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251 - 23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3/02/14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染色區旁發現污泥存放區(室內)及污泥帶濾式脫水機(室內)均已移除,並設有另一套新廢水處理設施及污泥乾燥機,且染色區內有一股作業廢(污)水流至RD02溝渠,亦與許可證登載溝渠採雨污水分流收集方式不符,貴公司未依排放許可證之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3/02/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111年9月聯單統計資料,其污染土壤實際收受量達6,320.71公噸(許可再利用量為6,000 公噸/月),已有超量收受之情形,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查獲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領有電鍍製造程序(M01)設置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11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經查貴公司電鍍製造程序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尚未取得操作許可證 即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3/02/1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回收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妥善維護以維持其正常功能。
- 處分日期
- 2023/02/13
- 罰鍰金額
- NT$112,67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放流水送驗,懸浮固體1,360mg/L,生化需氧量258mg/L,化學需氧量87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廢水排放量超過許可核准每天最大排放水量;水表及電表讀數未依規定每日記錄。
- 處分日期
- 2023/02/13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依經濟部工業局以112年2月6日工永字第11200053220號函副本函知本局,說明該局查工業廢棄物清理與資源化資訊網之「再利用機構運作申報區」,貴公司申報將再利用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所產製CLSM用粒料提供同一法人二廠產製CLSM最終再利用產品後,於111年5月18日及23日售予和固營造有限公司使用於本縣花壇鄉花壇段741-12地號之新建住宅管線工程,合計2496公噸。唯依貴公司函復該局檢附之資料,本案CLSM最終再利用產品應用工程雖有管線架設,惟回填於建築物基礎,非屬單純管溝回填用途使用,故判定本案使用用途不符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8、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8、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將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3/02/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所辦理「學校運動操場及周邊設施整建工程採購」(管制編號:N111NIZ025),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1月9日派員前往稽查,依據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點數10點;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點數10點;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點數10點;第9條裸露區域營建工地裸露區域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缺失點數10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40點。
- 處分日期
- 2023/02/10
- 罰鍰金額
- NT$90,63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由系統預帶,
- 處分日期
- 2023/02/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至本縣福興鄉中興段830地號場址並傾倒於土地上,經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福興分駐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2年1月18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0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所辦理「109年度濁水溪下水埔段疏濬土石計畫-支出部分」(管制編號:N110NKB001),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1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依據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點數10點;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9條裸露區域-營建工地裸露區域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缺失點數10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24點。
- 處分日期
- 2023/02/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核貴公司地下水補充至回收池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109及110年度校正資料,未依規定每年至少校正一次。
- 處分日期
- 2023/0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原廢(污)水(WM01)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5,130mg/L,已逾原核有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所載原廢(污)水水質項目數值(懸浮固體濃度為3,500mg/L),未依排放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3/02/09
- 罰鍰金額
- NT$1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11年7月7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廠區內廢水處理單元澄清液槽(TO1-08地下槽體)上方有一破損處因液位控制器故障導致作業廢水由該槽體溢滿至廠外溝渠污染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3/02/0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執行病媒防治業業務,未依特殊環境用藥使用方法規定施作。
- 處分日期
- 2023/02/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彰濱廠領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N2744-01號、燃證N0013-00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11月18日執行督察結果,其中防制設施操作條件規定,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101濾袋更換頻率為1次/年及編號A103濾袋更換頻率為2次/年並應記錄更換日期,惟查貴公司所提供查核資料,自109年5月至111年10月止,僅A101於110年3月29日有濾袋更換資料外,其餘皆無濾袋更換紀錄,惟未依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3/02/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製程產生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於111年5月至11月份產出量皆為0.1公噸,惟貴公司核准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登載為0.013公噸,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變更,即逕行營運,經本局派員於111年12月29日現場確認屬實。惟貴公司以112年1月30日同益字第1120130號函針對本案提出陳述意見,略以:「.. .人員針對D-1099羽毛粉細粉申報時錯將其產出來原認為由三個來源產生.. .將本是產品的羽毛粉申報成廠內回收再利用的羽毛粉細粉,造成產出量大增.. .申報人員不小心將製程設備所產出的也繼續算在內,造成申報超過.. .云云。」。經審核雖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但未確實申報上述日期區間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產出量。
- 處分日期
- 2023/02/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領有印染整理程序(M04)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號:N2489-01),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6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查M04製程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之洗滌液流率操作範圍落於390~620公升/分,惟洗滌液流率未符合操作許可核准操作範圍700-1000公升/分。
- 處分日期
- 2023/02/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第六分廠領有灰鐵鑄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N2598-00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5月30日派員稽查,經查現場M01製程之污染源E001~E006、E010~E013皆已停用,其中污染源E007~E009正常運作中,查運作中之污染源 E007~E008集氣罩管線破損而未有效收集產生廢氣。
- 處分日期
- 2023/02/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自用小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 )
- 處分日期
- 2023/02/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營業大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 )
- 處分日期
- 2023/02/07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由系統預帶,
- 處分日期
- 2023/0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承包本縣彰化市牛稠子段下廍小段140地號住宅新建 工程,該工程高樓層施工所使用之保麗龍及廢棄物經風吹散,落至建國北路69號露臺,案經本局派員111年6月14日至現場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06
- 罰鍰金額
