期
2020/06/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109年1月、2月申報廢水處理程序產出無機性污泥(D-0902)之產出量分別12.413公噸及21.57公噸,其數量增加均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1.932公噸/月)百分之十。惟查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於109年5月14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41.2mg/L)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將製程廢(污)水收集貯存於廠區後方槽體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89,2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原水溝有一許可未登載管線,經畜舍天花板,通連至場後畜舍通道盡頭之未登記排放口;清洗畜舍之作業廢水,小部分漫流畜舍通道,經場後方許可所未登載之排放口,疏漏至周界外承受水體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鹿港鎮東石段650地號上貯存廢棄物,惟其貯存區無防止飛揚、逸散之設備或措施,經本局派員於109年4月13日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20/06/13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5項
違規情節
未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5項規定,逕行二次污染改善作業。
處分日期
2020/06/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於本縣鹿港鎮洋厝里鹿草路3段206號設廠,從事印染整理相關作業,原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957-01號),該製程係屬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定期檢測項目: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依據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第3級檢測頻率為每年檢測1次,第2年以後之定期檢測,應於相同於第1年定期檢測月份之前後1個月份期間內進行檢測;查該製程第1次檢測日期為4月25日,依上揭管理辦法規定應於3月至5月期間完成定期檢測,惟108年度未完成定期檢測。
處分日期
2020/06/1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秀水鄉馬興村雅興街臨232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惟未依規定向本縣主管機關申請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自將製程廢水貯存於廠內,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4月6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0/06/12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利用許可未登載之地下貯槽、專管、閥門及控制器等方式,將地下水抽送至放流管線至放流口及廠區內之廢水收集溝至調勻站,稀釋廢水,且控制原廢水經許可未登載之地下貯槽底部私設之專管及閥門至繞流口,及調勻站所私設專管連通至放流水水量計測設施後之放流管,繞過核准登記之處理單元、流程,逕由放流口及繞流口排放至地面承受水體;稽查當日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乙組送驗,檢測結果水溫為40℃(超過放流水標準38℃)、化學需氧量濃度為20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60 mg/L)0.3倍)
處分日期
2020/06/1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放流水水量計測設施屬電磁式(代碼07),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所登載機械式(代碼01)不相符
處分日期
2020/06/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於本縣芬園鄉嘉興段2288地號承攬彰化縣芬園鄉農會食農教育稻穀烘乾作業示範中心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之事業,本局於109年5月12日現場巡查,現場已有開始施工之情況,經查貴公司於109年4月29日提報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通過,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06/10
罰鍰金額
NT$410,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
違規情節
場內活性污泥曝氣槽體有一可拆式的PVC硬管線,該管線排放活性污泥曝氣槽體廢(污)水,直接引導至最終沉澱池旁陰井後,再經由水泥管道流入場區旁安東二排(此管線非為申請植物澆灌核准管線)
處分日期
2020/06/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於本縣鹿港鎮環工七路18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領有熱浸鋅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547-00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2月19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查核時現場製程表面清洗區(E202)及熱浸泡槽(E203)運作中,惟檢視其空污防制設備發現洗滌塔(A207)洗滌液流率為0m³/小時、袋式集塵器(A202)壓降為0,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洗滌液流率(A207)20~60m³/小時、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02)壓降0.50~12cmH2O之操作條件不符。
處分日期
2020/06/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08年9月申報廢水處理程序產出無機性污泥(D-0902)之產出量、月底廠內貯存量及委託處理聯單量無法符合質量平衡,並經本局於109年5月14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工廠於108年3月至8月即已營運生產且108年度兩期廢水定期申報皆有照實申報污泥產出量、月底廠內貯存量及委託處理聯單量。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直至108年9月3日才由彰化縣政府(府授環廢字第1080308842號函)審查核准在案,故108年3月至8月期間,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所有水肥車(車號AHQ-8777)於109年5月12日16時00分行駛至二林監獄後方排水溝棄置承攬清理該監獄水塔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洗塔產出之濾砂土),而未依規定委託清除,經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二林分駐所員警查獲並通報,案經本局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20/06/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包立為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之風力發電管線埋設及管線附掛工程(地址:福興鄉福金段261地號)營建工程,運送工程材料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空氣,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5月5日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20/06/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AST-9065自用小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31%超過法定標準(30%)
處分日期
2020/06/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LC-6307營業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39%超過法定標準(35%)
處分日期
2020/06/0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185-W9自用小貨車未於通知之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4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倍數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倍數1.93倍)及化學需氧量213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為放流水標準2.55倍)。
處分日期
2020/06/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核比對廢水處理設施現場與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發現(T01-12)中繼槽已停用,並於沉澱槽(2)後新增快混槽、慢混槽及加壓浮除系統,且已使用中;另於放流槽旁新增一浮渣收集槽收集加壓浮除系統產生之浮渣,與核准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記之單元流程不符,未依規定於變更前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而逕行變更。
處分日期
2020/06/05
罰鍰金額
NT$40,76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廢水處理設施放流管阻塞、故障,無法正常操作廢水處理設施,導致原廢水未經處理即從原水溝滿溢流入至旁邊溝渠,污染地面水體,除未於事實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亦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6/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規定辦理登記責任業者。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為333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40mg/L)。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二段582號1樓,承攬「茂達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廠房、雜項新建工程暨拆除工程(本縣社頭鄉社石段1345地號 )」,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09年4月24日派員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據現場業者表示該工程已於109年4月10日開始施工,惟貴公司於109年4月9日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稽查當時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本縣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25號 ),設籍本縣社頭鄉仁和村山腳路二段749巷10號,貴公司清除南投縣草屯鎮柏全瀝青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廠產出462條廢濾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未依規定申報清除該筆事業廢棄物營運紀錄,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現場督察109年4月21日屬實。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HS-R32營業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不透光率達1.8m 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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