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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801 - 4850 筆)

處分日期
2019/12/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EB-2973自用大貨車未於通知之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19/12/0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4368-UL自用小貨車未於通知之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19/12/0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29日派員前往複查,查原缺失項目中工地周界圍籬高度仍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及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點數4點。
處分日期
2019/12/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文件,製程廢(污)水未經妥善處理排放至周界外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19/12/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一、本日係執行自主性勾稽稽查工作,現場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說明來意。二、該機構從事化學製程製造業進行再利用作業,領有工廠登記證(證號:99645104),並取得再利用檢核核准(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208140001),訪查時,現場營運中,告知業者網路申報異常為1.廢棄物R-2503於2018/09、11~12、D-0299於2019/06質量不平衡2.廢棄物D-0902於2018/11、R-2503於2018/09產生之數量與廢清書差異10%。三、業者表示網路申報異常項目1的部分已有自行修正,並提供證明文件供查核,現場確認後無異常。四、另,於2019年09月12日查詢IWR&MS系統(勾稽區間:2018年08月~2019年07月)申報資料,廢棄物D-0902產生量於2018年11月(1.3公噸/月)超出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0.625公噸/月)10%以上,故上述情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發相關規定。五、現場向業者告知網路申報注意事項及宣導相關法令規定。六、本次紀錄由業者曹先生全程會同參與並閱覽確認無誤。
處分日期
2019/1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工廠108年5月及108年7月申報收受R-0201(廢塑膠)之月底廠內貯存量,依質量平衡關係應分別為48.716公噸及66.212公噸,惟卻均申報廠內貯存量為0公噸。並經本局108年10月25日派員現場稽查發現前述收受之廢塑膠均為國外進口之塑膠片,已以產品售出。惟查貴公司並未檢核塑膠碎片此項產品之再利用用途,明顯與審查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未辦理變更經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將製程廢(污)水收集貯存於廠區側面地下貯槽內
處分日期
2019/12/05
罰鍰金額
NT$30,16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412mg/L、化學需氧量2170mg/L及生化需氧量824mg/L)
處分日期
2019/12/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0月18日督察結果,查貴公司於108年8月7日及23日至鼎勝開發實業有限公司(地址:苗栗縣通霄鎮五北126-3號)共清除78.76公噸廢塑膠混合物,惟未申報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19/12/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中市北屯區和平里和祥路一段123號2樓從事裝潢相關作業,經查貴公司承攬裝潢工程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包含廢木材、廢玻璃共計11袋裝廢棄物未依規定委託清除,致棄置於本縣芳苑鄉漢寶園段437-1地號土地,案經本局108年11月1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12/05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員林市大饒段399-1地號飼養豬隻,經本局108年11月14日現場稽查發現,收受一般家戶產出之廚餘養豬,惟未將收受廚餘再利用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按月作成紀錄,妥善保存紀錄文件3年供查核。
處分日期
2019/12/05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二林鎮石屚磘段309-2地號飼養豬隻,經本局108年11月18日現場稽查發現,收受一般家戶產出之廚餘養豬,惟未將收受廚餘再利用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按月作成紀錄,妥善保存紀錄文件3年供查核。
處分日期
2019/12/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社於108年10月20日燃燒樹枝葉致隔壁廠房後方引起火災並產生粒狀污染物,本縣環境保護局於案發當日及108年11月1日查勘貴公司廠區內果園,尚有露天燃燒痕跡,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19/12/0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處分日期
2019/12/04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處分日期
2019/12/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6月26日環署督字第1080046218號函,執行107年10月至108年4月期間進口廢塑膠尚未取得再利用資格之業者名單查處(EP專案:EPA1080618,未取得廢塑膠再利用資格業者查核案),查貴公司雖領有工廠登記證,惟查該工廠登記證(編號:07002163)內容,係位處本縣溪湖鎮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產品為其他金屬製品,與本案非屬同一地址及產業類別,工廠產製之產品亦不符合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四、廢塑膠所載產品種類(需為塑膠粒、塑膠製品或再生油品),故上開工廠登記證與本案無涉;次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4日修正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一、(二)熱塑型廢塑膠,應符合下列要件:3.於輸入時,應由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輸入、使用,意即未領有工廠登記證者,不得進行進口廢塑膠輸入、使用行為,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併再利用檢核)申請,並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即逕行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行為,案經本局於108年10月24日派員現場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19/12/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605號7樓之2,承攬「連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等12戶住宅新建工程、雜項工程(彰化縣彰化市中山段10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8年11月1日派員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製程未填列片鹼去膜及水洗程序與未填報使用原料(片鹼);另查廢水處理區尚有貯存無機性污泥(D-0902)約30包(太空包盛裝),惟未標示於廠區配置圖中,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並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19/12/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廠房門口左側貯存無機性污泥4包(每包約500公斤重),另廢水處理區貯存約30包(每包約800至1,000公斤重),惟上開貯存地點皆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9/12/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中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填報產出廢塑膠混合物(D-0299),惟均申報無產出,經洽現場廠長表示D-0299為盛裝磷酸之空桶,經廠內洗淨處理後,改列廢塑膠容器(R-0204),每月均有磷酸空桶產出,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廠內自行處理聯單資料及未依規定申報D-0299每月產出情形,上開違規情節經本局108年10月25日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處分日期
