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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8651 - 18700 筆)

處分日期
2021/07/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0年5月25日15時16分清運車輛(車號:KEF-6616)載運悶燒中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廢棄物時經貯坑熱成像攝影機偵測到高溫159°C,超出警戒溫度70°C,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孫○○於107年10月16日駕駛(車號:KED-9972)自用大貨車載運一般事業廢棄物○○表示其受老闆指示外出加油,不知車上有廢棄物,惟車輛確已裝載廢棄物○○為受僱於貴公司之員工,按行政罰法第7條第2項規定,法人違反行政法義務者,其受僱人之過失,推定為該組織之過失,貴公司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從事受託轉運聯廣合企業有限公司、宏海通運有限公司收受之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1/07/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0年5月27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小段6519、6520地號土地稽查,上開2筆土地位於都市計畫農業區,面積約2,741平方公尺,貯存區堆置大卡車引擎、零件、傳動軸等汽車配備,台端表示係向合法登記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者收受廢大卡車零件配備,經整理後出口買賣至菲律賓及泰國等地,惟稽查時發現台端有廢車拆解情形,非僅收購完整車型及相關車輛零件暫存待貿易外銷,未向本局辦理登記而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暨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8
罰鍰金額
NT$50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違規情節
貴廠依規定於限期改善期限內提出完成改善證明文件,本局派員於110年6月2日至貴廠大發廠稽查,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鎳0.792mg/L(標準限值為0.7mg/L),與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高市府環水排許字 第00007-09號)頁次:12/64內容:「廢(污)水處理後之水質資料【出流水水質(鎳:0.7 mg/L)】所登載之水質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準用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8
罰鍰金額
NT$1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5月25日至貴公司「系統櫥櫃廠房增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CNC汽機車零件加工作業,其清洗製程區地板產生之廢水,因收集廢水槽的馬達故障無法抽至廠前處理設施處理,導致廢水未妥善處理排至廠房後方排水溝流至承受水體,並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再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於110年5月10日前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110年4月份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人,應於每月10日前完成申報前1個月之運作紀錄。」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8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貴公司廠房旁水溝溢漏廢油,派員於110年6月8日17時14分前往稽查,在貴公司廠房右側溝渠內發現明顯漏油漂流污染側溝,即予拍照存證並採集油水送驗檢測。隨後進入廠房查察,經貴公司人員說明,確知廢油溢出並污染鄰近水溝係因廠房內供螺絲螺釘等製程用之循環油儲存糟遭雨水滲入,廠方使用馬達抽離污水,意外一併將循環油抽送至側溝內,造成廢油明顯污染側溝,並流向鄰近下水道及水體,本案經110年6月11日派員複查,現場已清除改善完成。上述廢油不當排放行為,未即時妥善收集處理,造成溝渠污染,違規事實明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21日派員執行109年高潛勢水污染事業督察專案,督察發現貴事業清除臺南市仁德區路竹華谷石材股份有限公司事業廢棄物(廢石材),惟貴事業未於清除前與華谷公司訂定契約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21/07/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21日派員執行109年高潛勢水污染事業督察專案,督察發現貴事業清除臺南市仁德區路竹華谷石材股份有限公司事業廢棄物(廢石材),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局110年4月14日核發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高雄市毒核字第000499號),本局派員於110年6月16日至貴公司進行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查核,經查貴公司110年5月確未申報毒性化學物質1,2-二氯乙烷運作量,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校自辦位於本市苓雅區福裕段 1437 地號等 18 筆建築物(苓雅區三多三路84號)圍牆、騎樓棚架、樓梯間、防空避難室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0年5月21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0A001119-1號函拆除許可,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完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校自辦位於本市苓雅區福裕段 1437 地號等 18 筆建築物(苓雅區三多三路84號)圍牆、騎樓棚架、樓梯間、防空避難室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0年5月21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0A001119-1號函拆除許可,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開吉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除車輛(○○○-○○)110年5月5日清除貴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及廢塑膠混合物(D-0299)內含擦拭機器油墨的擦拭布,依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現場人員檢查結果,現場VOC檢測數值達294ppm,足證沾染油墨擦拭布內含化學藥劑,實屬『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壹、二規定之廢化學藥劑,貴公司未於清除前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1/07/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0年6月5日23時50分前往本市楠梓區藍昌段3小段427地號,稽查當時貴公司正使用水泥灌漿車等動力機械進行連續壁澆置作業,因未申請夜間施工等經核准文件,違反旨述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本局依法舉發在案。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28,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6月10日前往該營建工地現場查核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水表箱涵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7/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5月3日0時45分前往本市林園區鳳芸路78號稽查時,發現貴宮廟舉辦廟會活動,於漁港路近林園漁會旁燃放爆竹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上開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一:「於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一)施放特殊煙火及爆音類之一般爆竹...」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4日函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協助調查有關安南區南興段1047-1地號農地非法貯存廢棄物情事。