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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051 - 10100 筆)

處分日期
2020/12/0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南科TFT-LCD三廠在本市新市區從事液晶顯示器製造程序(M01),經本局109年9月22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是日正常操作,經查現場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123)壓降錶損壞,未維持空氣污染監測設施之正常操作。
處分日期
2020/12/0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安定區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經本局109年10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是日正常操作中,經查現場發現缺失如下:1.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制區覆蓋防塵網面積未達百分之八十,扣4點;2.輸送帶未設置防制設施,扣10點;3.車行路徑有路面色差,扣4點;總計扣18點。
處分日期
2020/12/01
罰鍰金額
NT$1,5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仁德廠於本市仁德區從事人造纖維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製造程序(M01)、(M04)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9年9月25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九連環境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貴廠合成有機纖維製造程序(M01)、(M04)之廢水場防制設備(AW01、AW02、AW03)洗滌塔之排放管道(PW01)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977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h<18公尺)標準值1000。
處分日期
2020/12/01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旨揭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從事鋁鑄造業,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17日督同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學會、專家學者及正修科技大學超微量研究科技中心檢測人員至旨揭公司執行督察及排放管道(P201)辦理戴奧辛檢測作業, 發現貴公司鋁二級冶煉製程(M01)廠房上方發現有粉塵逸散,經貴公司人員說明為平爐型反射爐冶煉時,爐門打開進行原料爬渣時,因氣罩收集防制效果不佳,造成粉塵未完全有效收集,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從廠房上方散布至廠外大氣中。
處分日期
2020/12/01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017-00號),經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派員稽查,現場進料斗作業中,製程主要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012),無法正常啟動,且連通污染源間管線有破損情形,是貴公司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0/12/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44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6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248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2/0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查貴場廢(污)水處理設施最終沉澱池上端有一條不明管線,該管線於許可文件內並未登載,惟現場查核並未發現該管線有流入廢(污)水處理設施。
處分日期
2020/12/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貴公司經環保署勾稽發現貴公司申報之R-2502(108/12、109/02~03),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致申報質量不平衡。
處分日期
2020/12/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頂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貴公司經環保署勾稽,發現貴公司申報之事業廢棄物,D-0899(108/10~12、109/01~04),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致申報質量不平衡。
處分日期
2020/12/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2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2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2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2/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2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2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2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30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生物科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生產,本局109年10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生物科技廠聯合稽查,經查貴公司生物科技廠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283-02號)及固定污染源磨粉程序(M03) 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284-01號),現場發現M03製程污染防制設備其他袋式集塵器(A303)監測儀表(集塵氣壓降) 故障未維持監測設施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0/11/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生物科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生產,本局109年10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生物科技廠聯合稽查,經查貴公司生物科技廠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283-02號)及固定污染源磨粉程序(M03) 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284-01號),現場發現M01製程排放管道P105前端防制措施兩台臭氧機現場氣體流量為150~160L/min,不符許可證核定之記錄項目氣體流量操作範圍0~40L/min。
處分日期
2020/11/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9年10月17日23時10分許於違反地點營建工地內(北區北元段722-725地號)使用動力機械(灌漿車)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施工噪音,已拍照(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0/11/30
罰鍰金額
NT$41,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09年10月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5290 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758 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850 mg/L,標準值150mg/L )。
處分日期
2020/11/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09年10月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298 mg/L,標準值150mg/L)。
處分日期
2020/11/3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其他工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前處理設施未使用且未記錄PAC及Polymer,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記事項(T01-8操作參數PAC 0.1~2 kg/m3及T01-9操作參數Polymer 0.01~0.3 kg/m3)不符,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0/11/3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未依規定按次紀錄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
處分日期
2020/11/3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109年9月21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109年高潛勢水污染事業督察專案,發現貴公司委託清除事業廢棄物至貴機構以外,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處置證明;廢水處理沉澱污泥、廢石材及廢木材等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無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沉澱污泥、廢石材清除前未先與受託清除者、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
