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51 - 16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3/11/20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23/11/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於本縣鹿港鎮鹿和路三段432巷157號進行塑膠押出作業,查臺端收受紡織殘料(R-0802)進行押出造粒,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行為,案經本局於112年6月2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11/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本縣二林鎮興南段369地號從事機電工程資材暫置作業,惟該工程之車輛出入作業造成泥土殘留於二溪路七段及627巷交叉口致污染路面,案經本局於112年6月14日查獲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1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違反噪音管制法限期改善複查案件,稽查時二廠作業中,於原量測位置執行噪音量測,測得均能音量為64.3分貝,因大門深鎖無人回應,無法量測背景音量,故不予扣除背景音量修正,仍以64.3分貝計,未符合工廠(場)第三類管制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15
- 罰鍰金額
- NT$17,95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污)水予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170 mg/L,生化需氧量520mg/L,化學需氧量25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
- 處分日期
- 2023/11/15
- 罰鍰金額
- NT$6,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縣大村鄉中山路一段141巷51號從事豬隻飼養,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本縣環境保護局110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1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承包「瀚任開發有限公司84戶集合住宅新建工程-雜項-拆除(位於本縣溪湖鎮湖西段855地號等、管制編號:N12A4997)」,且繳交空污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12年10月13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1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F-6881,尾車車號:98-6G】)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2年3月21日,行經本縣芳苑鄉草漢段908地號,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草湖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112年3月21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1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G-7859,車斗車號:85-MQ】)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2年7月1日至本縣大城鄉中央路26號前,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西港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112年3月29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11/1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和美鎮輝南路60-5號從事CNC洗車床加工作業,案經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大二中隊及本局於112年7月6日至現場稽查,經查貴公司以(23,500元/桶)向唯勝科貿有限公司(下稱唯勝公司)買油並同時將產生之廢油混合物(D-1799)交由該公司處理,另現場貯存四桶50加崙鐵桶廢油混合物,本局現場採樣一組進行TCLP檢測,經檢測結果均未超過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溶出標準,惟查唯勝公司並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並於112年7月6日通報本局前往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11/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5日派員查核,現場正常運作中,查M04製程防制設備A401 - A404,依許可證登載洗滌液每週更換1次,且應每日紀錄洗滌液流率及換水量,惟依貴公司所提供112年4-8月防制設備操作紀錄報表均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及紀錄,另洗滌塔A401洗滌液流率儀錶故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14
- 罰鍰金額
- NT$2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23/11/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埤頭鄉彰興路422號從事飼養雞隻,經本局112年10月6日現場稽查,場內曝曬區確有露天曝曬雞糞之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3/11/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亦擔任學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按公司法第8條第1項規定:「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亦屬學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負責人,上述事項針對專責人員兼任其他公司之負責人,其受其他法令(如公司法等)賦予所需執行之法定職務,並對外代表該公司與第三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即違反專業技術人員應專任之相關規定,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田中鎮中州路2段573號從事布匹定型作業,稽查時作業中,據業者表示於112年10月3日時確有因人為操作疏失導致排放管道確有不慎漏油至廠外,案經本局112年10月4日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1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原設置之廢棄物專責人員莊皓宇已離職,未於十五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且迄今尚未另聘符合資格之廢棄物專責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12
- 罰鍰金額
- NT$238,56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水調整池(T01-4)內設有一台許可未登記之沉水馬達,該沉水馬達正抽取調整池內未經處理之畜牧廢水,並以PVC管線繞開許可登記流程逕行與放流管線連接,並藉由放流口排放於周界外地面水體,稽查人員經於放流口採取放流水樣送驗,其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850mg/L(放流水限值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8倍、生化需氧量3610mg/L(放流水限值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44.125倍及化學需氧量6,520mg/L(放流水限值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9.8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11/12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K-0118,半拖車車號:HBC-6273】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2年7月1日行經本縣竹塘鄉光明路與中央路交接處,案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原斗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等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於112年7月1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11/12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和美鎮東坡路81號從事金屬加工相關作業,經查貴公司製程所產出之廢油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799)未依規定委託主管機關許可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該批廢棄物,案經本局112年8月22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凹版印刷作業,共有3條製程,經查貴公司111年間原物料(油墨)使用總量為44.105噸,屬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規定第四批第二類凹版印刷作業程序列管對象(總設計或總實際年用量5公噸),惟查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3/11/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營業大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11/10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本縣埔鹽鄉番金路94號從事紡織業,核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惟經本局於112年10月13日現場稽查查有(一)製程產出廢棄物R-0801廢人造纖維與R-0802紡織殘料以太空袋盛裝露天貯存於本縣埔鹽鄉永興段871、872地號,及D-1799廢油混合物以貝克桶盛裝貯存於本縣埔鹽鄉永興段872地號,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事業廢棄物貯存區不符;(二)本縣埔鹽鄉永興段872地號貯存D-1799廢油混合物有滲漏污染地面之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3/1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 違規情節
