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
共 7,26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251 - 33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再生粒料(混凝土粒料)、玻璃砂粒(矽石、矽砂)等產品,部分逕於廠內製成混凝土塊,核與其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中產品流向內容不符,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將處理設施進料、出料、操作、控制及監控等資料製作操作紀錄,並由專業技術員執行或每月定期簽署查核,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冠林砂石行於106年11月2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其營運作業中且有廢(污)水產出並有廢(污)水貯留行為,其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已於106年6月2日到期失效,上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19
- 罰鍰金額
- NT$9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06年10月5日經行政院環保署派員稽查採樣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5.6(標準:6~9)、溫度35.5度C(標準:35度C以下),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祺順畜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30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912mg/L(放流水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19
- 罰鍰金額
- NT$6,3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畜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14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476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6年10月13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化學需氧量(COD):115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罰鍰金額
- NT$1,84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列管事業,取得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許可文件,核准廢污水產生量155立方公尺/日、排放量154.6立方公尺/日,106年9月14日本縣環境保護局至貴公司會同代表人現場查核,稽查時當天無雨,有製程廢水經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排入工業區雨水道,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另現場採樣檢測,檢測化學需氧量(COD)694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罰鍰金額
- NT$8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台野屠宰場106年9月29日經本縣環保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化學需氧量(COD):259mg/L(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畜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14日派員進行稽查時,貴場於沉澱池上方發現一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未登記之管線,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罰鍰金額
- NT$1,71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06年8月31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採樣結果:檢測項目化學需氧量(COD):767mg/L,懸浮固體(SS):84mg/L,生化需氧量(BOD):39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罰鍰金額
- NT$1,08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14日派員進行放流水自動監測設施相對誤差測試查核採樣,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2.4mg/L,超過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登在環評現值,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12日前往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限期改善日期:)自106年6月12日至106年7月11日止),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3日派員前往稽查是否改善完成,依採樣結果未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7/12/11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局發包辦理「阿勸大排(出口段)治理工程(二工區)」,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6年10月29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未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車行路徑稍有夯實但未有灑水致防制效果不佳,工地出入口未設有高壓沖洗設備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8點.
- 處分日期
- 2017/12/1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經營之牧場,本縣環境保護局106年9月11日會同代表人現場稽查,牧場登記證登記飼養肉鴨30000隻及肉鵝6000隻,現場飼養鴨隻,有廢污水產出並貯存(留),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未依水污染防治法取得貯留許可證(文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08
- 罰鍰金額
- NT$46,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三湖(二場)畜牧場於106年10月31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化學需氧量(COD):9720mg/L(標準600mg/L),懸浮固體(SS):7950mg/L(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發包辦理「台爃窯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住宅」,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6年10月25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該工區工地告示牌未設置、工地周界未設置圍籬、物料堆未採行污染防制措施、結構體防塵網覆蓋不完整扣點28點。
- 處分日期
- 2017/12/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畜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3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63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29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逾期30日仍未繳納(工程名稱:斗六社口旅客服務中心興建工程,管制編號:P106P11177-1)
- 處分日期
- 2017/11/2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檢測排放黑煙不透光率污染度為3.2m-1,未符合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不透光率污染度不得超過1.6m-1之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1/2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檢測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2%,未符合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污染度不得超過50%之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1/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本案於106年10月31日10時42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場旁道路發現有豬糞散落路面之情事。2.經查該豬糞係為三湖(二場)畜牧場未妥善管理致使污染路面影響環境衛生,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本局依法告發。3.已當面告知業者代表違反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處分日期
- 2017/11/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本案於106年10月25日10時29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查該牧場(岳鴻牧場)後方道路,發現有豬隻排泄物污染路面之情事,惟於現場未發現有排放廢污水之情事。2.另該場堆置豬隻排泄物乙事(本局檢視路面之豬隻排泄物經查係為該場所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3.已於當日聯繫業者(李○○)該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相關規定,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處分日期
- 2017/11/2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金屬製品製造業),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106年10月1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至貴公司會同代表人現場查核,有製程廢污水產出並設置5個廢水貯存槽將廢水貯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14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94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27
- 罰鍰金額
