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751 - 68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7/04/28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處分日期
- 2017/04/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承攬之工程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施工(先行動工)。
- 處分日期
- 2017/04/27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大村鄉黃厝村美港路336巷7號設廠,從事鐵皮印刷相關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0877-04號)及平版印刷作業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0878-04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操作中,查製程防制設備直燃式焚燒爐(A001)廢氣處理量49Nm³/min(許可證操作範圍:130~200Nm³/min)、爐內燃燒溫度為924℃(許可證操作範圍:600~750℃),均未依許可內容規定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4/27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本府委託執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之機車排氣檢驗站(站號:N32),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站不定期匿名實車查核,現場為非檢測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工作,未依「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17/04/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依規定取得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逕將作業廢水納管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7/04/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田中鎮南路里員集路一段752號設廠,從事印染整理相關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93-00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21日派員稽查,查該製程之燃料、原料或產品、防制設備及污染設備等規定記錄事項均未每日記錄,未符合操作許可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4/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伸港鄉新港村中興路一段36號設廠,從事灰鐵鑄造相關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灰鐵鑄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987-01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9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105年度主要原料鋼珠使用量為6.98公噸/年,未符合操作許可證內容登載之使用量6公噸/年,超出10%之容許差值。
- 處分日期
- 2017/04/25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1款,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有正新機車行係本府委託執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之機車排氣檢驗站(站號:ND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3日派員至台端所有正新機車行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站不定期匿名實車查核發現有非檢測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工作(執行插入取樣棒動作),未依「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辦理。另檢驗人員執行排氣檢驗前未詢問車主是否願意於正式檢驗前接受初步保養檢查,已違反前述辦法第12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事業廢棄物產生量超出廢清書核准量10%以上,及廠內產生之廢棄物項目非廢清書核准項目。
- 處分日期
- 2017/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異常。
- 處分日期
- 2017/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針對台端104年10月至105年9月間廢棄物申報資料進行勾稽,發現台端105年4月至9月間,其廢尖銳器具(C-0504)產出量逾所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0.1公噸)百分之十之情事。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通過後,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7/04/23
- 罰鍰金額
- NT$1,24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31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排放清洗製程切削液之作業廢水至地面承受水體,屬非經常性運作產生者,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645mg/L(超過最大限值(30mg/L)20.5倍),銅濃度5.83mg/L(超過最大限值(5mg/L)0.17倍)
- 處分日期
- 2017/04/23
- 罰鍰金額
- NT$4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7/04/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田尾鄉溪頂村塗墩巷28之1號設廠,從事皮革製品製造程序相關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查廠內設有一座燃木鍋爐運作中,其傳熱面積為105.3m²(換算其蒸發量為5.265公噸/小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3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不符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不符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4/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伸港鄉線工北一路7號設廠,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21日派員稽查,執行貴公司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001)異味污染物官能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數值為3,09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排放標準1,000)。
- 處分日期
- 2017/04/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7/04/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 違規情節
- 8K-605營業貨運曳引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達7.9m 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 )
- 處分日期
- 2017/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7/04/18
- 罰鍰金額
- NT$19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7/04/17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處分日期
- 2017/04/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106年1月12日旋轉窯爐碴(石)(R-1207)委託再利用網路申報資料,有50筆聯單逾時未確認貴公司未依規定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4日內,連線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是否與清除者實際清運與再利用收受狀況相符,案經本局於106年3月13日派員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7/04/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IWR&MS之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不符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4/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員林市田中央巷18之3號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其登記資本額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之事業,依規定提報廢清書(字號:N09907220001)核准在案,經本局106年3月2日派員現場稽查,稽查當時營運中,現場製程主要從事對甲苯磺酸(粉狀)→加水→加熱→攪拌→脫水→分裝→產品(粉狀及液狀)及對甲苯磺酸(粉狀)→加水→加液鹼→過濾→烘乾→產品(對甲苯磺酸鈉)(粉狀),並有廢紙混合物產出,經查現場製程及產生之廢棄物並未列載於審查通過之廢清書中,惟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7/04/14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7/04/13