2019/12/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高雄市左營區榮總路522巷3號3樓之2,承攬「普大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拆除工程(本縣永靖鄉五汴頭段五汴頭小段188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然本局於108年10月4日派員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據現場業者代表表示該工程已於108年7月19開始施工,惟貴公司於108年9月23日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稽查當時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19/12/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臺中市西屯區河南路二段270號2樓,承攬「儷寶化粧品股份有限公司A、E、F棟倉庫及G棟停車空間新建工程暨樓梯拆除工程(本縣鹿港鎮上林段512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然本局於108年10月17日派員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據現場業者代表表示該工程已於108年9月27開始施工,惟貴公司於108年10月8日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稽查當時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19/12/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經行政院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17日派員督察,貴公司領有彰化縣政府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17號),惟貴公司至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廠清除可回收之廢塑膠、廢紙及小鐵桶等,惟未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月之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19/12/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永靖鄉五汴村松村巷61號設廠,從事塑膠網製造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執行該廠周界異味污染物官能檢測,經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排放濃度,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12/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鍋爐使用之重油貯槽因底部鏽蝕破損導致重油疏漏至場區內地面,再沿地面雨水排放口順流至場外道路側溝,再流入番雅溝排水致污染地面水體,惟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實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處分日期
2019/12/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一、查該廠設有3臺造粒機並已進行押出造粒製程,且有產出塑膠粒產品,且押出機製程產出廢濾網,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二、另查核其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及無機污泥部分露天貯存,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及4款規定,依法告發。 三、又其再利用廢塑膠造粒成品未於再利用產品標示產品用途限制及警語說明,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編號4運作管理之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19/12/0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一、查該廠設有3臺造粒機並已進行押出造粒製程,且有產出塑膠粒產品,且押出機製程產出廢濾網,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二、另查核其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及無機污泥部分露天貯存,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及4款規定,依法告發。 三、又其再利用廢塑膠造粒成品未於再利用產品標示產品用途限制及警語說明,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編號4運作管理之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19/12/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查該廠設有3臺造粒機並已進行押出造粒製程,且有產出塑膠粒產品,且押出機製程產出廢濾網,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二、另查核其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及無機污泥部分露天貯存,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及4款規定,依法告發。 三、又其再利用廢塑膠造粒成品未於再利用產品標示產品用途限制及警語說明,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編號4運作管理之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19/11/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為703mg/L(放流水標準600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2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11/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8年5月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pH值9.8,超過放流水標準(6-9)
處分日期
2019/11/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全興廠位於本縣伸港鄉溪底村興工路40號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前於108年04月12日歇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區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16日至鼎勝開發實業有限公司執行督察結果,發現貴公司自108年2月18日至3月14日止有一批2千餘噸廢塑膠混合物係委由鼎勝開發實業有限公司處理,並經貴公司負責人王○○於108年10月16日至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說明中區督察大隊108年5月16日督察紀錄所載之2千餘噸廢塑膠混合物確為貴公司產出及所有,惟貴公司將其事業廢棄物清除至廠外(地址: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五北126之3號),未依規定記錄清除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等,經中區督察大隊於108年10月16日督察確認屬實。
