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201 - 42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9/17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TQH-833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 處分日期
- 2020/09/17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TTI-931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 處分日期
- 2020/09/1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5月27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製程水洗部分產生作業廢水,並將製程廢水貯留至未經核准之貯存槽,經查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自貯留所產作業廢水。
- 處分日期
- 2020/09/17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未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規定於歇業、繳銷經營許可或營業執照、終止營業(運)、關廠(場)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等行為前提具用地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送審。
- 處分日期
- 2020/09/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08年度申報每月廢棄物清除聯單總量及營運紀錄總量與本縣溪州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108年度廢棄物進廠總量,無法達成質量平衡。並經本局109年8月26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未依規定於規定時間內主動申報上述日期區間每月廢棄物清除營運紀錄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清運機具(車號:721-SG)分別於109年7月15日、109年8月25日受託清除台灣連興棉織股份有限公司(N2700641)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聯單編號:N270064110900005、N270064110900006);惟查該清運機具未依環保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於109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經本局109年8月26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線西鄉彰濱東三路17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惟未依規定向本縣主管機關申請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自將製程廢水貯存於廠區旁桶槽,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3月13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大村鄉山腳路184號從事磚瓦製品製造,其洗滌塔廢水流至一旁貯存槽添加片鹼進行處理,再行循環使用,惟查其行業別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再查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即逕行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地址:本縣溪州鄉菜公村中央路一段387號)現場從事預拌混凝土作業,屬資本額100萬元以上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9年7月13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針對貴公司108年5月至109年4月間申報資料與廢清書(N10008220004)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發現該期間109年2月至4月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申報數量,確有逾貴公司所提報之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0.003公噸)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24日派員現場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溪州廠(地址:本縣溪州鄉溪厝村中山路二段602號)現場從事輪胎製造業,廢(污)水設計或實際產生量達每日100立方公尺之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9年6月19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針對貴公司108年5月至109年4月間申報資料與廢清書(N09207230005)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發現該期間108年9月及11月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申報數量,確有逾貴公司所提報之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27.649公噸)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24日派員現場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址設本縣田尾鄉海豐村和平巷158-17號1樓,稽查當時貴公司於彰化縣田尾鄉海豐段610地號旁廠房(23.9098548,120.4778938)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經負責人表示上開地點之廢塑膠係其向工廠收購回來經人工挑選分類後轉售給塑膠粒製造業者,惟貴公司並未取得核准之再利用檢核,即逕行廢棄物再利用作業,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09/1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雨水溝非下雨天排放廢水,惟前述行為因未妥善收集廢水任意排放於周界外地面水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於109年1月13日依水污染查證權限委託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09/15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申領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而逕行金屬製品(螺絲)以轆桶研磨後所產生之作業廢水漫地流於廠區旁溝渠。
- 處分日期
- 2020/09/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本縣和美鎮工東三路3號設廠,從事紡織業,領有本府核發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許可登載燃油鍋爐最大使用量為0.065公秉/小時(1.56公秉/天),惟廠內燃料使用量紀錄表109年7月27日使用量為6.1公秉/天、109年7月28日使用量為5.94公秉/天、109年7月29日使用量為6.39公秉/天、109年7月30日使用量為6.02公秉/天,另109年4月、5月及6月皆有多日超過使用量。
- 處分日期
- 2020/09/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懸浮固體濃度19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0.29倍。
- 處分日期
- 2020/09/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裕鋒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辦公室、證卷交易所、飲食店拆除工程(工地地號:本縣彰化市三民段1204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案經本局於109年9月1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至現場勘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拆除;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水處理設施之pH調整兼快混槽現場量測pH值為11.4,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量測參數範圍(pH6~9)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0/09/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限期109年8月20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 處分日期
- 2020/09/0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060-TN自用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51%超過法定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20/09/0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370-UD自用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37%超過法定標準(30%)。
- 處分日期
- 2020/09/0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31日派員會同台端至現場(芳崎段757地號)查核改善完成情形,發現現場仍有露天堆置雞糞之情事,認定屆期未完成改善,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裁處罰鍰新臺幣1萬2,000元整。
- 處分日期
- 2020/09/07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臺南市鹽水區義中段1206、1207地號非法棄置場發現台端(即泰茂企業社)產出之廢布及廢皮革等廢棄物,案經台端109年6月16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到案說明,承認該批廢棄物為其所產生,雖台端表示近幾年皆將該類廢棄物委託良杰工程實業有限公司王先生(0985655609)清除至焚化爐,惟台端委託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卻未於清除前與受託清除者及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且未記錄車輛車號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 處分日期
- 2020/09/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廠在本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30號,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 ,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申報資料,其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C-0110)自108年3月起至109年5月未有清除記錄,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一年,逾期未清理,案經本局109年6月18日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09/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設廠在本縣鹿港鎮頭崙里頭崙巷128號 ,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申報資料,其產出之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自108年2月起至109年5月未有清除記錄,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一年,逾期未清理,案經本局109年6月18日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09/03
- 罰鍰金額