- 罰鍰金額
- NT$35,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1,05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1,760mg/L(放流水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3,37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4/12
- 罰鍰金額
- NT$1,382,43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處分日期
- 2017/04/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事業廢棄物貯存方式未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4/10
- 罰鍰金額
- NT$6,128,77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事業廢水處理設施,鉻系貯槽、氰系貯槽、前處理廢水貯槽、廢水貯槽Ⅰ及廢水貯槽Ⅱ等5處貯槽以U型聯通管道,貯槽廢水以聯通管原理導入管道中,再藉由置於底部之沉水馬達及後續聯結之管線,繞過廢水處理設施,以外插管方式,違法聯結、繞流至放流管線
- 處分日期
- 2017/04/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廠內事業廢棄物產生量與經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7/04/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廠內事業廢棄物產生量與經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7/04/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廣告物(登載電話號碼:04-7704681)污染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17/04/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五路9號設廠,從事布疋印染整理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N2179-00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9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操作中,查其防制設備濕式排煙脫硫A303(105年9月至12月8日止)液鹼使用量操作紀錄為50-475公斤/日,未符合操作許可證之規定(液鹼操作範圍1,287-1,609公斤/日),核認定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4/07
- 罰鍰金額
- NT$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處分日期
- 2017/04/07
- 罰鍰金額
- NT$1,242,07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
- 處分日期
- 2017/04/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工廠案經本局106年3月7日派員現場稽查,發現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尚有收受使用廢木材再利用作為燃料,惟查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另查所收受之廢木材來源係由詠靖節能科技有限公司(高雄市仁武區成功路132巷1號1樓)提供並由其代為操作蒸氣鍋爐。綜上,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或變更及申請再利用者登記檢核,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4/06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彰化市彰南路三段63巷4號設廠,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21日派員稽查,執行貴公司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001)異味污染物官能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數值為9,77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排放標準1,000)。
- 處分日期
- 2017/04/06
- 罰鍰金額
- NT$2,370,9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
- 處分日期
- 2017/04/06
- 罰鍰金額
- NT$3,575,64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
- 處分日期
- 2017/04/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處分日期
- 2017/04/0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於本縣彰化市和平路25號從事便當製作販賣營業場所,場區內冷藏櫃壓縮機馬達聲其產生噪音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18日2時派員復查量測噪音,測量結果為44.4分貝,背景音量為34.0分貝,(逾噪音管制標準32分貝,經修正為36分貝)二者相差10分貝以上不予修正,仍以44.4分貝計,超過營業場所第三類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36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告發,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分,並限期於106年4月10日前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7/04/05
- 罰鍰金額
- NT$28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該場放流口上游約1公尺處有一未經許可管線排放未經處理畜牧廢水至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7/04/05
- 罰鍰金額
- NT$7,00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懸浮固體428mg/L,放流水標準30mg/L、化學需氧量344mg/L,放流水標準100mg/L、鎳92.6mg/L,放流水標準1.0mg/L、總鉻2.46mg/L,放流水標準2.0mg/L、銅13.66mg/L,放流水標準3.0mg/L及氰化物19.6mg/L,放流水標準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4/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承攬公路總局彰化工務段台1線台14丙及台74甲線路容清理工作,於106年3月4日執行該路段路容清理作業時,將清理之樹葉及雜物等,以所有車輛(車號:671-T2)載運至本縣溪州鄉中山路一段與彰水路1段北側空地棄置,案經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溪州分駐所通報,並經本局106年3月4日現場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7/03/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員林市田中央巷37號從事造紙業,其廢水量已達最大日廢水產生量每日100立方公尺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之事業,依規定提報廢清書核准在案,經本局106年2月9日派員現場稽查,稽查當時於該廠區之燃材鍋爐旁,有貯存集塵灰之情事,經查燃材鍋爐及其產生之廢棄物並未列載於審查通過之廢清書中,惟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7/03/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芳苑鄉永興村芳漢路永興段365號從事塑膠加工作業,其製程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貯存場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案經本局派員於106年3月8日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7/03/28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有光順機車行係本府委託執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之機車排氣檢驗站(站號:NG3),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29日派員至台端所有光順機車行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站不定期匿名實車查核,查有非檢測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工作,未依「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17/03/2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7/03/2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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