處分日期
2020/11/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09年7月7日16時01分許前往稽查,現場於柳營段溫厝廍小段1218地號發現露天堆置牛隻排泄物(禽畜糞),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處分日期
2020/11/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3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3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26日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及R-1201(廢鑄砂)於109年6月至7月未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11/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9年7月未申報廢棄物D-0803廢布及D-0299廢塑膠混合物產出情形。
處分日期
2020/11/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牧場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貴場於109年2月及4月至7月廢棄物R-0104禽畜糞、R-0112死廢畜禽、R-0908農業污泥申報質量不平衡。
處分日期
2020/11/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2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109年11月6日於本市南區濱南路208號(喜樹抽水站前)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商號所有84年3月出廠(第2期車)的646-*3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3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20/11/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第一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第一廠109年7月未申報廢棄物D-0699廢紙混合物、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1703廢潤滑油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11/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26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仁德區從事甲基丙烯酸甲酯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熱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9年10月15日派員執行環檢警聯合稽察,查貴廠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熱處理程序(M01)之污染源加熱區(E002、E003)連接至防制設備(A001、A002)之收集廢氣管線有多處開口未有效收集廢氣(有稽查照片可稽),貴廠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處分日期
2020/11/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仁德區從事甲基丙烯酸甲酯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熱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9年10月15日派員執行環檢警聯合稽察,查貴公司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熱處理程序(M01)有下列缺失:1.污染源E010廢氣管線應連接至A003防制設備處理,惟查現場係連接至A005防制設備,與許可證登載之流程不符。2.T003及T004儲槽未收集至A005防制設備與操作許可登載之內容不符。3.現場發現2個貝克桶廢油儲存桶,經廠商表示係收集至沉澱區再輸送到廢油桶作為燃料,與許可證登載之燃料不符。
處分日期
2020/11/26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9年10月15日派員執行大新營聯合稽查,查貴公司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01)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監測儀表PH計無法顯示數值,致未能有效監測,是貴公司為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及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20/11/26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和順廠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鎳檢驗值2.27mg/L,標準值1mg/L)。
處分日期
2020/11/26
罰鍰金額
NT$7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本局於109年9月10日派員進行廢(污)水處理設施T01-03、T01-12、T01-17、T01-21及T01-36原廢水採樣送驗,檢驗結果抽水站5 T01-03(SS檢驗值84.5 mg/L,許可核准50 mg/L、鎳檢驗值3.22 mg/L,許可核准1 mg/L及pH檢驗值5.8,許可核准6~9)、廢水調整池1 T01-12(懸浮固體檢驗值120 mg/L,許可核准43.57 mg/L、pH檢驗值10.2,許可核准6~9)、貯存槽9 T01-17(鎳檢驗值25.5 mg/L,許可核准4.7 mg/L及水溫檢驗值46.1℃,許可核准22~34℃)及貯存槽8 T01-36(懸浮固體檢驗值72.8 mg/L,許可核准65 mg/L、銅檢驗值8.07 mg/L,許可核准3 mg/L、鋅檢驗值9.72 mg/L,許可核准5 mg/L、鎳檢驗值77.2 mg/L,許可核准10 mg/L、總鉻檢驗值287 mg/L,許可核准178 mg/L、pH檢驗值2.9,許可核准3.5~4.5及水溫檢驗值35.7℃,許可核准22~34℃)。貴公司抽水站5 T01-03、廢水調整池1 T01-12、貯存槽9 T01-17及貯存槽8 T01-36之檢驗值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未依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0/11/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0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廢水處理程序之初沉及pH調整槽(T01-02)與批次反應沉澱槽(T01-06)操作時未使用重金屬捕集劑、硫酸亞鐵及漂白水,且未更換活性碳吸附槽(T01-08)之活性碳粒,並有清洗廢化學品包裝容器作業,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及辦理變更。
處分日期
2020/11/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09年09月17日16時30分許前往稽查,貴牧場從事乳牛飼養,現場發現固液分離機處牛糞渣露天堆置,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處分日期
2020/11/26
罰鍰金額
NT$14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09年07月22日至柳營區旭山段40地號巡查,現場發現被偷倒一車次拆除建物後營建廢棄物(廢塑膠、廢塑膠板、門、廢木材、廢保利龍等),其中有發現佳里區三協里菜寮8-1號之門牌,經查該門牌地址為佳里區三協段733地號土地上之建物,為聿川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貴公司於109年08月06日派員至本局說明,查為貴公司執行整地及拆屋,拆除後之營建廢棄物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0/11/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主要從事銅金屬製品製造,本局於109年10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廢棄物存放區D-1801、D-0899、R-0601、R-0701、D-0701、R-0201、D-1099、D-1201、D-0501之貯存地點與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配置位置不符。
處分日期
2020/11/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主要從事銅金屬製品製造,本局於109年10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廢棄物D-1801、D-0899、R-0601、R-0701、D-0701、R-0201、D-1099、D-1201、D-0501之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0/11/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9年7月未申報廢棄物D-2402不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者)、D-2601廢電線電纜(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產出及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11/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會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並有孳生孑孓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之虞,本局現場已採樣並拍錄存證。
處分日期
2020/11/25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勝利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28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7 mg/L(標準值100 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1/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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