- 未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逕行於蝦皮購物網刊登「【全館下殺五折】 一點絕 一點絕蟑螂藥 一點絕螞蟻 螞蟻藥 螞蟻藥粉 蟑螂螞蟻藥 螞蟻 螞蟻剋星 除螞蟻 殺螞蟻 蟑螂、【拚蝦皮最低價】 一點絕 一點絕蟑螂藥 一點絕螞蟻 螞蟻藥 螞蟻藥粉 蟑螂螞蟻藥 螞蟻 螞蟻剋星 除螞蟻 殺螞蟻 蟑螂、「【台灣賣家免運】 一點絕 一點絕蟑螂藥 一點絕螞蟻 螞蟻藥 螞蟻藥粉 蟑螂螞蟻藥 螞蟻 螞蟻剋星 除螞蟻 殺螞蟻 蟑螂」廣告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4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違反噪音管制法限期改善複查案件,稽查時二廠作業中,於原量測位置執行噪音量測,測得均能音量為67.9分貝,因現場製程無法立即關閉配合背景音量測定,故不予扣除背景音量修正,仍以67.9分貝計,未符合工廠(場)第三類管制區晚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37,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臺端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92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00mg/L)0.54倍、懸浮固體為1,3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7.66倍及生化需氧量為28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80mg/L)2.58倍,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彰化廠現場M01製程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及A105集塵器壓降分別為0.5 cmH2O及25 cmH2O,上述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及A105)與許可證所載內容2 -20 cmH2O不符,另依所提供原物料統計報表112年1月至8月原物料菜仔粕使用量為5,169.124公噸/年,已超出許可證核年最大使用量3,600公噸/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臺端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19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00mg/L)2.65倍、懸浮固體為1,1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6.46倍及生化需氧量為1,07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80mg/L)12.37倍,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罰鍰金額
- NT$6,93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臺端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19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0.29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罰鍰金額
- NT$43,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臺端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7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00mg/L)3.5倍、懸浮固體為1,8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11.1倍及生化需氧量為1,31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80mg/L)15.37倍,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禽畜糞、菇類培植廢棄物包之再利用行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7
- 罰鍰金額
- NT$20,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410mg/L、生化需氧量305mg/L及化學需氧量1,330mg/L)。
- 處分日期
- 2023/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經本局於112年8月28日派員稽查,經查112年1月至7月份油墨使用量為18.361公噸,總實際用量大於5公噸以上,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4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惟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3/1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大村鄉南勢村南勢巷3-4號從事布匹定型作業,其製程製程之廢液(水溶性樹脂)貯槽,因抽水馬達故障造成廢液溢流至廠區外水溝,案經本局派員於112年8月14日現場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11/03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彰濱廠從事水泥製造業,領有水泥製造程序(M03)操 作許可證(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620-01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廠區出入口設有洗車台,惟當時運輸車輛離開時未使用加壓沖洗設備沖洗輪胎或清洗車體,貴公司未依管理辦法規定「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記缺失點數10點。
- 處分日期
- 2023/11/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領有膠帶業製造M04(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580-02)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8日派員稽查,經查現場部分作業中,查防制設備洗滌塔(A401)洗滌液流率642公升/分(許可範圍400-700公升/分),惟風量記錄儀入口風量為零,另查連續監測廢氣處理量數據於112年9月5日上午11時16分為22.47立方公尺/分,並自11時17分起數值皆為零,未符合操作範圍40-80立方公尺/分之規定、污染源反應作業區(E017)少1槽及乳化作業區(E416)前空地有調配區,未放置於攪拌作業區(E433)內作業,綜上皆未依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另現場水性顏料色膠、TC-4002(水)、TC-4009(9k)、台糖精製酒精、白色膏等原料未列入許可內容,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規定。領有膠帶業製造M04(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580-02)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8日派員稽查,經查現場部分作業中,查防制設備洗滌塔(A401)洗滌液流率642公升/分(許可範圍400-700公升/分),惟風量記錄儀入口風量為零,另查連續監測廢氣處理量數據於112年9月5日上午11時16分為22.47立方公尺/分,並自11時17分起數值皆為零,未符合操作範圍40-80立方公尺/分之規定、污染源反應作業區(E017)少1槽及乳化作業區(E416)前空地有調配區,未放置於攪拌作業區(E433)內作業,綜上皆未依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另現場水性顏料色膠、TC-4002(水)、TC-4009(9k)、台糖精製酒精、白色膏等原料未列入許可內容,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公私場所應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始得操作,並應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領有膠帶業製造M04(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580-02)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8日派員稽查,經查現場部分作業中,查防制設備洗滌塔(A401)洗滌液流率642公升/分(許可範圍400-700公升/分),惟風量記錄儀入口風量為零,另查連續監測廢氣處理量數據於112年9月5日上午11時16分為22.47立方公尺/分,並自11時17分起數值皆為零,未符合操作範圍40-80立方公尺/分之規定、污染源反應作業區(E017)少1槽及乳化作業區(E416)前空地有調配區,未放置於攪拌作業區(E433)內作業,綜上皆未依