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951 - 5000 筆)

處分日期
2019/10/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338-UE自用小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62%超過法定標準(30%)
處分日期
2019/10/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4758-TZ自用小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35%超過法定標準(30%)
處分日期
2019/10/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M3-7312自用小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達4.3m 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 )
處分日期
2019/10/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鹿港鎮鹿工路11號(管制編號:N0803765),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於108年9月12日台玻鹿廠字第108041號函申請廢棄物35日尚未處理完畢報備(聯單編號:N080376510800009、N080376510800140),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上開聯單清運日期為108年1月9日及同年7月29日,本報備案未依規定於35日內向主管機關報備
處分日期
2019/10/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秀水鄉埔崙村彰水路二段88號從事食品製造業:從事將農、林、漁、牧業產品處理成食品後產生廢食用油,且資本總額達新臺幣250萬元以上之行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案經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就貴公司107年6月至108年5月間網路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10501280004)進行勾稽比對結果並派員至現場查核,查貴公司107年6月至10月、107年12月至108年5月其他食品製造程序之廢食用油(R-1702)產生量皆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10%以上,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經本局108年9月6日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處分日期
2019/10/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工廠108年3月至108年8月申報產出R-1201(廢鑄砂 )之每月產出量、月底廠內貯存量及委託再利用處理聯單量無法達成質量平衡。另查107年12月至108年8月申報產出R-1204(感應電爐爐碴(石))之每月產出量、月底廠內貯存量及委託再利用處理聯單量亦無法達成質量平衡。並經本局108年9月18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高雄市三民區宣化街89號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核領有本縣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16號),發現貴公司108年5月29日原訂登載清除車輛前往碁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載運R-1702廢食用油,惟因該清除車輛故障,臨時委託益惠油脂有限公司(車號:218-BP)載運,未依規定許可文件內容辦理,案經本局於108年5月29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工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2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發現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進口PVC、ABS等材質之廢塑膠,再製成塑膠粒料販售,惟未向環保機關提送廢塑膠再利用檢核表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審查核准,即逕行收受廢塑膠進行再利用,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工廠107年11月至108年8月申報產出R-1201(廢鑄砂 )、R-1204(感應電爐爐碴(石))之每月產出量、月底廠內貯存量及委託再利用處理聯單量無法達成質量平衡。經查R-1201(廢鑄砂 )、R-1204(感應電爐爐碴(石))107年10月已申報當月月底廠內貯存量均為0,其中107年11月、12月、108年3月、5月、7月有申報產出R-1201(廢鑄砂 )、R-1204(感應電爐爐碴(石))之委託再利用處理聯單量,卻無申報當月之產出量資料;另107年12月、108年2月至8月亦未申報產出R-1201(廢鑄砂 )、R-1204(感應電爐爐碴(石))每月月底廠內貯存情形資料。並經本局108年9月9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該廠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M01輪胎製造程序,108年2月14日至113年2月13日),惟未取得操作許可證,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本局予以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19/09/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員林廠於本縣員林市中央里柳橋路2段207巷98號設廠,從事PU皮製造相關作業,領有PU皮製造程序M03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62-02號),其製程設備原料許可核准用量為:表面處理劑6.7公噸/年、二甲基甲(乙)醯胺135公噸/年、聚胺基甲酸酯樹脂(PU)221.8公噸/年、架橋劑1.5公噸/年;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3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於106年至108年6月期間原物料使用量(單位:公噸/年)【表面處理劑:106年使用8.181公噸;二甲基甲(乙)醯胺:106年使用162.2公噸、107年使用265.7公噸、108年1月至6月使用153.59公噸;聚胺基甲酸酯樹脂(PU):107年使用464.1公噸、108年1月至6月使用267.656公噸;架橋劑:107年使用3.8公噸、108年1月至6月使用2.641公噸】,以上設備原料已逾許可核准用量10%容許差值。
處分日期
2019/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營造業,所承攬「莊憲邦等2人住宅廠房拆除工程(位於本縣溪湖鎮西安段546地號等、管制編號N107N63002-1)」,且繳交空污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1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埔鹽廠從事事業廢棄物(燃煤飛灰)再利用作業,並已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9日至貴公司實地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底收受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燃煤飛灰)儲存量與應有儲存量不符(收受量、使用量與儲存量無法平衡)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植物性廢渣等)再利用作業,並已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9日至貴公司實地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底收受再利用事業廢棄物(植物性廢渣、食品加工污泥、羽毛、廢酒糟、禽畜下腳料及禽畜糞等)儲存量與應有儲存量不符(收受量、使用量與儲存量無法平衡)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設籍於臺中市西屯區府會園道169號4樓從事營造業,所承攬「台鋼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氧化碴砂成品庫房(C1)實驗室(C1)廢水處理機房(C1)混凝土預拌廠機械室(C1)及雜項新建工程」(位於本縣伸港鄉伸海段56之22地號),事業廢棄物管制編號(N16A3602),且繳交空污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經本局108年9月3日派員稽查確認該工程已先行動工,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施工。
