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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共 7,26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201 - 1250 筆)

處分日期
2022/05/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申報不實或虛偽記載
處分日期
2022/05/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9月14日至貴場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場申報資料,禽畜糞(R-0104)及死廢禽畜(R-0112)自110年1月至8月未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5/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9月14日至貴場稽查,稽查廢棄物網路申報,發現貴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動物醫療廢棄物,卻於110年1月至8月申報貯存該項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5/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9月24日至貴場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場禽畜糞貯存場所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設備元件(編號:7-P776AX-F1-03-N-LO14、1-V11404-F5-03-N-LF04)違反事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2/04/27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0年7月13日14時47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現場建國路發現有機溶劑異味,並巡視該路段至永年中學皆發現些許異味(有機溶劑)之情事。2經查美達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庫工廠,該廠係為食品製造業,領有工廠登記證及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另會同廠房人員至廠內巡查,該廠設有鍋爐兩座(E001、E002),其中一座燃料鍋爐(E001)為12噸並提供蒸氣量為5.5公噸,現場廠方新設一座新式鍋爐噸數為12噸,未申請異動,已進行鍋爐啟用,原先鍋爐(E001)已停止使用,因未申請異動或變更,未取得操作許可而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並命停止作業,及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申請異動或變更。3.現場告知業者已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4.現場業者配合度良好。
處分日期
2022/04/26
罰鍰金額
NT$6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0年07月05日14時20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該公司作業中,經查該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惟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依法告發,並令停工及限期改善。2.現場告知業者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逾期視同放棄。3.現場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2/04/2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牧場於111年1月13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前往稽查,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破損不堪使用,為依規定維護及維持其正常功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案係為案件編號42282128後續辦理。2.本局於110年2月14日17時03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該放流口廢污水排放中,經查該場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自108年7月15日至113年7月14日止,搭排有效期限自108年5月16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惟搭排文件已過期,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並將令該場全部停業(停工)。3.已告知該場業者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處分日期
2022/04/2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1年3月24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發現貴場已於110年12月17日取得新畜牧場登記證(變更場名、負責人),依法應於取得新畜牧場登記證30天內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迄今未辦理變更(111年3月24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所屬車輛(車號:322-AQ)經檢測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6m-1,未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不透光率不得超過1.2m-1之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4/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所屬車輛(車號:096-HG)經檢測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1,未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不透光率不得超過1.2m-1之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4/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所屬車輛(車號:KEF-3361)經檢測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6.2m-1,未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不透光率不得超過2.8m-1之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4/2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所屬車輛(車號:2513-LE)經檢測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1,未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不透光率不得超過1.2m-1之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4/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場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發現於110年1月至8月死廢禽畜(R-0112)未申報產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9月10日至貴場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場固液分離機產出之禽畜糞與農業污泥未堆置於堆肥舍內,且有滲出水污染地面,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2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一)本局於110年9月10日至貴場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場收受吐司廢料及豆渣再利用於飼料餵養豬隻,惟再利用檢核已於109年9月18日到期,貴場未取得再利用檢核從事廢棄物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二)貴場申報資料,貴場使用R-0105及R-0120未申報使用量,且禽畜糞(R-0104)申報貯存量與現場不一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三)另查貴場廢棄物(禽畜糞)貯存場所未於明顯處標示中文名稱,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9月10日至貴場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場廢棄物網路申報,其廢水為桶裝槽車清除,惟於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4月至8月申報貯存為0,亦無清運聯單;其死廢禽畜於110年1月至8月均未申報產出,亦無清運聯單,該申報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0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雲林廠(雲林縣虎尾鎮惠來里惠來112號)稽查,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