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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6551 - 16600 筆)

處分日期
2017/1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產出之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R-1209)及還原碴(R-1210)於104年12月31日起至106年9月12日止委託清除、再利用,惟委託清除前,未與清除機構簽訂契約書。
處分日期
2017/1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場為登記飼養規模二千頭以上之豬隻畜牧場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於106年11月13日勾稽貴場廢棄物網路申報,發現貴場於106年5月、6月及9月間廢棄物R-0104禽畜糞、R-0112斃死畜禽及R-0908農業污泥未依規定申報貯存量及於106年9月廢棄物R-0104禽畜糞及R-0908農業污泥漏報產出量情形。
處分日期
2017/1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勾稽並以106年5月25日環署廢字第1060039235號函通知本局有關貴公司事業廢棄物D-0299(106/03)、D-0899(105/11~12、106/01、03)漏報貯存情形,如無貯存量,每月貯存情形仍需申報為0公噸;另貴公司事業廢棄物D-0299(105/09~10、12、106/02)、D-0699(105/09~12、106/01~02)、D-0899(105/09~10、106/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17/1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自辦金倍興股份有限公司商場拆除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貴公司於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前即已先行施工該商場拆除工程作業;其所衍生之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後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17/1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事業產出之廢棄物D-0701D-1099、R-1201、R-1204及D-0902於106年4月至106年7月有漏報產出情形。
處分日期
2017/12/1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84年5月出廠的581-**號營業大貨車,於106年10月6日行經本市仁德區二仁路一段146號旁,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6年11月17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6年11月13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8%,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處分日期
2017/12/1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90年8月出廠的756-**號自用大貨車,於106年9月26日行經本市南區濱南路往86號快速道路方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6年11月6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府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6年11月17日在案,該車輛於106年11月13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8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17/1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90年8月出廠的***-3052號自用小貨車,於106年11月30日行經本市南區濱南路487號前,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6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處分日期
2017/12/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興和宮(負責人吳明讚)於106年11月12日22時13分許未經申請核准即使用擴音設施從事神壇、廟會等民俗活動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17/12/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灣分公司台南廠105年7月至105年12月及106年1至6月廢(污)水定期申報資料,查核時發現7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76m3)、8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96m3)、9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96m3)、10月及11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90m3)、12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70m3)、106年1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71m3)、2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45 m3)…及6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06m3),皆逾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量5 CMD)換算總量155m3/月(5m3/日×31日/月=155m3/月),未採行經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17/1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麻豆區埤頭段642及642-1地號進行「翔興營造有限公司-大旗楠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麻豆大寶加油站拆除(含地下RC槽、雨棚主體、站體建築)等工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經審查核准,即已先行拆除。
處分日期
2017/12/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海中街19號對面(海中段353、353-3地號)貴公司工地電梯井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7/12/12
罰鍰金額
NT$13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從事屠宰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4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懸浮固體檢驗結果119mg/L,標準值8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4mg/L,標準值1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8.8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屠宰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7/12/1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南科工一廠105年7月至105年12月定期申報,查核時發現貴公司南科工一廠、二廠為共同申報, 惟貴公司南科工一廠7月(實際排入廢水量38,200 m3/月),已逾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量1,010 CMD)換算總量31,310 m3/月(1,010 m3/日×31日/月=31,310 m3/月),未採行經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17/12/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12/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等情形之事業,貴公司二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勾稽並以106年2月23日環署廢字第1060014872號函通知本局有關貴公司二廠事業廢棄物D-0899(105/08~12)漏報貯存情形,如無貯存量,每月貯存情形仍需申報為0公噸;另貴公司二廠事業廢棄物D-0899(105/06~07),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17/12/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自辦農舍拆除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於106年10月11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已拆除完成,顯已於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前,即先行動工,其所衍生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後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
處分日期
2017/12/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本案於106年12月4日前往本市中西區環河段2204地號百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工地稽查,經查該公司於工地空地堆置一般廢棄物(便當盒、飲料杯、保麗龍等)現場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17/12/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9日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查友鵬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染整理程序(M02)從事原紗印染作業,M02製程正常運作中,發現於製程區中有純碱及醋酸鈉使用於製程中,前述2種原料均未登載於M02操作許可中,已違反本府核准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89-00號)內容操作,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2/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尚未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場區地平面上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體積8,956立方公尺,已超過3,000立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尚未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7/12/1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集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獨立專用電度表未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讀數一次,且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
處分日期