處分日期
2019/09/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廠於本縣鹿港鎮溝墘里棋盤巷17之1、之2號從事廢塑膠造粒作業,查其107年10月後仍續進口材質為聚氯乙烯廢塑膠,於其廠內進行破碎、熱融、壓出成型塑膠粒後販賣,惟未檢具再利用登記檢核表、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及審查核准,即逕行廢塑膠再利用作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8日現場督察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24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63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63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9/24
罰鍰金額
NT$188,8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貯存槽至調勻槽之廢水輸送管線脫落,廢水無法抽送至調勻槽,而由原水收集溝滿溢至隔鄰農田,致污染水體。
處分日期
2019/09/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鹿港鎮崙尾巷221-160號從事蛋雞飼養,因未將其場內雞糞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本局於108年7月23日派員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二林鎮文明路220號從事廢鋼鐵及五金處理作業,於108年6月10日因廠內廢潤滑油貯存槽執行抽除作業未妥善貯存致滲出流入排水溝致污染環境,案經本局於108年6月11日派員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埔鹽鄉義和段632地號(埔鹽鄉太平村番金路51-1號)從事蛋雞飼養,本局於108年6月17日派員查察發現雞舍左側未妥善貯存雞糞致滲出流入排水溝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19/09/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北斗鎮大新里四海路2段1號設廠,從事熱浸鋅程序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熱浸鋅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0800-06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13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操作中,查其防制設施洗滌塔,未符合操作許可之防制設施操作條件規定,查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9/2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EYK-721機車排放氣狀污染物:一氧化碳(CO)5.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4.5%)
處分日期
2019/09/23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採樣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5.9(放流水標準6-9)、化學需氧量209mg/L(放流水標準100mg/L,為放流水標準1.09倍)及懸浮固體120mg/L(放流水標準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9/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為台端設籍芬園鄉茄荖村嘉北街705巷512號,從事養豬事業(畜牧場登記編號:農畜牧登字第218483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稱:中區督察大隊)至現場執行督察,查其使用新亞畜牧場(已通過本縣政府再利用檢核登記)收受美光科技公司、亞洲大學、童綜合醫院等事業單位及臺中市中西區清潔隊一般廢棄物之廚餘,於新亞畜牧場經高溫蒸煮設備後以管線輸送至台端飼養,每日使用量約1~2公噸,惟台端未具有高溫蒸煮設備,案經中區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30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為台端設籍芬園鄉茄荖村芬草路一段474巷402號,從事養豬事業(畜牧場登記編號:農畜牧登字第120024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稱:中區督察大隊)至現場執行督察,查其使用憲學牧埸(已通過本縣政府再利用檢核登記)收受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區等事業單位之廚餘,於憲學牧場經高溫蒸煮設備後以管線輸送至台端飼養,每日使用量約2~3公噸,惟台端未具有高溫蒸煮設備,案經中區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30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廢塑膠)進行再利用,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8年7月24日實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即逕行營運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廢塑膠)進行再利用,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8年8月1日實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即逕行營運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2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577-DPB機車排放氣狀污染物:碳氫化合物(HC)2,256ppm,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00ppm)
處分日期
2019/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鹿港鎮崙尾巷221-160號從事蛋雞飼養,案經本局於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現場經查於場區後方有堆置雞糞惟未妥善貯存致滲出流入排水溝造成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19/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廠於本縣埔心鄉羅厝村羅永路45號從事室內裝修作業,經查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0629-XU)於108年6月18日下午2時59分行經本縣埔心鄉羅厝公墓(羅厝段476地號),因車上載運之廢木材太空包未綁緊致廢木材散落於公墓內,造成污染地面,案經本局108年8月29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工廠107年7月至108年4月申報每月產出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灰之底灰)(R-1107)之產出量、廠內貯存量及委託再利用聯單量無法達成質量平衡。