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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601 - 5650 筆)

處分日期
2018/12/2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保局107年11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工作人員於投入燃料時將一般廢棄物(廢包裝袋)一併投入(操作許可證核可燃料為廢木柴),未依操作許可證規定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4項規定及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7
罰鍰金額
NT$4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營運助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1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85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58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1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經營郭育斌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1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1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8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7
罰鍰金額
NT$13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土石洗選作業,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6
罰鍰金額
NT$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富成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0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9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15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養豬業,飼養約800頭豬,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事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0月15日派員查核,發現貴畜牧場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廢水貯留許可證,逕貯留廢水於場內,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6
罰鍰金額
NT$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端經營芝秀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0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4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1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48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本縣屏東市建國路227之1號員工宿舍,騎樓堆置一般垃圾,經本局於107年10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棄物已產生惡臭及長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7條及第9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2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廠房右側水溝所收集之逕流廢水,有疏漏至水體之情形,且未採取立即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營豐榮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1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93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6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22日稽查發現,貴公司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扣10點。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清洗乾淨,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8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經營大豐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1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93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1
罰鍰金額
NT$55,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76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74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1
罰鍰金額
NT$1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食品製造業,周界外未有供採樣人員進出至放流口之道路,並設置1平方公尺以上之採樣平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食品製造業,周界外未有供採樣人員進出至放流口之道路,並設置1平方公尺以上之採樣平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1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10月23日督察,發現貴公司員工產生之一般性垃圾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9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係從事豆皮製造廠,案經本局於107年11月15日派員稽查,收受廢木材當鍋爐燃料再利用,廢木材來源係由屏東加工區內之工廠收受,未依規定向本局申請再利用檢核登記通過即收受廢木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另產生之爐渣露天堆置於廠區前方空地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20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為收受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事業廢棄物從事再利用之機構,經本局派員會同經濟部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於107年10月25日稽查發現廠區內仍堆置有前收受之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事業廢棄物(106年4月11日前收受),經查該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尚有1257.91公噸漿紙污泥、1373.94公噸紡織污泥暫存(統計至107年9月30日止)。惟據該司表示稽查當日廠內剩餘紡織污泥及漿紙污泥暫存於貯存調製區槽內約770公噸;另貯存調製區旁邊空地及貯存調製區E002旁廠房內燒結後之製磚粉料共約350公噸,上述收受之廢棄物未於三十日內完成再利用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9
罰鍰金額
NT$2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29日派員督查發現場區內廢水疏漏至水體,未立即採取警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2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9
罰鍰金額
NT$2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5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8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9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9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經營張榮禎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0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1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58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0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督察時發現該公司領有貴府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106屏府廢資回字第061號),其回收貯存場所載明為屏東縣高樹鄉阿拔泉地段217-35地號,惟督察時發現其作業範圍已擴及到屏東縣高樹鄉阿拔泉地段217-11地號及217-54地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暨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0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28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71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收受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未依規定每月申報廢棄物收受營運紀錄,及未依規定申報場內廢棄物產出及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廠房後方空地堆置數堆大量爐渣,貯存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0條規定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本署107年8月15日派員督察,發現該畜牧場排放廢水於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34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90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855毫克/公升,最大限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二、另勘查發現該場產出之禽畜糞(R-0104)及斃死畜禽(R-0112)露天堆置,無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署107年8月9日於該公司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001),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檢測結果超過排放標準(檢測值4120,標準值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9(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12/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4.7(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12/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6(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墓地遷葬整地工程,本局107年10月30日稽查發現,運出車輛進出夾帶泥土有污染路面之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經營秋寶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75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51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54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4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營三冠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9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88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663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營玉興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29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31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0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營福川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7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營新東源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45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1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16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營陳秋霞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9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51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36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4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成發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05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6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6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李泳田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84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93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健一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9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鋁製品冶煉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鋁二級冶煉程序操作許可證,本府環保局107年10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製程新增鋁浮渣暫存區及鋁錠裁切作業產生大量金屬燻煙及粒狀污染物,貴公司製程異動與操作許可證記載內容不符,未於異動前依操作許可申請及核發程序重新申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4項規定及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4月13日派員查核,發現貴公司製程操作中(製程為以環氧樹脂、丁酮等原料,經由反應器加熱反應後,即為產品熱溶膠),製程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七批接著劑製造程序,惟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07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1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66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查貴牧場前於106年10月18日及107年3月1日亦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在案,本次再經查獲違規行為,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之情節重大認定原則。
處分日期
2018/12/06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0月17日派員查核,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82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1.執行東港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70621don)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3.稽查時稽查人員發現該牧場周界外未有供採樣人員進出至放流口之道路,並設置一平方公尺以上之採樣平台,核有違反水汙染防治法之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18/12/06
罰鍰金額
NT$2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經營妙發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0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9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6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06
罰鍰金額
NT$4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宇台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9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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