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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共 7,2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551 - 3600 筆)

處分日期
2019/01/24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中埔鄉之頂六廠,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生化需氧量:44.4mg/L,限值30mg/L)。
處分日期
2019/01/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12月5日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至高雄港63號貨櫃碼頭,會勘台端(貴社)報運進口「PLASTIC SCRAP PE」一批(報單號碼:BD/ /07/430/H0949),經開櫃落地查驗30袋太空包,雜色廢塑膠料型態為塊、碎(條)片,由海關人員以儀器抽測出材質計有PE、PP及PC等3種,其中PE材質塊粒狀混裝1袋,PC材質條片狀5袋,PE與PP材質塊狀混裝4袋、塊片狀混裝1袋。二、綜上,該批廢塑膠料不符合單一材質及單一型態規範,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熱塑型廢塑膠)範疇,應向本局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惟台端(貴社)未依規定取得本局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勾稽時間為104年12月至107年12月,發現貴公司承攬天珩建設大林集合住宅工程於105年6月、12月及107年9月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申報產出量分別為3.198公噸、6.33公噸及7.95公噸,其數量已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每月最大產生量為0.487公噸之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處分日期
2019/01/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時間為104年12月至107年12月,發現貴公司承攬天珩建設大林集合住宅工程於105年6月、12月及107年9月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申報產出量分別為3.198公噸、6.33公噸及7.95公噸,其數量已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每月最大產生量為0.487公噸之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處分日期
2019/01/17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水上鄉之工廠,從事製革業,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回濕區廢水收集溝渠阻塞故障,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致使廢水疏漏至廠外溝渠,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
處分日期
2019/01/14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缺失情形合計10點。
處分日期
2019/01/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縣新港鄉西庄段西庄小段431、431-1地號,遭棄置廢樹枝之情形,經調閱本局於該地設置之監視錄影器,發現貴社所有車輛(車號:5728-UJ)於107年12月5日下午5時56分至58分間載運上述廢棄物棄置,此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4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租本縣水上鄉三鎮村三鎮路78號南側800公尺〈溪安段1136地號〉土地堆置大量破碎木材,貴公司未具再利用身分堆置該批廢木材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案交辦案件(專案編號:EPAPIG98002、EPAPIG10701),本局於107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原名為翁石金畜牧場(場址為嘉義縣義竹鄉義竹段義竹小段四二八、四二九地號),已更名為義堡畜牧場及負責人變更,且貴場畜牧登記證登記可飼養豬隻為4,500頭,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貴場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核。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更換濾袋產出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及洗車廢水產生之無機性污泥(D-0902)回收再利用,未依規定申報產出、再利用情形,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1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更換濾袋產生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及洗車廢水產生之無機性污泥(D-0902)未依規定申報產出情形。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案交辦案件(專案編號:EPAPIG98002、EPAPIG10701),本局於107年12月3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廠委託清除化製之原料來源單,發現貴廠107年8月29日、9月2日、9月4日、11月2日、11月5日、11月14日及11月23日皆有清運斃死豬紀錄,其未規定上網申報產出及清運聯單情形,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案自主性勾稽,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時間為106年10月至107年10月,發現貴公司水上廠廢氣處理程序(000004)產生之爐渣 (D-1101),該項廢棄物皆自行清除,並廠內自行再利用,且已申報再利用完成,經查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清除、處理方式不符,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編號P301排放空氣污染物,經檢驗測定結果戴奧辛排放濃度值為〈2.25ng-TEQ/Nm3〉,未符合排放標準〈0.5ng-TEQ/Nm3〉。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至貴公司執行使用燃料(油品)含硫份採樣分析,分析結果油品含硫份檢驗值0.7%,超過油品含硫份限值(0.5%)。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30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周界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45,未符合排放標準(30)。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瀝青拌合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現場發現廠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採覆蓋防塵網,覆蓋面積未達堆置區面積百分之80;廠內車輛通行路徑採舖設混凝土,惟有路面色差;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司門口及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易致粒狀污染物逸散之製程,採用局部集氣系統,未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記錄儀錶監測項目,缺失點數合計16點。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從事瀝青拌合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現場發現廠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採覆蓋防塵網,覆蓋面積未達堆置區面積百分之80;廠內車輛通行路徑採舖設混凝土,惟有路面色差;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司門口及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易致粒狀污染物逸散之製程,採密閉式作業,惟操作作業未妥善密閉且設備破損,缺失點數合計16點。