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8701 - 187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06/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設本市岡山區大寮里1鄰大寮路1-2號,稽查當時貴公司雖尚未取得政府許可之工廠登記證,工廠卻陸續生產產品販售,已經收受廢木材當作生產原料製作木質顆粒燃料產品,已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 處分日期
- 2021/06/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6月2日來函表示(本局收文日110年6月7日),本公司已無任何清除廢棄物之業務,於今日起辦理註銷本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經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車籍查詢系統,HAA-8007及KED-9303於108年5月31日過戶予「自OOO有限公司」,惟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9
- 罰鍰金額
- NT$1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0年6月1日至貴公司「久鋒國際廠房增建工程(開發地號:高雄市仁武區善德段402地號等1筆)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系民眾陳情,經本局派員於110年6月7日12時00分至本市三民區凱歌段818-1、820、820-1、829-2地號工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承攬該址交通公路總局高雄市監理所苓雅監理所遷建計畫新建工程,經會同該場址工地主任至場內巡查,現場正有三台抽水機進抽除該地逕流廢水至場外水溝,過程中並未經過沉沙池沉澱,現場已立即將排水管移置入沉澱池,惟上述行為已致場外水溝有泥沙淤積,進而污染承受水體。再查,該址工場地址位於愛河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內,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 項第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110年4月7日來函申請事業廢棄物解除列管,經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承攬「五京堂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店鋪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 E2202745),產出之營建混合物(R-0503)、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申報皆為零,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上述工程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110年5月31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翁公園段3926、3927地號土地稽查,上開土地位於都市計畫農業區,面積約2,596平方公尺,貯存區堆置約2,000輛廢機車,台端表示係向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標售廢機車後,從事完整車型暫存待出口,貿易外銷至非洲、東南亞等地,惟上開廢機車為貯存於具排水及污染物截流設施之不透水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1/06/2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即金庭霖舊貨回收行)位於本市鳳山區牛潮埔段664-2地號(部分使用),屬於都市計畫住宅區,使用面積未達1,000平方公尺,從事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核屬「高雄市未達一定規模應回收廢棄物回收站管理辦法」之適用對象,本局業於109年5月29日高市環局衛字第10937076700號函請應於109年8月31日前檢具相關文件向本局辦理登記,惟台端未於指定期限內向本局申請登記,已違反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8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0年3月20日01時13分至陳情地點稽查,稽查當時本局人員於大社區光華路20巷及中正路沿線巡查,於大社區中正路389號周界外道路聞有燃燒異味,遂進廠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鋁壓鑄作業,現場因製程操作致產生異味逸散於周界外,前述行為造成空氣污染之事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之規定,業經本局110年3月31日高市環局稽字第11033170000號函依法舉發並通知陳述意見,且郵寄送達在案。
- 處分日期
- 2021/06/28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於110年5月9日21時57分稽查貴公司冷軋廠製造過程中,貴公司因不慎引燃研磨油儲槽,造成明顯粒狀污染物溢散至廠區外,明顯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述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進行吊車倒塌搶修作業,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1/06/28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溝泥),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1/06/2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按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5月10日來函敘及(略以):「開吉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除車輛(⭕⭕⭕-⭕⭕)於110年5月5日載運廢棄物進廠,經本廠執行垃圾檢查,發現所載運之廢棄物含廢化學藥劑,涉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壹、二之規定」。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5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違規情節
- 園區內全面開發且無明確分期施工,違反環評書件「分期分區開發」之承諾事項
- 處分日期
- 2021/06/25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貴公司於本市三民區大順三路316巷對面有營建工程作業產生明顯揚塵逸散,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1月28日10時56分至上述作業場區周界稽查,經查工地現場為裸露地表,於四周未設有圍籬,稽查當時正進行挖土機及各項工程作業,惟未有進行灑水或使用其他替代防制設備,致作業時產生明顯揚塵逸散至周界,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5
- 罰鍰金額
- NT$1,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10年5月16日該公司林園廠因M01製程之破裂盤破裂,致使製程內之鄰苯二甲酐發生洩漏並產生黑煙之事故。經該公司現場人員說明及查控制室之控制系統資訊,本案事故發生於是(16)日下午4時26分許,惟該公司遲至同(16)日下午4時58分始向本局進行事故通報,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山明環保有限公司110年2月22日12時47分清運車輛(KEB-7375)載運台端(即展鑫工作所)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載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項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好神拖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06/2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1/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工程車及卡車輪胎)
- 處分日期
- 2021/06/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2月22日12時47分清運車輛(KEB-7375)載運「展鑫工作所」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載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項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壹、二之規定,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2月22日12時47分清運車輛(KEB-7375)載運「展鑫工作所」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數量1.96公噸,惟按本局110年3月16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資料所示,發現申報數量與實際清運數量不符,申報錯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0年5月27日16時23分至本市鳥松區仁德路154-4號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所有廠(場)區內現場有工人正燃燒樹枝及樹葉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且無空氣污染防治設備過濾直接排放至空氣中造成污染,本局現場已請貴公司人員立即使用水車撲滅火勢,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4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0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惟未申請廠外貯存,即於本市燕巢區觀水段261、261-1、261-2、261-3地號土地堆置廢木材(R-0701),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已於110年1月8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1030289600號函裁處在案。