- NT$32,4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畜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稽查隊)於106年10月11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611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及懸浮固體:392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畜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21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5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永良畜牧場於106年10月7日經本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懸浮固體(SS)480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1290mg/L(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7/11/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東展營造有限公司-約克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施英德廠房增建工程」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依規定提送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施工期程自105年4月15日至105年8月15日),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畜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14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23mg/L(放流口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畜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21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470mg/L(放流口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張武忠畜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19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09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167mg/L(放流水標準: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實驗產出之廢液貯存場所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份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處分日期
- 2017/11/22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12日委託榮讚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檢測,貴公司麥寮廠氯乙烯製造程序(M11)製程設備元件編號VCM124330NO2之淨檢值大於10,000ppm(以10,593ppm全幅氣體測定值為15,882ppm,背景值為0.1ppm)。
- 處分日期
- 2017/11/2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檢測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2%,未符合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污染度不得超過40%之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1/22
- 罰鍰金額
- NT$8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06年6月2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採樣,結果檢測項目其中化學需氧量(COD):209mg/L(標準:16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經營之欣春牧場,本縣環境保護局106年9月4日會同代表人現場稽查,牧場登記證登記飼養57216隻,在場飼養鴨隻,有廢污水產出並貯存(留),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未依水污染防治法取得貯留許可證(文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6年9月12日經本縣環境報護局派員稽查,稽查採樣結果:懸浮固體(SS)655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COD)1200mg/L(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煤灰再利用及批發零售作業,於106年9月7日11時00分收受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麥寮一廠燃煤灰飛(R-1106),以車號AAL-559大貨車載運約40公噸出廠,售予彰化縣久連預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廠內另貯存4727.71公噸,惟貴公司均未規定上網申報前揭燃煤飛灰再利用及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7/11/15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慶豐屠宰場於106年9月27日經本縣環保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化學需氧量(COD):423mg/L(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106年9月6日至現場稽查,經查貴場再利用廢棄物R-0105(廢酒糟、酒粕、酒精醪)核可量為每月150公噸,106年1月至3月、5月至8月申報資料超過核可量之10%。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麥寮三廠(輕油裂解二廠)輕油廠裂解程序(01)製程設備元件編號8C810F_2005LS02之淨檢值為35,513.6ppm(大於10,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化學製品製造,設有馬來酸酐製造程序(M06),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28日派員查察時發現,依該製程操作紀錄經查該製程運作中,其廢液焚化設備於106年7月28日9時13分停止操作,另選擇觸媒還原設備(SCR)則於106年7月28日9時43分先前停止操作,致使防制設備無法維持有效收集及正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化學製品製造,設有馬來酸酐製造程序(M06),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26日派員查察時發現,依該製程7月份操作紀錄內容所載,於106年7月16日至26日,該程序皆屬操作中,經查該期間之即時顯示系統,防制設備所需之氨氣,皆顯示為0,屬無流量使用之情況,顯為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製造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26日16時20分派員前往查察,經進入場內稽查發現「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2)」操作中,該製程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查貴公司未取得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設有介面活性劑化學製造程序(M01),該程序許可證已於98年9月20日屆滿失效。經查貴公司於106年6月8日向本縣環境保護局申請操作許可證在案,查核當時為准予依試車計畫書內容進行操作,核准期間為106年8月31日起至106年11月28日止。經本縣環保局派員督查時發現,該程序操作紀錄內容所詳載,於106年7月24日及8月24、28日,該程序皆屬操作中,顯為未准予依試車計畫書內容前及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診所105年8月至106年7月網路申報資料,有下列異常情形:1.製程代碼000000廢棄物D-1801於105年12月~106年1月有質量不平衡之情形;於105年12月廢棄物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10%。2.製程代碼860006廢棄物C-0504於105年10月~106年02月有質量不平衡之情形;於105年08月~106年01月、106年03月~106年07月廢棄物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10%。3.製程代碼860006廢棄物C-0508於105年08月~106年07月漏報貯存,雖已停用此廢棄物代碼,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變更仍須上網申報。4.製程代碼860006廢棄物C-0599於105年10月~106年02月有質量不平衡之情形;於105年08月~106年07月廢棄物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10%。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1查製程之廢液晶面板、費液晶玻璃經破碎後置放於廢塑膠貯存區,廢保溫材料(含鋁箔部分)則置放於一般生活垃圾貯存區,與貯存區標識項目不符,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六條、第十條規定。2.查製程收受之廢液晶玻璃(D-0406)及液晶面板(D-0407)以破碎機破碎篩分後即為產品販售,惟未經水泥拌合作業,與該場經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不合,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3.查其所設置監視系統所錄製影像資料,僅保存106年2月20日起至106年4月20日止,且依據貴公司表示106年2月20日前之資料,硬碟因故障損壞而未有保存,惟查貴公司未依規定即時通報本局報修,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26日進行稽查,貴公司設有屠宰作業程序(M01),M01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至106年4月5日止,查察106年6至7月份操作紀錄內容所載,於M01程序操作許可證屆滿失效仍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11/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7/11/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畜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稽查隊)於106年9月17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35mg/L(放流水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714mg/L(放流水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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