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從事瀝青拌合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現場發現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M01、M02、M03),未依許可證內容之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規定記錄,現場無法提供相關資料供查核。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從事紙板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發現廠內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M03),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101、A301)壓降許可範圍分別為50~150 mmH2O、200~2000 Pa,現場袋式集塵器壓降讀數分別為43 mmH2O、100 Pa,與操作許可證核准之操作條件不符,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1/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縣鹿草鄉海豐段海豐小段644地號,遭棄置一般廢棄物(廢木材、廢棄時鐘、廢棄保麗龍、廢棄枕頭、廢棄椅子)之情形,經調閱本局於該地設置之監視錄影器,發現貴行所有車輛(車號:AZB-0633)於107年12月09日上午11時33分至34分間載運上述廢棄物棄置,此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水上鄉柳林段615、616、617、618、619地號之工廠拆除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申請核准,而逕行動工且已拆除完成。
處分日期
2018/12/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太保市之工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所排放廢水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129 mg/L,限值100 mg/L)。
處分日期
2018/12/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之使用中柴油車,逾期未於通知之期限內修復並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限期至107年11月30日)。
處分日期
2018/12/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位於本縣布袋鎮之順益商行,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結果,該行係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類別: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製程中於水洗程序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即逕行排放廢水。
處分日期
2018/12/2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秀林村之工廠,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巡查發現該廠清洗廠區地面時,導致油漬流出至場外溝渠。
處分日期
2018/12/26
罰鍰金額
NT$2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鹿草鄉馬稠後段豐稠小段99之16地號之昶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馬稠後產業園區廠辦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申請核准,而逕行動工建造。
處分日期
2018/12/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自主性勾稽,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期間為106年9月至107年9月,發現貴公司大林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違規事項如下:1.非製造程序(000000)之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於106年12月申報產出量為2.32公噸,及廢氣處理程序(0000004)之廢棄物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於107年4月申報產出量為0.2公噸,其數量皆已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每月最大產生量分別為2公噸及0.156公噸之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2.於106年10月至107年9月非製造程序(000000)之廢棄物廢木材(R-0701)及廢潤滑油(R-1703)貯存申報量,及於勾稽期間鍋爐蒸氣產生程序(000001)之原物料使用量及產品產出量,皆短漏報,惟未依規定上網申報。
處分日期
2018/12/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使用中之柴油車,逾期未於通知期限內修復,並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限期至107年10月9日)。
處分日期
2018/1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1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氣處理程序產生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回廠內製程再利用,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106年11月、12月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產出量為11.87噸、5.77噸,貯存量皆為0,聯單申報量為23.74噸、11.54噸,原料使用量為11.87噸、5.77噸,其產出量與聯單申報量不符。
處分日期
2018/12/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趙志鵬魚塭太陽光電系統建置工程」,於本縣朴子市竹村里鴨母寮471巷74號東側200公尺處,由工區內至聯外道路上見有泥沙印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案針對環保署函請疑似生產過度包裝產品現場查核。2、現場查核梅山鄉農會供銷部之產品「阿里山高山茶禮盒」疑似有過度包裝之情形。3、現場稽查經實地量測,包裝層數含收縮膜為三層,包裝體積比值為5.4,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暨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第七條規定,依同法第26條第三項告發處分,裁處新台幣三萬元整罰鍰。4、該產品禮盒現場立即下架,責成業者依相關規定辦理。5、現場已拍照存證。6、上述內容業經業者確認無誤。
處分日期
2018/12/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本局自主性勾稽,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時間為106年9月至107年9月,發現貴公司中山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違規事項如下:1.非製造程序(000000)之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木材棧板(D-0701),及其他運輸工具及零件製造程序(310099)之廢棄物無機性污泥(D-0902)、廢潤滑油(D-1703)及廢油混合物(D-1799),前述廢棄物於107年2月申報產出量分別為3.15公噸、2公噸、0.615公噸、7.768公噸及31.215公噸,其數量皆已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每月最大產生量分別為1.5公噸、1公噸、0.3公噸、5.3公噸及19.6公噸之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2.自107年2月至107年9月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木材棧板(D-0701)及無機性污泥(D-0902),與自106年12月至107年9月廢棄物廢潤滑油(D-1703)及廢油混合物 (D-1799 ),上述廢棄物申報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與貯存量不符,明顯質量不平衡。