處分日期
2019/11/28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有宏興機車行係本府委託執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之機車排氣檢驗站(站號:N87),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站不定期匿名實車查核發現為非檢測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工作。
處分日期
2019/11/28
罰鍰金額
NT$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廢水處理設施之鉻系還原槽操作參數氧化還原電位值(ORP),現場監視面板顯示為349mv,現場第1次量測值為73mv,第2次量測值為65mv,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範圍(180-250mv)不符及廢水處理設施產生之污泥,其產生及清運量無按次記錄
處分日期
2019/11/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執行放流水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86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24倍
處分日期
2019/11/2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213-LRD機車排放氣狀污染物:一氧化碳(CO)7.7%,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
處分日期
2019/11/2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Q8-957機車排放氣狀污染物:一氧化碳(CO)5.8%,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
處分日期
2019/11/2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將製程廢(污)水收集貯存於廠區後方黑色桶槽內
處分日期
2019/11/27
罰鍰金額
NT$7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氰化物為1.96mg/L (放流水標準限值為1.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9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11/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83mg/L (放流水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11/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9.1(放流水標準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11/26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水質項目氰化物1.26mg/L(放流水1.0mg/L,為放流水標準1.2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11/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900-XY自用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64%超過法定標準(50%)。
處分日期
2019/11/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8E-328營業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39%超過法定標準(35%)。
處分日期
2019/11/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原設置之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已離職,並經核定由代理人執行職務至108年4月30日,期限屆滿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處分日期
2019/11/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於本縣花壇鄉長春村南方一巷115號設廠,從事磚瓦(紅磚)製造相關作業,領有磚瓦(紅磚)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947-02號),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查貴公司於107年11月6日至8日進行排放管道(P001)之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氟化物定期檢測,依據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公私場所應於執行定期檢測前5日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並於定期檢測後30日以內,將檢驗測定結果作成紀錄,依規定格式填製報告書送達公私場所所在之當地主管機關以為申報;經查貴公司107年12月17日以電子傳輸方式申報定期檢測報告書,惟未依管理辦法規定30日內申報。
處分日期
2019/11/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於本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六路46、51號、酪農路180號設廠,從事紡織製造相關作業,領有熱媒加熱程序M03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034-01號),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查貴公司於107年2月26日進行排放管道(P002)之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定期檢測,依據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公私場所應於執行定期檢測前5日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並於定期檢測後30日以內,將檢驗測定結果作成紀錄,依規定格式填製報告書送達公私場所所在之當地主管機關以為申報;經查貴公司107年6月11日以電子傳輸方式申報定期檢測報告書,惟未依管理辦法規定30日內申報。
處分日期
2019/11/2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廢塑膠)進行再利用,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8年7月23日實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即逕行營運屬實。
處分日期
2019/11/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彰化縣花壇鄉白沙村觀音巷80弄14之10號1樓,承攬「洪惠恩等五人老人福利機構、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長期照護型新建工程(彰化縣彰化市莿桐段二五六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8年10月24日派員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廢塑膠)進行再利用,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8年8月27日實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即逕行營運屬實。
處分日期
2019/11/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營造業,所承攬「豐盛食品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位於本縣溪湖鎮西溪段113地號、管制編號N12A2901)」,且繳交空污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08年9月27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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