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
共 7,26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51 - 16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10/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社從事有機堆肥作業,為肥料及氮化合物製造業,本局於110年4月22日至現場稽查,經查場內廢棄物堆置區內及產品堆置區無中文標示。
- 處分日期
- 2021/10/01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雲林縣斗六市斗工一路18號)稽查,發現廠區內設置之除漆設備屬環保署公告第八批「廢棄物焚化程序」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未取得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另發現烘乾區之排放管道未依規定設置採樣設施,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受處分人發包之「台糖虎尾馬光有機集團栽培區環境改善工程(第二期)」(管制編號:P109P31059-2),經本縣環保局於110年9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該工區土堆防制不足,缺失4點,車行路徑無防制,缺失10點,缺失共14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林明裕畜牧場於110年8月11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77mg/L,標準值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為營造業,屬廢棄物清理法公告應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逕行從事上開事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0年06月02日07時34分至該商行周界查察,稽查時未發現黑煙情事,巡至該商行廠區後方及旁原堆置爐渣之地點,發現該地點爐渣尚未清理完成。2.經查該廠爐渣貯存地點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或設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3.另查該廠鍋爐燃料使用廢木材,惟該廠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地1款規定,依法告發。4.請該商行人員○○)針對廠內、外之廢木材、爐渣,於110年06月18日前提出廢棄物處置計畫送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清除處理。5.已當面告知該商行人員已違反上述條款,如有疑義請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處分日期
- 2021/10/01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0年06月02日07時34分至該商行周界查察,稽查時未發現黑煙情事,巡至該商行廠區後方及旁原堆置爐渣之地點,發現該地點爐渣尚未清理完成。2.經查該廠爐渣貯存地點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或設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3.另查該廠鍋爐燃料使用廢木材,惟該廠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地1款規定,依法告發。4.請該商行人員○○)針對廠內、外之廢木材、爐渣,於110年06月18日前提出廢棄物處置計畫送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清除處理。5.已當面告知該商行人員已違反上述條款,如有疑義請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處分日期
- 2021/09/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110年8月12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該公司申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代理至110年8月11日,於代理期滿前15日,未完成同一級別以上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2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110年7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該公司原申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代理人員代理至110年6月24日止,未於期限內依法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已違反水染防治法第2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3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查該廠從事有機堆肥作業,為肥料及氮化物製造業,現場堆置禽畜糞(R-0104)、植物性殘渣(R-0120)及食品加工污泥(R-0902),查未申報收受禽畜糞(R-0104),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二)另該廠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肥料登記證(0335014),惟該廠未領有該肥料登記證,未依規定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3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複查勾稽貴公司107年度廢棄物網路申報情形,發現000000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於107年12月申報汞及其化合物(總汞)(C-0101);190239產品於107年10月至12月申報冷媒;380010資源回收物處理程序於107年10月至12月申報廢塑膠(R-0201)、107年10月至12月申報廢玻璃(R-0401)、107年10月至12月廢鐵(R-1301)、廢銅(R-1302)、廢鋁(R-1304),皆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卻有申報紀錄,且000000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於107年10月至12月申報廢橡膠混合物(D-0399)產出、107年10月至12月申報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產出,皆逾當時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生量10%,綜上情事,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53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9/29
- 罰鍰金額
- NT$30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活性碳再生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7月30日查核,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器(編號A001)入口氣體溫度未達攝氏400度至600度區間,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文件核定事項進行操作;另查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编號A002)底部產生洩漏孔洞致集塵灰逸散於周界大氣環境中,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及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正常運作等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第4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29
- 罰鍰金額
- NT$25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環保署認證檢測機構-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1月18-19日進行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排放管道P001稽查檢測,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實測校正值為48 mg/Nm3,標準值為30 m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0年月日時分至現場會同代表人稽查,發現廠內堆置多包塑膠粒料,現場有從事塑膠壓出成形製程,製造農業用菜籃。2.查該公司登記為''苗豐農產行''與''隆盈有限公司''名義向''斗六塑膠有限公司''及漢棠企業有限公司購置塑膠粒料使用。3.查''斗六塑膠有限公司''(登記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太順街117之3號)無再利用許可,提供塑膠粒料販售,函請權管機關妥處,另查代表人余國隆名下有''苗豐農產行''及''隆盈有限公司'',以''隆盈有限公司''購買塑膠粒料置放於''苗豐農產行''進行塑膠壓出作業,又查''余國隆''所有之農產行及公司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暨再利用檢核許可從事廢棄物再利用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請余國隆本人確認後無誤簽名。
- 處分日期