按貴公司110年1月4日陳述(略以):「…會將堆置之木屑陸續運回廠內使用,另廢清書部分貴公司已提出變更以新增製程與廠外貯存」,惟經本局110年4月26日複查仍未完成改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3月11日10時53分清運車輛(767-U2)載運「台電興達電廠」事業活動產生之植物性廢渣(D-0102)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載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項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壹、二之規定,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天佑清運有限公司110年3月11日10時53分清運車輛(767-U2)載運貴廠事業活動產生之植物性廢渣(D-0102)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載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項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勁展綠能股份有限公司110年5月5日函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發現貴公司提供廢鋁作為該公司製程原料,由該公司代工生產,貴公司將廢鋁提供無再利用機構資格者代為生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5月5日至本市路竹區復興路40號稽查,發現貴公司經營廢鐵買賣業務,本局110年5月6日請貴公司負責人周○○至局說明,據表示廢鐵係由郁發展業有限公司、承源興業有限公司、承巧企業有限公司等提供,以清運車輛載至高雄市路竹區復興路40號後,再賣給鋼鐵廠作為原料,如威致鋼鐵工業限公司,稽查當時已營業中,惟貴公司未於營業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5月5日至本市路竹區復興路40號稽查,發現貴公司經營廢鐵買賣業務,本局110年5月6日請貴公司負責人周○○至局說明,據表示廢鐵係由郁發展業有限公司、承源興業有限公司、承巧企業有限公司等提供,以清運車輛載至高雄市路竹區復興路40號後,再賣給鋼鐵廠作為原料,如威致鋼鐵工業限公司,稽查當時已營業中,惟貴公司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3月19日8時49分清運車輛(Z2-866)載運「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載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項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壹、二之規定,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皇輝企業有限公司110年3月19日8時49分清運車輛(Z2-866)載運貴廠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載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項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善星企業有限公司」清除車輛(328-Y9)於110年4月9日8時38分清運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其廢棄物為粉狀廢棄物,該粉狀廢棄物係屬不得交由該資源回收廠處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產生之粉狀廢棄物,未於清除前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3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除車輛(328-Y9)於110年4月9日8時38分清運「咏國盛股份有限公司」之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其廢棄物為粉狀廢棄物,該粉狀廢棄物係屬不得交由該資源回收廠處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8月6日派員至本市鳥松區夢裡段1014、1015地號土地稽查處分之後續複查,發現貴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情事,後續由貴事業負責○○110年1月22日至局說明表示,堆置於前址之營建混合物及廢木材等已清空,係由事業所屬清除車輛(車號:196-VH、066-VH、245-VH)載至聯廣弘有限公司之停車場(高雄市大寮區義堂段189地號),轉移至該公司清除車輛(KEC-9188)之車上後再送往焚化廠焚化處理,惟清除之事業廢棄物並未上網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為本局核發許可之清除業,惟未依許可內容營業,另據聯廣弘有限公司代表110年3月17日表示,該事業停車場堆置之廢太空袋,其中部分係由貴事業所寄放,此貯存行為與貴公司許可證許可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4月20日來函申請變更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經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110年6月23日函復本局(略以):「…車號03-HL、RU-40及X5-813牌照狀態已過戶其他公司…。」,貴公司尚未取得本局核准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變更前,將清除車輛03-HL、RU-40及X5-813過戶至他行名下,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385-Y9)於110年2月20日16時23分許載運粉狀廢棄物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110年3月2日電洽貴公司表示,載運粉狀廢棄物為貴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未符合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385-Y9)於110年2月20日16時23分許載運粉狀廢棄物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110年3月2日電洽貴公司表示,載運粉狀廢棄物為貴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未符合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3月2日12時52分執行目視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989-BR),載運粉狀廢棄物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110年3月5日電洽貴公司表示「本市大社區和平路一段851-6號」為貴公司另外之辦公室,載運粉狀廢棄物為該辦公室事業活動產生,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環境稽查科接獲民眾陳情,於110年5月19日辦理本次聯合深度查核,至貴公司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巡視,發現有貯存廢活性碳(D-2403),前述事業廢棄物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四、事業廢棄物之清理方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環境稽查科接獲民眾陳情,於110年5月19日辦理本次聯合深度查核,檢視貴公司109年4月至110年3月事業廢棄物申報資料,發現未依規定申報廢活性碳(D-2403)之產生、貯存及清除數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1/06/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福杰國際有限公司執行病媒防治業務時,其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未在場全程督導施藥人員執行、其現場人員及施藥人員未穿著安全防護設備及施作現場未設立明顯告示及適當之黃色警戒帶。
- 處分日期
- 2021/06/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3月2日12時52分執行目視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989-BR),載運粉狀廢棄物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110年3月5日電洽貴公司表示「本市大社區和平路一段851-6號」為貴公司另外之辦公室,載運粉狀廢棄物為該辦公室事業活動產生,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1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並檢視貴公司設置CCTV,發現貴公司廠房屋頂於110年3月25日9時37分至9時45分有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經查係鋁二級冶煉程序(編號:M01)袋式集塵器(編號:A001)布管進行更換作業時,因關閉總電源,造成負壓系統無法作動,製程產生之粒狀污染物由屋頂逸散至該廠廠房外,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06/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旨揭時段於本市仁武區大春三街21號旁工地,發現貴公司正使用切割機進行切割磁磚作業,造成明顯機具運轉噪音妨害環境安寧,經查貴公司並無核准於管制時段施工許可文件,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1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5月10日13時53分派員至施工地點周界外量測貴公司怪手機具噪音源產生之全頻均能音量為74.6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值72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6/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0年05月03日22時45分前往稽查地點查察時,發現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正使用動力機具從事灌漿作業,已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0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06/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0年05月20日23時55分前往稽查地點查察時,發現華盛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正使用動力機具從事灌漿作業,已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0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06/2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陳情案件,貴行從事水產加工作業,其產生之廢水,因廠內生物處理設施異常造成處理效率不佳,導致廢水未妥善處理排至廠前涵管流至承受水體,並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再查,貴行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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