依據該局函送資料中,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KEF-8286於108年9月3日於上述地號進出,惟當月申報之營運紀錄未有申報該筆清運紀錄,查其未確實申報廢棄物清除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陳○○(貴公司負責人)明知貴公司生產過程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鋁渣),依法再利用者應於再利用完成後一日依法申報,竟未依前揭規定申報,亦未實際就再利用之鋁渣秤重,即向不知情之「加宇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人員告知108年1月份貴公司之再利用鋁渣之產出量35.2公噸,再由加宇公司於108年2月21日,透過網路線上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4月20日派員至貴廠(本市林園區工業二路3之1號)稽查,發現貴廠領有工廠登記(編號:99661941),登記產業類別為化學材料製造業,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53億元,且廢(污)水排放許可之最大日廢(污)水產生量達每日150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廠領有工廠登記(編號:99661941),登記產業類別為化學材料製造業,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53億元,且廢(污)水排放許可之最大日廢(污)水產生量達每日150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4月20日派員至貴廠(本市林園區工業二路3之1號)稽查,發現貴廠有產出廢鐵、廢濾網(廢活性碳)等廢棄物,惟未於貯存地點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4月20日派員至貴廠(本市林園區工業二路3之1號)稽查,發現貴廠空壓機過濾氣體程序於汰換設備時,會產出廢濾網(廢棄物種類登載為廢活性碳D-2403),惟於前開廢棄物清除前,未與受託者簽訂清除、處理之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安豐環保有限公司清除車輛(KEB-9019)110年3月28日13時47分載運貴事業之事業廢棄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該廠經由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載運粉狀廢棄物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門口因放置垃圾子母車滲出污水致污染地面,廢棄物未清理(滲出水),有礙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1/07/05
罰鍰金額
NT$25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貴行)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核可文件,將承攬住家垃圾清運棄置於本市鳥松區長春路5-18號對面空地(大丘園段443號及43地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辦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府109年11月30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0944813101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09年12月23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善星企業有限公司」清除車輛(KEB-9176)於110年4月10日8時43分清運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其廢棄物為粉狀廢棄物,該粉狀廢棄物係屬不得交由該資源回收廠處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產生之粉狀廢棄物,未於清除前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善星企業有限公司清除車輛(ZY-859)110年4月10日9時03分清運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夾帶高壓橡膠鋼絲層軟管(含廢金屬)(長度940公分),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部份遣返,經查貴公司高壓橡膠鋼絲層軟管(含廢金屬)(長度940公分),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生及合成纖維紡織品製造程序」會產出下腳料「回收棉」,廠區有產出廢電子零組件、廢變壓器、廢印刷電路板、廢顏料桶等廢棄物,惟前揭事項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3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本市永安區永工三路4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地點,有產出下腳料「回收棉」、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廢電子零組件、廢變壓器、廢印刷電路板、廢顏料桶,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進行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3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本市永安區永工三路4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貯存地點,未依危害特性分類貯存,且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C-0301貯存容器有生鏽及露天貯存情形,惟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貯存設施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4款及第11條第1項第2款、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箱)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污水)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空屋梁柱)土地定著物上。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除車輛(KEB-9176)於110年4月10日8時43分清運「千立營造有限公司」之事業廢棄物(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其廢棄物為粉狀廢棄物,該粉狀廢棄物係屬不得交由該資源回收廠處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除車輛(ZY-859)110年4月10日9時03分清運「千立營造有限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夾帶高壓橡膠鋼絲層軟管(含廢金屬長度940公分),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部份遣返,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0年5月5日來函申辦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變更,案附負責人由葉○○辦更為葉○○,惟查貴公司檢附高雄市政府核發之公司變更登記核准函,貴公司負責人已於110年3月23日變更為葉○○,卻未於變更(110年3月23日)後三十日內(110年4月23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6/30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2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岡山廠督察,發現貴公司岡山廠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惟其利用沉水馬達與蛇形管從廠內製程區脫脂槽,抽出事業廢水排放至廠後方水溝,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氫離子濃度指數為2.8且廢水中懸浮固體148mg/L(最大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721mg/L(最大限值100mg/L)、總鉻461mg/L(最大限值2mg/L)、銅5.82mg/L(最大限值3mg/L)及鉛濃度1.72mg/L(最大限值1mg/L)未符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1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收受一般及事業廢棄物(裝潢修繕廢木材、廢木屑、廢木材棧板、廢塑膠及破碎太空包)進行破碎處理,惟稽查當時貴公司並無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30
罰鍰金額
NT$14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台南市玉井區九層林段1147、1144、1143、1140地號土地堆置破碎裝潢廢木板、廢木材及夾雜少量廢塑膠混合物,係由貴公司(本市岡山區大遼路1-2號)所產出,貴公司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30
罰鍰金額
NT$14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0年2月4日派員至台南市大內區大內段496-3、495-3、495-4、489-6、489-1等地號稽查,發現陳○○駕駛車頭車號KEH-9219及車斗車號HAA-9322車輛,從貴公司載運腐熟木屑、磚、木板、木頭、破塑膠布及廢太空包布等廢棄物至前開地號掩埋,惟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廠址設於本市岡山區大寮里1鄰大寮路1-2號,稽查當時貴公司雖尚未取得政府許可之工廠登記證,工廠卻陸續生產產品販售,已經收受廢木材當作生產原料製作木質顆粒燃料產品,已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於營運前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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