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451 - 155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6/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1日派員前往貴場第一分場督察,發現貴場第一分場產生之禽畜糞(R-0104)於106年10月至107年1月間,產生量分別為20公噸、20公噸、20公噸、20.2公噸,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最大產生量之10%(18.7公噸),及農業污泥(R-0908)於106年9月至107年2月,產生量分別為5公噸、5.5公噸、6公噸、5.6公噸、5.3公噸、5公噸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最大產生量之10%(4.4公噸),以上情形該事業均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8/06/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六甲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5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廠廢水處理設施產生之無機性污泥,106年有部分月份產生量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百分之10,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 處分日期
- 2018/06/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六甲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5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收受之廢棄物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R-1209)及產品級配採露天貯存,貯存高度超過工廠廠區周圍結構體或其他阻隔設施,不符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6/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金屬表面研磨程序(M02)袋濾集塵器產生之廢濾袋,惟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
- 處分日期
- 2018/06/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金屬表面研磨程序(M02)袋濾集塵器產生之廢濾袋,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項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04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官田廠稽查,現場見貴公司官田廠室內廢鐵堆置場(X001)執行輸送挟帶廢鐵原料作業時產生粉塵逸散飛揚,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月9日會同本局至貴公司下營廠聯合稽查,貴公司下營廠係具有事業廢棄物通案再利用許可之再利用機構,稽查時發現貴公司下營廠於106年10月3日至107年1月9日期間有收受新○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宗○鋁業有限公司等事業之廢棄物進行再利用,惟貴公司下營廠未依規定於經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業務前,與前開事業訂定之契約書副知予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6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6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6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6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6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6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6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6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6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6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6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6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6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6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6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6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6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6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6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6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6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6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6月9日至107年6月1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6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6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6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6月9日至107年6月1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6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6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6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6月9日至107年6月1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6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6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6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6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6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6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6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6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6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6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6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6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6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6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6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6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6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6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6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6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6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6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6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6月9日至107年6月1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6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6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6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6月9日至107年6月1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6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6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6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6月9日至107年6月1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6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6/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南市廢清乙字第388-1090930-01號),負責人為羅○○,清除技術人員分別為林○○及彭○○,經臺南市政府107年3月13日府環事字第1070204012號函同意在案。貴公司107年5月17日(107)永潔申字第1070517號函申請清除技術人員由彭○○變更為羅○○,經本局發現貴公司原技術人員彭○○107年4月23日離職時貴公司同時變更羅○○為新設技術人員,是貴公司技術員另聘時,未依規定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
- 處分日期
- 2018/06/22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102年08月01日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900-00號及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121-00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04月18日派員會同本府經濟發展局、消防局、警察單位人員稽查,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污染防制設備A103、A104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濾袋更換頻率及濾袋更換量記錄週期未依規定記錄(濾袋更換頻率每12~24月記錄乙次;濾袋更換量每322~644㎡/批記錄乙次)。另查E201燃煤鍋爐(燃料使用量、自來水用量、操作溫度及操作壓力)、E202燃煤鍋爐(燃料使用量及自來水用量)、 E203及E204入料口(煙煤使用量)及 X201堆置場(煙煤使用量)皆未依規定每日記錄。