- 2021/09/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6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斗六廠查察,貴公司斗六廠所產出廢棄物為D-1801、D-0299、D-0699、D-0901、R-2408、D-1506,再查貴公司斗六廠產出之事業廢棄物貯存位置與所提送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內容廠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6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一廠廢棄物貯存區查察,現場堆置貴公司一廠所產出之廢棄物D-1801、R-0201及R-0906,惟廢棄物貯存區正右方(面對門口)有堆置破損太空包、廢輪胎、廢木材、1噸貝克桶及廢塑膠等廢塑膠混合物(D-0299),查貴公司一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D-0299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29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明知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使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竟基於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之犯意,以錫渣視為再利用為由,指使不知情員工,駕駛營業用大客車,將自南亞公司取得之上開廢棄物,全數交由不具清除、處理資格之大鴻公司處理,已違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28
- 罰鍰金額
- NT$20,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廖芳毅畜牧場於110年7月12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410 mg/L,標準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3220mg/L,標準值600 mg/L), 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昱泰牧場於110年8月1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66mg/L,標準值: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廖誠偉(豬)畜牧場於110年8月1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772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283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6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斗六廠查察,貴公司斗六廠所產出廢棄物為D-0701、D-1801、D-0899、R-0906、D-0299、D-0699、R-0204、R1306及R-1703,再查貴公司斗六廠產出之事業廢棄物貯存區位置與所提送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內容平面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該公司110年1月至6月網路申報資料,廢石膏、廢玻璃棉、廢保溫材料、廢液晶(含)玻璃、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等混合物、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等項目申報異常,該情事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予以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1/09/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雲科二廠排放管道P101、P102及P106應定期檢測期間為每年2至4月間,108年度未於定檢期間完成定期檢測作業,而於108年1月7日、108年1月10日及108年1月11日完成試車檢測作業,並於108年3月5日完成申報,未於定期檢測間提替代方案及未依規定於30日完成線上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3日至貴公司三第加油站執行氣漏檢測,依壓力讀值紀錄,5分鐘後壓力值4.62公分水柱,不符合「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氣漏檢測合格標準範圍4.83~5.33公分水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0年7月7日16時10分至現場查察會同廠長莊詠奇稽查,於該廠內製程加熱烘烤作業產生異味污染物(刺鼻異味),再於該廠廠外道路巡查,亦有同樣臭味,現場詢問莊詠奇該臭味是否為前開製程作業產生之臭味,莊詠奇答是。2.上開情事,廠內加熱烘烤製程產生異味污染物逸散至廠外道路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法告發。3.經廠長莊詠奇確認後無誤簽名。4.上開情事,全程攝影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09/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6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查察,於當時貴公司產出廢棄物B-0164及C-0301貯存期限為110年5月止,貴公司未依法於屆滿2個月前辦理貯存期限展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一)水污染:1.會同代表人現場稽查放流口無排放水,該場取得水污染防治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唯查現場無電表操作紀錄,未依規定每日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2.現場開立限改補正通知書<編號:1080041>,確認依補正通知書內容改善。3.代表人稽查時配合度良好。4.以上經代表人確認後無誤簽名。(二)廢棄物清理法1.本局於上開時段會同該場代表至場內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場大門口處與豬舍之間土地發現貯存植物性廢渣(R-0120),經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植物性廢渣貯存區不符,惟該場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2.已當面告知業者已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3.以下空白。
- 處分日期
- 2021/09/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1.會同代表人現場稽查,該場取得水污染防治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現場放流口無排水,查廢污水處理操作,無電表操作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2.現場開立限改補正通知書<編號:1080042>,確請依通知書內容改善。3.以上情事,經代表人確認後無誤簽名。4.稽查時配合度良好。
- 處分日期
- 2021/09/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一)水污染:1.會同代表人現場稽查放流口無排放水,該場取得水污染防治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唯查現場無電表操作紀錄,未依規定每日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2.現場開立限改補正通知書<編號:1080041>,確認依補正通知書內容改善。3.代表人稽查時配合度良好。4.以上經代表人確認後無誤簽名。(二)廢棄物清理法1.本局於上開時段會同該場代表至場內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場大門口處與豬舍之間土地發現貯存植物性廢渣(R-0120),經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植物性廢渣貯存區不符,惟該場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2.已當面告知業者已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3.以下空白。
- 處分日期
- 2021/09/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09年11月12日13時54分至現場會同該場代表查察,稽查當時該場排水中,飼養約50頭,經查該場之廢污水已影響環境衛生(污染該場周界溝渠),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2.現場與該場代表○○確認無誤。
- 處分日期