於貴公司雲林廠周界巡查,下風處有明顯發酵異味產生情形,位置位於P207煙流尾端方向,於上風處未發現明顯異味產生情形;至廠內查察,發現乾燥機作業區有相同發酵異味,現場廠房大門未關,並發現洗滌器A008前管道有廢氣洩漏情形,致產生異味逸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北港鎮新街大排(雲154下游)復建工程」(管制編號:P111P6Z009-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15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未設圍籬2.4米、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及出入口等,未採行污染防制措施,查核缺失記點共計4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2/04/2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北港鎮新街大排復建工程」(管制編號:P110P6Z048-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15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未設圍籬2.4米、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及出入口等,未採行污染防制措施,查核缺失記點共計4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2/04/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照鴻建設有限公司負責人:莊尚融等42戶店舖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P110P61022-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15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圍籬未涵蓋及設置不足、車行路徑級配厚度不足,裸露地表灑水頻率不足,出入口未落實車輛清洗致道路粉麈拖行,查核缺失記點共計36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2/04/20
罰鍰金額
NT$33,39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0年07月05日11時28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場水處理設施旁管線有阻塞,致廢污水疏漏至水體,本應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2.現場已請代表人儘速改善。3.現告告知業者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期限內提出,逾期視同放棄。4.現場廢水疏漏情形已停止。5.現場業者配合態度良好。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
處分日期
2022/04/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9月10日至貴場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場廢棄物網路申報,於110年1月至8月,其廢棄物R-0112死廢禽畜均未申報,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9
罰鍰金額
NT$67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麥寮三廠(輕油裂解二廠)輕油裂解程序(M01)進行稽查檢測,經火焰離子偵測器(FID)搭配稀釋採樣管(稀釋倍率8.8倍)檢測上開製程設備元件編號:0T043B_F1005LV01(內容物:LPG)之淨檢值為5,494.9ppm,實際濃度為48,355.12ppm(即為5,494.9ppm*8.8倍,全幅校正氣體濃度為34,099ppm)大於設備元件洩漏管制值(10,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0年6月10日01時41分會同台西分局橋頭派出所員警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六輕聯外道路旁停放2車輛(車頭:KLJ-2097車尾:HBC-6067、車頭:KLF-0329車尾:HBA-7579),該2車輛駕駛所提供資料,其土方來源齊國砂石有限公司,並駕駛人員表示提貨聯為齊國砂石有限公司(至齊國載運)。2.經查該提貨聯為成有實業有限公司所開立,非齊國砂石有限公司所開立,與合約書內容及駕駛人員陳述不相符。次查現場車輛內容土方應為剩餘土石方,該2名駕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產源及處理地點之合法證明文件,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告發。3.簡成翰駕駛KLJ-2097接HBC6067,陳勝雄駕駛KLF-0329接HBA-7579,皆表示為台新通運有限公司員工。4.已當面告知之駕駛公司員工,已違反上述條款,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5.另請2駕駛人員將車上剩餘土石方退回產源端或清運至合法土資場,處理機構,並於110年6月18日前提送相關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2/04/18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25日會同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睿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逸散篩檢,大連公司麥寮廠醋酸乙烯製造程序(M02),經FID檢測上述製程設備元件編號M025F12Y542_030LS02E(內容物:醋酸乙烯)之淨檢測值10,795.35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違規情節
一、本日為毒化物運作稽查,對象為該公司,針對110年度系統勾稽異常查核。二、經查勾稽系統110年度共有7、11、12月異常,經釐清異常月份運作狀況,11、12月份為申報順序問題,致系統顯示異常,惟7月份當月16日,原結餘量為140公斤,進貨(買入)量為420公斤,使用量為20公斤,當日最終結餘量540公斤,已超過該公司核可文件(少量運作基準)任一時刻運作總量500公斤以下之規定。三、上述行為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併同法第59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四、已告知業者後續將函文予該公司,請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
處分日期
2022/04/14
罰鍰金額
NT$24,0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經本府於109年6月18日依同法第46條之1規定裁處新台幣12萬6000元整,並應於接獲裁處書之日起180日內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檢測設施、攝錄影檢視設施、連線傳輸設施、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以下稱自動連續監測設施);惟迄今仍未依規定完成自動連續監測設施之設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0年04月25日15時25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陳述位置,該場廢污水排放中,水色呈灰濁色。2.遂本局現場進行水質採樣,檢測項目為SS、COD,現場已進行校正並測量水質參數(如後附水質採樣紀錄表),現場SS(分裝2000ml,樣品編號:1104206-W01)及COD(分裝1000ml,樣品編號:1104206-W02並加酸至水樣ph<2後保存),樣品於暗處,4。C保存。3.現場與業者確認無誤。
處分日期
2022/04/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3月14日至該公司稽查,經查該公司毒化物貯存位置未依相關規定設置毒化物告示看板,上述行為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及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規訂
處分日期
2022/04/06
罰鍰金額
NT$39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24至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M01」稽查,稽查M01製程CEMS(排放管道P001)111年1月20日2:00起至9:00硫氧化物監測值超過標準(120ppm)共8筆,再查當日操作狀況超標原因係因防制設備濕式排煙脫硫(A034)洗滌液管線破管,該期間循環泵停止運轉(製程仍操作中),有稽查照片及貴公司運轉檢點紀錄表可稽;前述固定污染源相關設施故障、修護。上述事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之規定,將依同法第62條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4/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逾期30日仍未繳納(工程名稱:昱澎食品廠房暨雜項增建工程,管編:P110PH1028-1、P110PH1028-2)
處分日期
2022/04/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逾期30日仍未繳納(工程名稱:日昇碾米工廠新建工程,管編:P109PB2008-1、P109PB2008-2)
處分日期
2022/04/06
罰鍰金額