- NT$3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315mg/L,為放流水標準限值(160 mg/L)1.97倍,生化需氧量為176mg/L,為放流水標準限值(30 mg/L)5.86倍,懸浮固體為37.2mg/L,為放流水標準限值(30 mg/L)1.24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又查廢水處理設施新增使用3個黑色貯存桶,管線閥門已開啟,致廢水處理流程未依照水污染許可證(文件)登載流程操作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3/02/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璟誠建設有限公司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暨雜項新建工程-拆除工程(彰化市三民段1074之2、1075、1075之2~之6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尙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案經本局於112年1月10日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於106年5月1日動工施作。
- 處分日期
- 2023/02/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核發輸出許可文件,逕行廢棄物(廢橡膠實心胎)輸出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2/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車輛(自用辦拖車車號HAB-3817)於111年10月13日12時00分於彰化市埔東街1至11號路旁清理輪胎及泥濘,因未有效收集泥濘掉落道路造成污染,經民眾攝錄並陳情舉發且經本局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彰化市彰鹿路202-20號,從事廢棄物清除業,惟查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置廢棄物貯存場,逕自將清除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於本縣彰化市彰鹿路202-20號之場址,案經本局111年11月23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全興廠領有布疋印花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N2381-01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現場M02製程操作中,查廠內3樓新設2台印花機台等設備,惟現場機台數與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3/02/04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放流水送驗,氫離子濃度指數(pH)9.1、懸浮固體148 mg/L、化學需氧量40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初沉池(T01-01)採取水樣,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8.1、懸浮固體1,540 mg/L、化學需氧量1,180 mg/L、鋅87.6 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與許可登載事項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3/02/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全興廠領有布疋印花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N2381-01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現場M02製程操作中,查防制設備(A201)洗滌塔尚未開啟,惟污染源未有效處理廢氣。
- 處分日期
- 2023/02/03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限期於文到30日內補正第三次成果報告到府審核,進度內容需包含第一、二期工作內容,屆期未補正將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2/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鹿港鎮鹿工北一路5號從事塑膠製品製造,其製程產生之事業廢棄物(EVA塑膠墊下腳料)未依規定將事業廢棄物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經本局111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02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溪州鄉胡厝路2號設廠,從事橡膠破碎相關作業,於111年11月8日夜間因未妥善管理、堆置及未有完善消防設施造成火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造成污染,經本縣消防局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勘察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02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縣花壇鄉中正路158號從事自助餐販售製作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30日派員稽查,執行該廠周界異味污染物官能檢測,經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排放濃度為16,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
- 處分日期
- 2023/02/0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WD-066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0年度)
- 處分日期
- 2023/02/0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TCE-316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0年度)
- 處分日期
- 2023/02/0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IL-918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0年度)
- 處分日期
- 2023/02/02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貴公司工廠放流口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53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0.53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2/02
- 罰鍰金額
- NT$28,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一、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115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管制標準限值6.7倍),化學需氧量1200mg/L(放流水標準450mg/L,超過管制標準限值1.7倍)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二、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水表累計水量讀數及廢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讀數僅記錄至111年6月30日止,未依規定每日記錄。
- 處分日期
- 2023/02/02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122mg/L(放流水標準30mg/L,超過管制標準限值3.1倍),化學需氧量為145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管制標準限值0.5倍),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2/02
- 罰鍰金額
- NT$8,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水質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220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20.46倍,化學需氧量1040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450mg/L)1.31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2/02
- 罰鍰金額
- NT$23,4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縣秀水鄉號從事豬隻飼養,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經採放流口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203mg/L(放流水標準為150mg/L)、生化需氧量為124mg/L(放流水標準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另臺端於110年12月7日及111年2月25日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認定情節重大,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或勒令歇業。
- 處分日期
- 2023/02/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從事磚瓦(紅磚)製品製造作業,領有事業廢棄 物清理計畫書,同時為淨水污泥等再利用機構,經查於110 年5月份期間,曾有銷售再利用產品紅磚至豪金交通有限公 司、家和貨運公司之4張發票,惟未依規定申報該再利用產 品銷售紀錄,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 察大隊於111年11月1日執行督察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0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TZ-093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0年度)
- 處分日期
- 2023/02/0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YA-366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0年度)
- 處分日期
- 2023/02/0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UR-142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0年度)
- 處分日期
- 2023/02/0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US-931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0年度)
- 處分日期
- 2023/02/0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ICX-541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0年度)
- 處分日期
- 2023/02/0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HP-093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0年度)
- 處分日期
- 2023/02/0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RS-812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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