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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451 - 11500 筆)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大江細部計畫、兒童遊戲場用地、停車場用地、綠地用地及道路用地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18日23時12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灌漿車及挖土機)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拆除/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29日07時41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灌漿車1台)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本市平鎮區新富段372地號土地之和耀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貴公司於違反時間內正機具吊掛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本市平鎮區和耀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前於110年3月20日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限期於110年3月23日17時前完成改善;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上開違反時間派員至原稽查地點複查,查貴公司挖土機作業中,於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2.8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0.8分貝。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核准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法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派員稽查,現場從事豆類食品製造業,發現廠內作業廢水未妥善處理,排放含豆渣廢水至鄰近雨水下水道,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1,2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pH:4.7、化學需氧量:2450mg/L、生化需氧量:149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9、化學需氧量:100mg/L、生化需氧量:30mg/L)。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2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1359-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稽查,現場取水檢測結果重金屬銅:2.3mg/L(南崁溪第1級總量管制區管制標準同放流水標準標準:1.5mg/L))。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H48A0834,廠址:桃園市龜山區頂湖九街5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提供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110年8、9月份現場運作紀錄,其110年8月27日買入1,000公斤,已達分級運作量50公斤以上,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依法取得有效毒性化學物質登記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11月25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現場會同貴事業人員,發現貴事業廠內衍生廢棄物見有廢鐵、廢紙、員工生活垃圾及事業活動產出之包材(廢棄物代碼:D-1801)等廢棄物,另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0年1月~110年9月),貴事業係委託詳蕓環保有限公司清運產出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共計有22筆清運紀錄。貴事業非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五所列可免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適用對象,迄今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核准即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區間:110年9月),貴事業未依規定申報110年9月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21/11/3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4月份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09年8月~110年2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衍生廢棄物[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D-0499)]之貯存量申報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含堆置場)」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5日現場稽查時,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逸散管理辦法)」及「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核結果如下:1.物料堆置區採自動灑水設備惟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記缺失4點。2.採用密閉式輸送系統惟輸送管道有破損情形未完全密閉,記缺失4點。3.車行路徑鋪設混凝土惟表面覆蓋泥土髒污導致路面有明顯色差,記缺失4點。4.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私場所門口及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缺失4點。5.以上缺失點數共計16點。屬違規事實明確,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本府公告禁止時段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刻正使用3台挖土機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1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廠未設置中間水池1(T01-06)、中間水池2(T01-08)及污泥暫存槽(T01-10),又化學沉澱池(T01-07)新增1個T型管線,將池中廢水分別導入廢水調整池3(T01-03)及壓濾式脫水機(T01-11),貴廠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73,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核准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桃園廠(管制編號:H5200171)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製造程序(製程程序代碼:180999)及其他化學製品製造程序(製程程序代碼:190999)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各別於108年12月及109年9月起迄今未有清運紀錄,貴公司桃園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清理廢棄物或申請廢棄物貯存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大園紙器二廠(管制編號:H47B0995)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銀及其化合物(總銀) (僅限攝影沖洗及照相製版廢顯影液以外廢液)(廢棄物代碼:C-0108)]於109年1月至110年9月迄今未有清運紀錄,貴公司大園紙器二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清理廢棄物或申請廢棄物貯存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管制編號:H45B7911)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於109年1月至110年8月迄今未有清運紀錄,貴公司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清理廢棄物或申請廢棄物貯存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管制編號:H43A6649)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者),且乾基每公斤汞濃度低於二百六十毫克者(廢棄物代碼:C-0172)]於109年1月至110年9月間未有清運紀錄,貴公司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清理廢棄物或申請廢棄物貯存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管制編號:H4205716)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但下述製程所產生者除外:(1)鋁之硫酸電鍍(2)碳鋼鍍錫(3)碳鋼鍍鋁(4)伴隨清洗或汽提之碳鋼鍍錫、鋁(5)鋁之蝕刻及研磨。(廢棄物代碼:A-8801)]於109年1月貯存量為0.24公噸,並109年12月清除0.105公噸,但109年1月尚餘0.135公噸未清除,該剩餘有害事業廢棄物產出時間為109年1月以前,現已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清理或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桃園市政府核准之廢棄物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H47A5869),廠區內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授權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四、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辦理;本局於110年11月3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廠內廢棄物(D-1801、R-0202、R-0601、R-1306、R-1307及H-0002)存放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區間:110年7月),貴事業未依規定申報110年7月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21/11/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壓差值0mmH2O(許可範圍40~120mmH2O)、洗滌塔(A003)壓差值0mmH2O(許可範圍20~60mmH2O)、洗滌塔(A005)壓差值0mmH2O(許可範圍4~12mmH2O),以上皆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造成周界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1/11/28
罰鍰金額
NT$7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排放管道(P005)經採樣檢測,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4,17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0),造成周界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1/11/28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H2490-06號),須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固定污染源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管理辦法(下稱逸散管理辦法)」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1日派員執行桃園市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物料堆置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車行路徑鋪設混凝土,惟表面覆蓋泥土髒污,有明顯色差,記缺失4點;上述缺失共計14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1/11/28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第H3162-06號),須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固定污染源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管理辦法(下稱逸散管理辦法)」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3日派員執行桃園市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物料堆置未設置或採行逸散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之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車行路徑採舖設粗級配,惟舖設厚度不足,記缺失4點;上述缺失共計14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1/11/28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第H3112-09號),須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固定污染源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管理辦法(下稱逸散管理辦法)」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3日派員執行桃園市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物料堆置未設置或採行逸散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之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車行路徑採舖設粗級配,惟舖設厚度不足,記缺失4點;上述缺失共計14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1/11/28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H4124-05號),須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固定污染源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管理辦法(下稱逸散管理辦法)」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27日派員執行桃園市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車行路徑鋪設混凝土,惟覆蓋泥土髒污,且有明顯色差,記缺失4點;物料堆置採自動灑水,惟灑水範圍未涵蓋全堆置區域,致物料堆未保持濕潤,記缺失4點;場內裸露區域鋪設粗級配,惟鋪設厚度不足,記缺失4點;上述缺失共計12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1/11/28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H1202-07號),須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固定污染源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管理辦法(下稱逸散管理辦法)」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13日派員執行桃園市砂石場安全管理聯合稽查,發現貴廠物料堆置未採行逸散管理辦法4條第1項至第5項之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車行路徑鋪設鋼板,惟表面覆蓋泥土髒污,且有明顯色差,記缺失4點;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出入口及鄰近路面有明顯色差,記缺失4點;上述缺失共計18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1/11/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有機溶劑作業程序-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01)」之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518-05號)。