- 處分日期
- 2018/06/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水泥及其製品製造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學甲區新達里頂山寮61之3號有砂石車、預拌混凝土車輛進出,且有怪手進行土方粒料裝載作業,查貴公司(管制編號:D9100929)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依規定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預拌混凝土拌合程序之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6/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6日14時30分許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將濕式噴砂製程 (片鹼浸泡零件,再以鹽酸及水稀釋中和)產出之廢(污)水貯存於不銹鋼桶。
- 處分日期
- 2018/06/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於違反地點有以置放方法設置廣告物污染定著物環境之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整潔,本局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在本市佳里區從事樹脂製造業,貴公司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7)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72-00號),其流程為使用棕梠殼做為原物料經由破碎機(E702)及粉碎機(E703)進貯料倉(E704)後,再至蒸氣鍋爐做為所需燃料使用。經本局於107年4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時,發現貴公司M07製程剛停止運作(鍋爐本體、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等尚有餘溫)且其棕梠殼輸送至破碎機(E702)之輸送袋上,殘有電木板下腳料(裁切片)且現場亦有貯存電木板裁切片,另貯料倉(E704)有發現電木板粉末(尚有化學味殘留),貴公司表示因進行廢棄物試驗計畫,使用棕梠殼與電木板做為原物料進行混燒,使用量分別為棕梠殼(250kg/hr)及電木板下腳料(250kg/hr),與操作許可證之原物料不一致,顯未依許可內容規定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水泥及其製品製造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5日派員執行固定源逸散性污染源專案稽查,貴公司學甲廠(管制編號:R9103774)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現場查核缺失如下:(一)廠內粒狀物堆置區其堆置高度高於阻隔牆,扣4點;(二)輸送設施之輸送帶有破損情形,扣4點(三)廠內車輛路徑未清洗乾淨且路面色差,扣4點;(四)公私場所出入口未清洗乾淨,致污染路面且約有5~10公尺路面色差,扣4點;以上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6點,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宮廟舉行天上聖母歲次戊戌年出巡繞境祈福活動,經本局於107年05月05日分別於22時01分、22時14分、22時30分、22時39分、22時43分、22時44分、23時11分、23時17分、23時18分、23時24分、23時26分、23時34分、23時56分派員前往貴宮廟稽查,發現貴宮廟於公告時段未經申請核准,即逕行施放爆竹煙火,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宮廟舉行天上聖母歲次戊戌年出巡繞境祈福活動,經本局於107年05月06日分別於00時05分、00時10分、00時18分派員前往貴宮廟稽查,發現貴宮廟於公告時段未經申請核准,即逕行施放爆竹煙火,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2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34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局所屬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屬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園區T01廢水處理設施其控制放流之水位高度、消毒裝置(T01-08)之加藥項目均與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又T02廢水處理設施亦未依許可文件規範,設置有關紫外燈(T02-12)消毒時間之顯示器,及逕行於活性碳吸附機(T02-11)後端增設氧化乳化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本局於107年4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臺南廠稽查,經查貴公司廢棄物(廢磚、廢木材、廢鐵桶、廢塑膠混合物等)之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廠區平面配置圖之位置不符,且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4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臺南廠稽查,發現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廢磚、廢木材、廢鐵桶、廢塑膠混合物等)有露天貯存之情形,貯存時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或設施,且未於貯存區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107年4月19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電木板程序熱壓機產出廢油混合物、有機溶劑程序乾燥作業產出廢液混合物,未填報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107年4月19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電木板程序熱壓機產出廢油混合物、有機溶劑程序乾燥作業產出廢液混合物,未申報清理情形,及集塵灰(D-1099)與廢化學品空桶(D-2399)部分月份有產出未申報產出情形,且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O7)自106年7月20日以後未操作,未申報洗滌塔(A703)產出廢液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107年4月19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部分事業廢棄物未分類貯存及有污染地面情形,且廢油混合物與廢液混合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07年5月10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橡膠(R-0301)再利用程序產出廢液混合物、廢潤滑油及廢氣處理程序產出污泥混合物,未填報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07年5月10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橡膠(R-0301)再利用程序產出廢液混合物、廢潤滑油及廢氣處理程序產出污泥混合物,未申報清理情形,且收受廢橡膠(R-0301)再利用未正確申報使用與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07年5月10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污泥混合物、廢橡膠混合物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污泥混合物、廢橡膠、廢潤滑油有滲出污染地面、水溝情形,且貯存廢橡膠、污泥混合物、廢橡膠混合物、廢潤滑油及廢液混合物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膠帶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07年4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膠帶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07年4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委託清除D-1801及D0299,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膠帶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07年4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清除前未先與受託清除、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
- 處分日期
- 2018/06/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第一廠稽查,現場見貴公司第一廠之廢棄物貯存場所廢樹脂起火燃燒,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18/06/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26日22時4分派員前往貴宮周遭道路稽查,現場貴宮正舉辦「上白礁謁祖祭典」遶境活動,稽查時現場發現貴宮於公告時段未經申請核准,即逕行施放爆竹煙火。
- 處分日期
- 2018/06/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27日02時43分派員前往貴宮周遭道路稽查,現場貴宮正舉辦「上白礁謁祖祭典」遶境活動,稽查時現場發現貴宮於公告時段未經申請核准,即逕行施放爆竹煙火。
- 處分日期
- 2018/06/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5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96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54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541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6/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6月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歸仁區中正南路二段1號(崙仔頂段1531-3地號等49筆)貴公司工地內C棟地下一樓地面及D棟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6/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市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清乙字第411-1101130-00號)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12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公司所管學甲區興業段818、820及824等地號土地執行檢警環聯合督察,發現貴公司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未設有貯存場或轉運站,惟督察現場堆置廢纖維等廢棄物,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 處分日期
- 2018/06/19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280 mg/L,標準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20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46 mg/L,標準值80 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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