- NT$8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廢水處理設施作業中,發現處理設施T01-5中繼池廢水滿溢出致廠區地表,後漫流至放流口後廠區排溝,經由該排溝排放至周界外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09/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08年7月、8月、12月申報每月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產出廢紙(R-0601)及108年11月申報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產出廢鐵(R-1301)之產出量,其數量增加均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百分之十;另鍋爐蒸氣產生程序於108年11月起已未使用4~6號重油,改用液化天然氣為燃料。惟查均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21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08年8月21日至108年11月26日間申報11筆委託處理聯單資料(編號:N130067410800045、N130067410800047、N130067410800049、N130067410800050、N130067410800051、N130067410800052、N130067410800058、N130067410800059、N130067410800060、N130067410800062、N130067410800063),未依規定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4日內連線上網確認前述聯單內容。並經本局於109年8月21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項目)(管制編號:N08A9933),從事塑膠製品製造作業,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進口資料所示,貴公司108年進口廢塑膠19.201公噸,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公司108年申報資料,該批廢棄物雖有申報收受營運記錄,惟未依規定於規定時間內申報再利用情形,經本局109年6月29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08/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址設本縣鹿港鎮鹿工南五路53號,從事塑膠粒製造作業,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項目)(管制編號:N08A5268),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進口資料所示,貴事業108年進口廢塑膠157.72公噸,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公司108年申報資料,108年僅申報廢塑膠進口量42.6公噸,尚還有115.12公噸進口廢塑膠未申報營運記錄,貴事業未依規定於時間內申報再利用情形,經本局109年6月29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08/3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而逕行將去除金屬製品經粉體塗裝後之不良品所產生之作業廢水貯留於塑膠桶內
- 處分日期
- 2020/08/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污染土地致和美鎮新賢段0301(部分)及0302地號經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
- 處分日期
- 2020/08/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0381-SH自用小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達2.8m 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 )
- 處分日期
- 2020/08/27
- 罰鍰金額
- NT$46,28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水質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26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0.78倍、生化需氧量50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5.27倍及化學需氧量濃度134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1.23倍;另查固液分離機篩網堵塞,廢水未有效過篩後排出於場區內地面並漫流延牆壁裂縫孔洞疏漏於周界外地面水體,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未採取相關防護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TMO-265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8年度)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9日派員於本縣芳苑鄉(座標:23.988656,120.367330)稽查,該址遭棄置裝潢廢棄物,查貴公司未依規定將事業廢棄物(裝潢廢棄物)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經本局於109年4月29日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08/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109年3月19日府授環空字第1090093174號書函(附裁處書)並限於109年6月4日前改善完成。所函送改善證明文件,並未檢具符合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核認定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0/08/25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該廠廢水處理設施未正常操作,查現場原水槽採水樣檢測pH值1.4核與核准4~6不符,檢測pH調整槽水樣pH值9.48,現場業者設施儀表板pH值11.13,均與核准水措pH8~9不符,採快混槽水樣檢測pH值3.38,核與核准水措pH值8~9不符,又查製程核准使用自來水每日1.965噸,惟查有使用地下水及於2樓頂設有2個各1噸容量貯存槽,製程區有3個容量2噸地下水儲槽,且廢水處理單元後核准設1個1噸容量回收水槽,惟查製程區設有3個2噸回收水槽,且原水槽查約7噸,水措僅3噸,上述已違反水汚染防治法第20條規定。二、該廠應記錄用藥及廢水進水回收水量等事項,惟查未於廢水產生設置獨立累計型水表且未記錄進水量及用藥量及汚泥產生量,違反水汚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汚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43及6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水質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28 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28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8/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水質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06 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0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8/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9日派員於本縣芳苑鄉(座標:23.988656,120.367330)稽查,該址遭棄置裝潢廢棄物,查台端未依規定將事業廢棄物(裝潢廢棄物)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經本局於109年4月29日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08/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規定辦理登記責任業者。
- 處分日期
- 2020/08/24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
- 違規情節
- 1.經於原水收集進原水槽(T01-1)前採水樣,現場檢測pH值為9.23,與核准之貯留許可設計值(pH 2~6)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2.廢水處理設施WM01未逐批記錄廢水輸送方式、水量及處理量與正確記錄累計水量讀數,且廢液貯存槽未依許可內容設置水表,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39及6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址設:本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232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作業,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之特定工廠登記(編號:S0701108),稽查當時巡視其製程,原登載之表面處理程序已拆除,現場從事金屬棒→裁切→加熱爐→鍛造→加工→成品,惟該製程未填寫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0/08/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公司承攬「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鹿港基督教醫院路加醫療大樓新建工程 (本縣鹿港鎮永安段3761之1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該工程營建混合物(R-0503)於107年6月產出量(14.24公噸)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3.24公噸)10%以上,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案經本局109年5月1日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08/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駕駛17噸大貨車(車號:KEE-8192),清運水利單位產生之廢木材約一車次,放置於花壇鄉口庄段582地號,其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經本局現場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08/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縣「白崇伸店鋪拆除工程(本縣員林市三和里大同路一段250號(即員林市地政段664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尙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12日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於107年6月4日動工施作。
- 處分日期
- 2020/08/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縣國立員林崇實高及工業學校「體健館屋頂防水隔熱工程(本縣員林市育英路103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前述工程已於109年6月24日動工施作。
- 處分日期
- 2020/08/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福興鄉番社村番花路二段232號1樓,領有本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21號),每月許可量2,091公噸,經許可之清運機具符合「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六)規定,應於109年6月30日以前完成即時追蹤系統裝置,查貴公司於109年7月1日道字第GN109070107號函向本局申請車輛車號119-US及KED-5016車機審驗,車輛車號5V-285未提出申請,未依限完成即時追蹤系統裝置。
- 處分日期
- 2020/08/20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MF-775機車排放氣狀污染物:一氧化碳(CO)5.5%,超過法定排放標準(4.5%)
- 處分日期
- 2020/08/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承攬之工程係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應於廢清書核准通過後始得營運,經查該廢清書尚未審核通過即動工施作,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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