本日稽查時污染源操作中,惟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101之洗滌液流率為150L/min,與許可核定350~600L/min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8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證號:第H4124-05號)」,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5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大溪區瑞安段627及631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稽查,惟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另於桃園市大溪區瑞安段558、562、564、568、579、581、582、584、586、589、593、594、595、597、598、629、633、634、636、638、639、640、641、642、645及648號等26筆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19/20)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1/11/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第H3112-09號),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15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大園區圳頭段後館小段393、394、395、396、397、398、399、400、401、403、403-1、404、及405號等13筆土地地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3日派員執行桃園市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另於桃園市大園區圳股頭段後館小段39-1、390、390-1、392、393-1、393-2、401-1、402-1、402-2、403-2、403-3、404-1、405-1地號及圳股頭段古亭小段817、818、819、820、821及822號等19 筆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17/18)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1/11/28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鋁鑄造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5784-01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06年1月13日起至111年1月12日止。查貴廠前述製程屬「第一、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101熔解爐之排放管道P1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定期檢測,惟查貴廠自106年1月1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至109年1月13日前皆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進行第1次定期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依規定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1/11/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發電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17)」,證號:H4741-06號,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應每日及執行監測設施維護作業後進行一次。惟查CEMS管理平台每日校正資料及廠方提供之測試校正日報表,發現110年8月24日未進行校正及25日未校正完成。上述過程未依規定進行校正維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許可證核定染色機為9台14缸(​E101),查獲現場增設3台3缸染色機(1台1缸作業中)及1台定型機(作業中),貴公司未經核准增設污染源機台並作業,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溫州一路與正光路交叉口承造集合住宅、店鋪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4月30日13時34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二段45地號等3筆土地承造集合住宅、店鋪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5月22日13時44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5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獲貴校之「桃園市大溪區內柵國民小學北棟校舍拆除重建工程」設有1座沉砂池,惟沉澱效果不佳致黃泥廢水及淤泥排入溝渠,續流至承受水體(大漢溪),查該工程設置之沉砂池未設有不透水帆布,且其總體積為71.44立方公尺,與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所登載之沉砂池(DP1,不透水帆布材質)材質及總體積78.72立方公尺不符。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6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授權訂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登記資本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或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十公噸以上,或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下列事業:13.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10年10月29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156巷280號)稽查發現,貴事業產出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廢磚(R-0402)、廢木材(R-0701)、無機性污泥(D-0902)、廢(污)水pH值介於6.0-9.0(D-1506)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6款規定:「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貴事業未在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之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0年5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採樣無機性污泥送驗事業廢棄物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檢測萃出液中總鉻19.0mg/L,超過溶出試驗標準(5.0mg/L),應屬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惟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產出之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經查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處分日期
2021/11/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經許可之清運機具(車號:796-VM、AAH-501)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8月17日環署廢字第1070065784號修正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完成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經審驗機關審驗合格,經本局110年10月21日桃環事字第1100090809號函限期貴事業應於110年11月25日以前完成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經審驗機關審驗合格在案,惟貴事業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203)壓差值為:27mmH2O,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應為70~210mmH2O),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造成周界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貴處所屬之大潭電廠7、8、9號機抽水機房暨進出水暗渠等新建工程,查該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69,75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2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於本市大園區青山段450地號等4筆之新建工程稽查,現場刻正從事出土作業,工區內雖設有沉澱槽,惟沉澱效率不佳造成泥水排入工區外溝渠並續流至老街溪,造成河段水色有明顯落差情形,明顯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10年8月31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2日前往複查,上開河段水色仍有明顯落差情形,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授權訂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13.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10年11月1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鼎鐘路210號)稽查,發現貴事業產出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廢紙(廢棄物代碼:R-0601)、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廢潤滑油(廢棄物代碼:D-1703)、及收受廢棄物燃煤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授權訂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6款規定:「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貴事業未在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之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108年11月14日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附之廠區配置圖內容,貴事業未標示廢棄物貯存位置,惟現場有事業廢棄物貯存行為,貴事業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辦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0年7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興榮南路1-30號30室廠房稽查,查貴公司向事業端購買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廢鐵容器(廢棄物代碼:R-​1306)及廢鋁(廢棄物代碼:R-​1304)等,經簡易物理處理後販售予永在貿易有限公司,該商業行為為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及編號五、廢單一金屬(鋁)之再利用行為 ,係屬再利用機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自從事廢棄物再利用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於​​110年10月5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10年10月13日派員複查,貴公司營運仍有從事上揭再利用商業行為且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認定未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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