- 2021/09/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2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豐田廠查察,貴公司豐田廠化驗室有廢液(廢棄物)產出,惟未於貴公司豐田廠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3月10日派員至該公司查察,於當時發現貴公司109年7月至109年12月份申報紀錄為其他石油及煤製品,惟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該項目,再查貴公司109年2月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通過刪除380010製程,惟109年3月至6月份仍有申報紀錄,應申報380004製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3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大埤廠)查察,貴公司(大埤廠)再利用製程中有產出廢濾網及廢塑膠,惟貴公司(大埤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無登載廢濾網及廢塑膠項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11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十六路3號)稽查,發現防制設備前端集氣設備未運作,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氣罩風速測值:左線E001為0.02m/s、右線E002為0m/s,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射出成型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斗六廠(雲林縣斗六市斗工二路25號)稽查,發現1部射出成形機管線明顯破損及2021年7月之原物料、產品用量及防制設備操作紀錄中,無7月26日之相關紀錄,顯未依許可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重光畜牧場於110年7月6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55mg/L,標準值: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10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之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貯存於大門左側空地,惟該公司核准通過之廢清書平面配置圖與現況不一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2.貴公司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日期,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3.另勾稽貴公司109年度廢棄物網路申報情形,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於2020年1月、3至5月申報質量不平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9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斗六廠(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六路22號)周界巡查時,有明顯塑膠加熱異味產生情形,至貴公司斗六廠內部查察,發現現場作業環境廢氣收集效率不佳、抽風系統未經防制設備逕排大氣等情形,致產生異味污染物逸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D-1699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儲存區未標示中文名稱與代碼,且與平面配置圖不符,D-0902無機性污泥儲存區未標示中文名稱與代碼,D-1801現場儲存區與廢清書平面配置圖不符,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將依法告發。2.另查該公司廢棄物網路申報,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於2021年6月之申報質量不平衡;廢棄處理程序中D-1699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於2021年4月、6月申報質量不平衡;皮革整製程序D-1699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於2021年2月、4月、6月申報質量不平衡;廢水處理程序D-0902無機性污泥於2021年4月申報質量不平衡。
- 處分日期
- 2021/09/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上述時間會同業者於廠內查察,經查廠內D-1699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儲存區未標示中文名稱與代碼,且與平面配置圖不符,D-0902無機性污泥儲存區未標示中文名稱與代碼,D-1801現場儲存區與廢清書平面配置圖不符,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將依法告發。2.另查該公司廢棄物網路申報,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於2021年6月之申報質量不平衡;廢棄處理程序中D-1699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於2021年4月、6月申報質量不平衡;皮革整製程序D-1699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於2021年2月、4月、6月申報質量不平衡;廢水處理程序D-0902無機性污泥於2021年4月申報質量不平衡。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以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3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健安畜牧場於110年6月16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50,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3230mg/L,標準: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3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財宏畜牧場於110年6月16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880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3470mg/L,標準:45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調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育嘉畜牧場於110年6月3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72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648mg/L,標準: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張德富畜牧場於110年6月30日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77mg/L,標準: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11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09年8月25日14時35分會同陳情人至褒忠鄉三民路加油站對面溝渠巡查,稽查時於該溝渠發現油漬漂浮水面。2.遂本局至該溝渠上游巡查,於富崴飼料有限公司前溝渠亦發現油污,經查該油污係由今日富懋油品實業有限公司於該廠後方卸載重油時於富崴廠內管線接頭脫落時滲出,影響環境衛生。3.另查富崴飼料有限公司事發時未向主管機關通報,上述行為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未於事故三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業者稽查時配合態度良好,並協助清理溝渠。4.再查富懋油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卸載時油污流入溝渠,已影響環境衛生,已告知富崴飼料有限公司及富懋油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業者及業者代表違反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違規情節
- 110年7月26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巡查,該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中且未能提供獨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紀錄操作參數。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李麟畜牧場於110年7月13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578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1020mg/L,標準: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毅峰畜牧場於110年7月14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202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4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弟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鴻和皮革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5月20日至5月24日因廢(污)水自動監測(視)設施故障,未依規定執行人工採樣檢測,且自動監測設施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而自行變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沈玉榮畜牧場於110年7月2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368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24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7條弟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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