並經本局108年8月21日派員現場查核確認屬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設籍於本縣花壇鄉灣東村灣東路126號從事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係屬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案依環保署「申報資料勾稽專案(EP1080203)」,本局108年7月15日於IWR&MS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5月至108年5月間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270019其他電腦週邊設備製造程序及310009自行車零件製造程序,於107年6、7、12月至108年4、5月申報D-1799廢油混合物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案經本局於108年7月15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公司承攬台泥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拆除工程(工地地號:本縣線西鄉富貴段114等6筆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案經本局於108年9月3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蔡良其先生)至現場勘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拆除;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案經本局於108年7月15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查詢廢棄物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產出之有機化合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169)、廢液pH值大(等)於12.5(廢棄物代碼:C-0201)、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之有害廢棄物於107年6月至108年5月間並無申報清除紀錄,貯存超過一年以上,並且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展延。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2條第5款
違規情節
台端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經本局於108年8月23日查詢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MS)申報資料,查台端於108年7月份使用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以下簡稱GPS)之清除車輛(頭車車號:AAL-869、KEE-8869,尾車車號:79-7A、HAA-6180)清運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惟該廢棄物屬公告應裝置GPS之清運機具載運項目,台端使用未裝置GPS之車輛逕行載運。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福興鄉麥厝村麥厝街78號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發現107年11月7日、107年12月12日進口報單(聯單號碼:DA/AB/07/045/I0541、DA//07/045/I0586)進口廢塑膠(PP)14.86公噸、(PE)21.18公噸,總計36.04公噸,現場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收受廢塑膠進行再利用及收受廢塑膠再利用,案經本局於108年8月14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彰化工廠設籍於本縣北斗鎮大新里四海路一段23號,從事印染整理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8年7月15日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勾稽貴公司彰化工廠107年6月至108年5月間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彰化工廠的廢水處理程序(370001)產出的無機性污泥(D-0902)在108年4月產出量為40公噸,超出107年7月31日所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308050017)的最大月產生量10%(12公噸/月),案經本局於108年8月21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員林市南興里南潭路26巷31弄1號1樓,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核領有本縣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33號〉,經查貴公司登記許可清除車輛(車號KEE-9001@HAA-6130),於108年7月2日受託清運彰化縣花壇鄉白沙村田墘巷2號「台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廢木材棧板(廢棄物代碼:D-0701,聯單編號:N190208910800001)等廢棄物,惟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6T-8097自用小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36%超過法定標準(35%)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核水電表紀錄與現場讀數,發現電表讀數與水電表操作紀錄登載不符,顯未確實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讀數值。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北斗鎮興農路一段293巷208號從事飼豬作業,於108年4月23日本局派員查察發現因清洗車輛及豬隻,未妥善收集致污染地面,案經本局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規定辦理登記責任業者。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規定辦理登記責任業者。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規定辦理登記責任業者。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8,1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產生之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22 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179 mg/L(放流水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1560 mg/L(放流水標準4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台端收受菸酒事業廢棄物(廢酒糟)進行再利用,經本局派員於108年6月25日實地稽查發現,台端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即逕行收受有限責任彰化縣農產酒類生產合作社廢酒糟再利用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合作社從事酒類(米酒等)製造作業,於生產過程中有產生廢酒糟。依據財政部資料,貴合作社未依規定清理一般事業廢棄物(廢酒糟),任意交由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之養豬場(蔡氏畜牧場)使用,經本局派員於108年6月21日實地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9/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於廠內露天燃燒生活垃圾、PE膜,無有效之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案經本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媽厝派出所於108年8月4日查獲並通報本局。
處分日期
2019/09/11
罰鍰金額
NT$3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稽查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240 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450 mg/L(放流水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3430 mg/L(放流水標準4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次查核106年、107年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水電表紀錄),未依規定留存5年備查。

第 100 頁,共 26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