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201 - 52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5/01
- 罰鍰金額
- NT$37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59mg/L及化學需氧量347mg/L)
- 處分日期
- 2019/05/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度表、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讀數,及保存相關文件
- 處分日期
- 2019/04/30
- 罰鍰金額
- NT$78,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違規情節
- 產生之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750 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241 mg/L(放流水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1290 mg/L(放流水標準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查現場放流水表讀數,與水電表操作紀錄登載不符,顯未確實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讀數值。
- 處分日期
- 2019/04/30
- 罰鍰金額
- NT$32,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52 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581 mg/L(放流水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800 mg/L(放流水標準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4/30
- 罰鍰金額
- NT$1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9/04/30
- 罰鍰金額
- NT$1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9/04/30
- 罰鍰金額
- NT$1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自動監測(視)設施數據代碼設置與法規不符,不能確切反應上傳狀態,未維持自動監測(視)設施正常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4/29
- 罰鍰金額
- NT$1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9/04/29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9/04/2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9/04/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下稱南區大隊),查察臺南市白河區下秀祐段1005及1006地號棄置廢棄迷克夏紙杯案,經比對與貴公司位於本縣鹿港鎮永安段2992、2993、3000地號設備已搬空之廠房空地,留有未完全清除之迷克夏紙杯相符,並經請貴公司負責人吳宜明先生及廠長柯建堯先生至鹿港鎮鹿港派出所到案說明○○坦承係自家公司所產出之廢棄迷克夏紙杯、廢紙、廢塑膠混合物,數量3車板框車輛(約30公噸)委託清運棄置。查貴公司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理事業廢棄物,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於108年3月14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南區大隊現場督察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9/04/27
- 罰鍰金額
- NT$56,29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20mg/L、生化需氧量699mg/L及化學需氧量2320mg/L)
- 處分日期
- 2019/04/27
- 罰鍰金額
- NT$4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270mg/L、生化需氧量803mg/L及化學需氧量2270mg/L)
- 處分日期
- 2019/04/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9/04/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固液分離機下方有一未許可槽體使用中(許可登記為不使用設施)、兼氣池(T01-8)現場已變更為活性污泥曝氣池、兼氣池(T01-4~T01-7)現場已變更為厭氣池等,未依規定於變更前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而逕行變更。
- 處分日期
- 2019/04/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於本縣大城鄉三林段1169地號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8年2月19日實地稽查發現,收受一般家戶產出之廚餘,惟未將收受廚餘再利用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按月作成紀錄,妥善保存紀錄文件3年供查核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9/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於本縣大城鄉建山段826、827地號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8年2月19日實地稽查發現,收受事業機構產生之植物性廢渣(豆渣)作為飼料,惟未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事業名稱作成紀錄供查核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9/04/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於本縣大城鄉三林段1169地號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8年2月19日實地稽查發現,收受一般家戶產出之廚餘,惟未將收受廚餘再利用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按月作成紀錄,妥善保存紀錄文件3年供查核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9/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芬園鄉芬園村芬草路二段205號,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核領有本縣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4彰府廢清字第0328號),經查貴公司104年前從事金屬板電解作業,業經彰化縣政府查處停工,是項作業生產期間,製程產生之含錫事業廢棄物,於106年至107年間交予瑞大鴻公司再利用,惟雙方未簽訂契約書,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25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9/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臺中市西屯區潮洋里朝富路213號10樓之9,承攬「則葳實業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本縣鹿港鎮上林段77之1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查貴公司於108年1月16日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108年2月20日才核准通過,然本局於108年2月13日派員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據現場業者代表表示該工程已於108年1月初動工施作,惟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9/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彰化市華陽里南郭路一段191巷152號 ,承攬「晟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6戶住宅新建工程暨拆除工程(本縣鹿港鎮永福段601之8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然本局於108年3月26日派員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惟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9/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芬園鄉芬園村芬草路二段205號,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核領有本縣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4彰府廢清字第0328號),廠區內貯存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E-0217)、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E-0221)、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E-0222),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25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9/04/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承租本縣秀水鄉西興段457地號土地,從事道路管線埋設施工等工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3月21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貴公司堆置工程產生50加侖廢鐵桶、工程瀝青刨除料廢瀝青等事業廢棄物及施工工程鋼板等相關機具,查使用挖土機將鋼板搬運上工程車,因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19/04/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製程使用地下水,惟未登載在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中
- 處分日期