處分日期
2018/1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張林素梅畜牧場二場,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796mg/L、限值600mg/L)。
處分日期
2018/12/14
罰鍰金額
NT$9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義竹鄉之工廠,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184mg/L,限值150mg/L)。
處分日期
2018/12/14
罰鍰金額
NT$10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水上鄉之工廠,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氰化物:1.20mg/L,限值1.0mg/L)。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台端所有車輛(車牌:AYM-3177)於107年10月26日08點07分,行經本縣竹崎鄉國道三號南下聯絡道路隨意丟棄垃圾,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18/1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6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周界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78,未符合排放標準(50)。
處分日期
2018/12/07
罰鍰金額
NT$19,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府位於本縣水上鄉義興段之水上鄉嘉175線3K+310~4K+296道路拓寬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申請核准,而逕行動工。
處分日期
2018/12/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檢測結果黑煙(污染度)58%超過排放標準(35%)之1.5倍。
處分日期
2018/1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縣新港鄉安和村安美60K1106CC09電桿旁,遭棄置編織袋(內裝水泥塊、磚塊)之情形,經調閱本局於該地設置之監視錄影器,發現貴社所有車輛(車號:8U-9929)於107年10月26日上午12時49分至53分間載運上述廢棄物棄置,此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05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三興村三興路32號從事房屋修繕工程,遭民眾陳情修繕工程噪音擾寧,本府以108年11月18日府授環空字第1080243241號函處分並限期於109年2月13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正本諒達)。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月19日派員前往復查,量測均能音量為69.1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6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處罰鍰新臺幣1萬8,000元整,並再限於107年12月9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三興村三興路32號從事房屋修繕工程,遭民眾陳情修繕工程噪音擾寧,經本府以107年11月8日府授環空字第1070226542號函處分限期於107年11月13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正本諒達)。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月19日派員前往復查,量測均能音量為69.1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6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處罰鍰新臺幣1萬8,000元整,並再限於107年12月9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三興村三興路32號從事房屋修繕工程,遭民眾陳情修繕工程噪音擾寧,經本府以107年11月8日府授環空字第1070226542號函處分限期於107年11月13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正本諒達)。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月19日派員前往復查,量測均能音量為69.1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6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處罰鍰新臺幣1萬8,000元整,並再限於107年12月9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處分日期
2018/12/05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施工機具引擎使用之柴油油品超過管制限值。(挖土機編號:PC300,使用柴油硫含量為11ppmw,超過管制標準值10ppmw)
處分日期
2018/12/05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之二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73.0 mg/L,限值30 mg/L、生化需氧量:122 mg/L,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308 mg/L,限值100 mg/L)。
處分日期
2018/12/0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位於本縣大林鎮之工廠,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結果,發現未依許可文件內容記錄細篩機之流速,沉砂池、廢水調整池、快混槽、慢混槽等設備之廢水停留時間,化學沉澱池、生物沉澱槽之表面溢流率,pH調整槽之pH,活性污泥槽之食微比等。
處分日期
2018/12/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本案係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17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廠收受事業廢塑膠再利用,其製程經人工分類->破碎->水洗->脫水程序,生產塑膠碎料販售,其製程產生之廢棄物未委託經合格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且貴廠未向本局申請再利用登記檢核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審查核准,即逕行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第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審查之方法行之」,將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6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緩。
處分日期
2018/11/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審定之方法行之」,將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6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緩。
處分日期
2018/11/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企業社所有車輛(車牌:AUW-5677)於107年10月25日,行經本縣梅山鄉過山村開元一街與開元三街交叉口旁隨意丟棄垃圾包,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18/11/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台端所管於本縣朴子市崁前里崁前86之1號豐富畜牧場,經本局107年10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見飼養場雞毛飄散至場外散落地面,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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