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另現場水性顏料色膠、TC-4002(水)、TC-4009(9k)、台糖精製酒精、白色膏等原料未列入許可內容,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公私場所應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始得操作,並應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領有膠帶業製造M04(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580-02)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8日派員稽查,經查現場部分作業中,查防制設備洗滌塔(A401)洗滌液流率642公升/分(許可範圍400-700公升/分),惟風量記錄儀入口風量為零,另查連續監測廢氣處理量數據於112年9月5日上午11時16分為22.47立方公尺/分,並自11時17分起數值皆為零,未符合操作範圍40-80立方公尺/分之規定、污染源反應作業區(E017)少1槽及乳化作業區(E416)前空地有調配區,未放置於攪拌作業區(E433)內作業,綜上皆未依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另現場水性顏料色膠、TC-4002(水)、TC-4009(9k)、台糖精製酒精、白色膏等原料未列入許可內容,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公私場所應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始得操作,並應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3/11/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福興鄉福寶村新生路85之7號設置堆肥場,收受禽畜糞進行翻堆、發酵、風乾、包裝製成有機肥料等禽畜糞再利用製程,係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尚未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於112年10月11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1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原設置之廢棄物清除技術員莊雅惠已離職,惟未於十五日內指定代理人並報請本局備查,迄今尚未另聘符合資格之廢棄物清除技術員。
- 處分日期
- 2023/10/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8月9日派員現場執行排放管道P201檢測作業,檢測結果氮氧化物濃度值為168ppm,未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氮氧化物排放標準:100ppm)。
- 處分日期
- 2023/10/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銅鑄造業,領有銅二級冶煉M01(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651-00)操作許可證,該製程排放管道(P101)戴奧辛檢測屬公告第4級應依定期檢驗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依據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4級檢測頻率為每2年檢測1次,第2次以後之例行性定期檢測,應以上下半年為期,於第1次例行性定期檢測所屬上下半年度之期間內執行定期檢測;查該製程第1次檢測日期為110年4月22-23日,依上揭管理辦法規定應於112年上半年期間完成定期檢測,惟112年上半年未完成定期檢測。
- 處分日期
- 2023/10/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自用小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 )
- 處分日期
- 2023/10/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自用小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法定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10/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載運土石方(車號:KLJ-6979)於112年6月7日5時55分行經本縣伸港鄉台61線南下162K處時土石飛濺至路面,致有污染地面情形,案經民眾錄影舉發,並經本局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10/28
- 罰鍰金額
- NT$14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氰化物1.35mg/L);及WM01(氫離子濃度5.2、鋅276 mg/L濃度超過許可登載範圍,及WM02懸浮固體414 mg/L化學需氧量505mg/L濃度超過許可登載範圍)。
- 處分日期
- 2023/10/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採樣檢測結果,該廠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105)空氣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320(排放標準值1,000),未符合空氣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0/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原設置之廢棄物專責人員許燕玲已歿,迄今尚未另聘符合資格之廢棄物專責人員;另查許燕玲未能從事廢棄物業務時,貴公司並未於十五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並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四、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0/25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貴公司缺失情形有下列4項:1.第4條第1項第5款: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噴灑水量及頻率不足,致堆置物未保持濕潤,記缺失點數4點。2.第6條第2款: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3.第6條第3款:運輸車輛離開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不得附著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缺失點數10點。4.第7條:貴公司M01製程於封閉式建築物內操作者,未符合本辦法第2條第2款規定,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22點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貴公司缺失情形有下列4項:1.第4條第1項第5款: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噴灑水量及頻率不足,致堆置物未保持濕潤,記缺失點數4點。2.第6條第2款: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3.第6條第3款:運輸車輛離開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不得附著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缺失點數10點。4.第7條第1項3款:貴公司M01製程於封閉式建築物內操作者,未符合本辦法第2條第2款規定,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22點
- 處分日期
- 2023/10/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因從事工業活動污染土壤,致用地經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
- 處分日期
- 2023/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縣埤頭鄉中和段1209地號(埤頭鄉彰水路一段299巷176號)從事蛋雞飼養,因於畜舍空地露天曝曬雞糞造成污染,為本局112年9月22日派員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10/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防火材料製造作業,經本局前於112年4月21日查獲貴公司在本縣埔心鄉霖鳳段1106地號露天堆置廠內製程之事業廢棄物(D-0403廢保溫材料),該暫置區域未設置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滲透之設備與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並限期112年10月20日前完成改善(裁處書字號:40-112-080032),惟本局於112年10月24日派員前往查驗改善情形,於本縣埔心鄉羅厝路三段181巷處(即埔心鄉霖鳳段1106地號)仍有露天暫放以太空包盛裝廢泡棉情事,認定屆期未完成改善,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3/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8月9日督 察結果顯示,貴公司係從事紡織製成品製造業,其鍋爐蒸氣 產生程序集塵設備產出之集塵灰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為 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19),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貴公司未於固定包裝材料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 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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