NT$15,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11年2月10日經本縣環保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36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360mg/L,標準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興建工程「(110)(雲)營建字第00654號公用二廠UPA MGGH及WESP基礎工程乙案」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營建工程,應於開工前申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於完工後辦理解列;惟本案營建工程已成,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主管機關核准即逕行營建工程,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大湖口溪南勢阿丹堤段改善工程(四期)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0P24024-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2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缺失點數共40點,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空污法第23條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2/04/01
罰鍰金額
NT$10,0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經本府於109年12月9日依同法第46條之1規定裁處新台幣28萬元整,並應於接獲裁處書之日起180日內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檢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連線傳輸設施,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子式電度表(以下稱自動連續監測設施);惟迄今仍未依規定完成自動連續監測設施之設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3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所屬車輛(車號:0466-B7)經檢測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1m-1,未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不透光率不得超過1.0m-1之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3/3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所屬車輛(車號:348-HY)經檢測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3m-1,未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不透光率不得超過1.2m-1之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3/3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興建工程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營建工程,應於開工前申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於完工後辦理解列;惟本案營建工程已完成,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主管機關核准即逕行營建工程,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3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0年7月6日12時52分會同業者至該場(李佩娥畜牧場)查察,稽查時該場飼養約2000隻鴨隻,現場業者表示已進行溝渠工程,時程約兩周,另巡視該場周界溝渠,發現鴨毛散落,已有影響環境衛生。2.現場本局立即告發,依上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污染溝渠,依法告發。3.可於文到七日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4.現場溝渠清除限於110年7月13日前清除完成。
處分日期
2022/03/29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台灣金聯資產拆除工程A~D棟」(管制編號:P108P63001-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1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查核缺失記點共計3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2/03/29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該事業實際產出之集塵灰屬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與其廢清書登載之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不符,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2.該事業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之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等相關資料僅申報至110年7月,8月以後相關資料皆未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3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承包之「石牛溪上斗南下東明至將軍東明堤段改善工程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0P24025-1)稽查,經查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致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28
罰鍰金額
NT$135,98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台全牧場於110年12月1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督察大隊督察時,豬舍北側旁周界溝渠,發現1處因豬舍側牆破損之不明排放口持續有少量混濁廢水洩漏至該周界溝渠,經於該洩漏點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6400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22400mg/L,標準600mg/L;生化需氧量:14000mg/L,標準8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牧場對廢水輸送及貯存設備,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致有超過放流水標準之廢水疏漏至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台泉牧場於110年12月1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督察大隊督察時,其每日放流水量紀錄,每日約均為101噸至102噸,倘水表實際流量大於102時以手動方式將累計水表電源關閉,電度表則每日固定紀錄38度,核有未確實記錄每日水表及電度表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6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牧場於110年12月1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督察大隊督察時,設置之乙級廢水專責人員許○○未在場,經負責人林○○以電話聯○○到場會同督察說明,其提供專責人員證照供該牧場設置廢水專責人員,平日未在牧場上班,對廢水處裡排放及應紀錄等事項均未經手。是以○○僅提供廢水處裡專責人員證照予該牧場使用,未實際執行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之作業,牧場未依規定實際設置廢水專責人員處理廢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上開辦法第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25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11年2月10日經本縣環保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180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1520mg/L(標準: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19日會同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榮讚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逸散篩檢,對苯二甲酸製造程序(以下簡稱:M01製程)發現兩點元件 (編號:14B415XX3F001GF09、14K401XX3F002LF09)旁管道焊接處內容物分別為製程循環尾氣、醋酸水溶液洩漏,其淨檢值分別為1,211.9ppm、1,755.7ppm,已違反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規定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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