- 2019/04/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並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107彰化縣廢丙清字第0022號)。分別於107年8月、10月及12月使用未核准之清除車輛(KEE-8115、KEE-9089(107年9月3日由KEE-8115換牌)),清運「皇嘉塑膠實業有限公司」產生之廢棄物且未上網申報,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8年1月17日實地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彰化市彰興路2段67號從事工業用化工原料分裝,因化學原料硝酸桶槽破裂液體溢出引起火災,致硝酸液流入北勢溝支線經採樣測得pH2.77,其有疏漏致污染水體且未於3小時內通知本縣環境保護局,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7年11月11日派員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1,20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彰化市中山路三段965-2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25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未設置廢水處理設施且未依規定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即逕行排放振動研磨所產作業廢水至地面承受水體,經採排放口水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362mg/L(放流水標準為100mg/L,超過2.62倍),懸浮固體為1260mg/L(放流水標準為30mg/L,超過41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營造業,所承攬「嘉品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等14戶住宅新建工程(位於本縣埔心鄉瓦窯南段305地號、事業廢棄物管制編號N2308512)」,且繳交空污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08年1月15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縣「冠菱建設有限公司6戶住宅新建工程(本縣員林市橋愛段1267等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尙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案經本局於108年4月2日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貴公司承攬「彰化縣員林市鎮興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工程(本縣員林市新中州段565之0等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尙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案經本局於108年4月2日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
- 違規情節
- 收受自一般家戶產出之廚餘,惟未將廚餘再利用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按月作成紀錄,妥善保存紀錄文件3年供查核。
- 處分日期
- 2019/04/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EE-8388自用大貨車未於通知之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車輛於107年12月21日16時17分(大貨車車號:675-S2),載運豬隻行經本縣溪湖鎮大公路與二溪路口,因運豬車未有效收集廢污水,致滴落道路造成污染,經攝錄並陳情舉發且經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9/04/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和美鎮大霞段579地號從事廢塑膠之再利用行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25日現場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案經經濟部工業局前以107年12月28日工永字第10701325200號函通知貴公司,因收受漿紙污泥、紡織污泥經熱處理後之產出物經抽樣檢測後結果與管理辦法附表編號18、「漿紙污泥」及編號19、「紡織污泥」之規定不符,爰要求貴公司應停止收受旨揭事業廢棄物進廠,待完成改善後應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函送該局,經該局確認同意後,始得再繼續收受事業廢棄物進廠再利用;另查該局前以108年2月12日工永字第10800009870號函確認貴公司再利用產品檢測報告之檢測結果符合規定並恢復收受廢棄物進廠再利用。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貴公司於108年1月21日至108年2月11日期間仍持續收受紡織污泥,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5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本縣秀水鄉馬興段425、426地號從事養豬畜牧業,領有畜牧場登記證(證號:05263),飼養肉豬頭數約800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10日至現場執行督察,查其收受臺中市大安區公所清潔隊來自一般家戶產出之廚餘,惟未將收受廚餘再利用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按月作成紀錄,妥善保存紀錄文件3年供查核。
- 處分日期
- 2019/04/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鹿港鎮工業東三路11號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廠內堆置廢塑膠布、廢油、廢乾燥劑粉末等事業廢棄物,未於貯存地點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案經中區督察大隊於108年3月6日現場督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EE-8509自用大貨車未於通知之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ACG-8130自用小貨車未於通知之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9/04/03
- 罰鍰金額
- NT$3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pH、導電度(EC)及水溫(T)自動監測設備,未依水質水量自動監測(視)及連線傳輸確認報告書登載每半年更換乙次;另查其設置之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未每日簽名確認監測(視)及連線傳輸設施維持與環保局正常連線。
- 處分日期
- 2019/04/0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工廠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26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發現廢水處理設備產生之電鍍污泥(A-8801)置於貯存設施內,未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將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9/04/02
- 罰鍰金額
- NT$5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於本縣秀水鄉陜西村下厝巷111號放流口處,產生之畜牧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06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642mg/L(放流水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190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第3目
- 違規情節
- 廢(污)水專責人員(或代理人)未依規定每日簽章確認監測(視)及連線傳輸設施維持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正常連線。
- 處分日期
- 2019/04/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日依所陳位址稽查,查該址空地係睿陞興業有限公司所承租,並於該址堆置廢木材,該批廢木材來自營造業拆除工程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惟現場採露天貯存方式,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4/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
- 違規情節
- 為台端收受一般家戶產出之廚餘,惟未將收受廚餘再利用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按月作成紀錄,妥善保存紀錄文件3年供查核,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25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9/03/31
- 罰鍰金額
- NT$8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彰化市延和里英士路66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惟未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而逕行將製程作業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22日派員稽查屬實,並於排入地面水體溝渠之排放口採樣送驗,其檢測結果鎳5.35mg/L(放流水標準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彰化市中山路3段997-1號設廠,於廠內露天燃燒木頭、棉被、衣服,無有效之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本縣伸港鄉海尾路136-9號從事養豬畜牧業,領有畜牧場登記證(證號:21738),飼養肉豬頭數約1,300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2月10日至現場執行督察,查其收受一般家戶產出之廚餘,惟未將收受廚餘再利用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按月作成紀錄,妥善保存紀錄文件3年供查核。
- 處分日期
- 2019/03/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8H-0105自用小貨車排放黑煙不透光率達3.6m 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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