2017/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2月24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程序產生之廢活性碳貯存區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7/12/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31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105年12月於化學(農化)實驗作業程序有使用一些毒性化學物質,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月未有前述原物料申報使用情形。
處分日期
2017/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6日派員督察貴公司,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紀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製程用電量。
處分日期
2017/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自辦工廠拆除工程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建築拆除業),本局於106年9月14日下午派員至工地現場查核該自辦工廠拆除工程,發現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已拆除完成,其所衍生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後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
處分日期
2017/1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1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1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1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1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1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1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1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1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1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1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1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1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1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1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1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1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1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1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1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2日至106年12月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1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2日至106年12月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1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2日至106年12月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1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市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位於仁德區之貯存場,其清洗場內地板產生之含油廢(污)水流至油水分離槽後未妥善處理,排放至場外,致有污染水溝之情形。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安定區港口段0193-0029、0193-0086、0193-0107~0193-0112地號進行露天堆置土石方,現場量測堆置物體積約1萬2,199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依規定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82年8月出廠的135-**號自用大貨車,於106年12月4日行經本市南區新平路6-2號對面,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48%,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7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105年7月實際定期申報排入廢水量2602m3(7月納管水量為2602m3÷31=83.9CMD),已逾核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換算總量2331.2m3(核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每日納管最大量為75.2CMD,每月核准納管最大量為75.2×31=2331.2m3),未採行經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其他工業(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2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105年1月至12月及106年1月至6月定期申報,查核時發現貴公司實際排入廢水量105年3月為332m3、7月為524m3、8月為532m3、9月為397m3、10月為407m3、11月為678m3及12月為720m3,106年1月為513m3、2月為715m3、3月為457m3及4月為491m3,已逾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量10 CMD)換算總量310 m3/月(10 m3/日×31日/月=310 m3/月),未採行經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2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105年1月至12月及106年1月至6月定期申報,查核時發現貴公司實際排入廢水量105年1月為477.6m3、2月為573.6m3、3月為202.4m3、4月為255.2m3、5月為289.6m3、6月為352.8m3、7月為360m3、8月為352.8m3、9月為372m3、10月為311.2m3、11月為328m3、12月為321.6m3,106年1月為286.4m3、2月為280.8m3、3月為275.2m3、4月為320m3、5月為337.6m3及6月為372.8m3,已逾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量5CMD)換算總量155m3/月(5m3/日×31日/月=155m3/月),未採行經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05月12日派員至貴場稽查,現場會同貴場代表魏○○,發現貴場大門東側有露天曝曬豬隻排泄物之情事,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屬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6月6日至貴公司熔煉廠稽查,經查貴公司熔煉廠於106年3月申報非有害集塵灰暫存量14.31公噸,惟106年4月至5月未申報非有害集塵灰暫存數量及清除處理情形。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6月6日至貴公司熔煉廠稽查,經查貴公司熔煉廠更換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袋式集塵器布袋管及廢鋁水過濾片,貯存時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措施,且未於貯存區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7月13日至貴公司熔煉廠稽查,經查貴公司熔煉廠爐碴(廢棄物代碼:D-1201)、集塵灰(廢棄物代碼:D-1099)之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廠區平面配置圖之位置不符,且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7月13日至貴公司熔煉廠稽查,查貴公司熔煉廠集塵灰(廢棄物代碼:D-1099)貯存區無防止地面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或設施。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7月17日至貴公司第三廠稽查,經查貴公司第三廠生產作業會產生廢油混合物,惟貴公司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第三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等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第三廠生產作業會產出廢油混合物,惟公司第三廠未申報廢油混合物之清理流向。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7月17日至貴公司第三廠稽查,經查貴公司第三廠廢油混合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1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1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1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1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1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1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1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1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1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1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1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1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1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12/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1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1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1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1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1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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