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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151 - 6200 筆)

處分日期
2018/05/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設置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未依規定每三個月定期採樣、檢驗水質狀況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行座落長治鄉永興路(長治鄉香潭段471地號)從事資源回 收業,案經本局於107年3月4日07時25分稽查發現回收之廢 電器暨廢資訊物品未依公告項目分類分區貯存,及未於明 顯處以中文標示其種類名稱,並未具有排水與污染物截流 設施,且地面無不透水鋪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 第1項暨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 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第7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規定 裁處。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設有污水處理設備僅簡單沉澱作用,稽查時放流口未排放,但檢視廠外排水溝有殘留紅色污水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8/05/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租之車輛(車號:RAJ-6050),駕駛人於107年2月10日20時19分行經本縣屏東市勝利路近博愛路口時,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菸蒂)情形(全程均有錄影為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5/01
罰鍰金額
NT$7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署於107年4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豬隻飼養頭數1800餘頭,逾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記核准之每日最大飼養量(1243頭);另廢水處理設施增設一座初沉池;且放流口未依許可內容設置於周界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二、會同業者代表勘查場區,發現其廢水處理設施設運作,未每日記錄其獨立專用電度表度數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又其放流口未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量測其放流水量,放流口雖設置告示牌卻未標示座標,上述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3條第1項第3款、第4款規定。三、另督察發現該場產出之農業污泥露天貯存於場區土池,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5/0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瑞展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4月0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5/01
罰鍰金額
NT$2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吉川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4月0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5/01
罰鍰金額
NT$2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立林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4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5/0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另查該廠以透明油性清漆及混合二甲苯混合後進行噴漆作業,惟其噴漆後產出之廢溶劑混合物未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督察時廠內暫存約3桶53加侖鐵桶量,另空污防制設備活性碳塔產出之廢活性碳收集後併同生活垃圾清除至崁頂焚化廠焚化處理,同樣未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勘查其廢棄貯存區發現其產出無機性污泥(D-0902)及廢溶劑混合物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上述違規事項將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處分日期
2018/04/30
罰鍰金額
NT$3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蕙榮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4月0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場為從事豬隻飼育作業,經勾稽106年2月至107年2月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申報資料,斃死畜禽於106年5月至11月申報產出為3.494、3.606、4.481、4.122、4.465、1.676、0.837公噸皆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出量(0.75公噸)10%以上,而未依規定於產出前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署於107年3月6日派員督察,發現旨揭牧場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畜牧業(一)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為15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為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243毫克/公升,最大限值為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7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為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4.9(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4/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6%,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4/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1(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4/25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扣4點。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扣10點。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缺失點數扣4點。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8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5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砂石洗選業,該公司經本府環保局107年3月21日派員查核,廠內廢水溝渠有部分廢水疏漏至廠外水溝至污染地面水體情形,其並未通報主管機關及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5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一、本署於107年3月23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畜牧場登記證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飼養牛隻核准量分別為99頭及79頭,會同負責人逐舍清點牛隻頭數,總計193頭,顯有超養情事,其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二、另發現該場未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度表度數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未依規定標示其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單元、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又其放流口未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亦未設置一平方公尺以上之採樣平台,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53條第1項第2款、第3款、第6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5
罰鍰金額
NT$23,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開龍殿畜牧場從事養牛業,案經本府環保局107年03月08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90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4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化生需氧量檢測值775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56,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3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事業,設置有廢(污)水處理設施,其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電度表,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和應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及用電度數數值,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為從事家禽屠宰業,經勾稽106年1月至107年1月廢棄物產出貯存清理情形申報資料,羽毛及畜禽屠宰下腳料申報產出量皆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羽毛:15公噸/月、畜禽屠宰下腳料:0.3公噸/月)10%以上,而未依規定於產出前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107/03/21派員前往貴公司堆肥稽查,稽查時會同貴公司人員,現場未作業,畜勘查廠外周界處溝渠,發現貴公司廠內堆肥滲出液疏漏滲流至溝渠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8/04/2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扣4點。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缺失點數扣4點。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6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宮廟燃燒金箔紙無污染防治設備處理,致產生落塵灰飄落污染鄰近住戶民眾之轎車
處分日期
2018/04/22
罰鍰金額
NT$28,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3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0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化生需氧量檢測值114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0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署督察,發現該社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缺失(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相關規定之防制設施(10點);(二)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之運輸車輛未使用密閉式貨箱,或未以封蓋緊密覆蓋貨箱(10點);(三)場內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之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未設置或採行相關規定之防制設施(10點);(四)易致粒狀污染物逸散之製程、操作或裝卸作業,未設置或採行相關規定之防制設施(10點);(五)公私場所管理之裸露區域未設置或採行相關規定之防制設施(10點)。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二、另查該社後方土地堆置大量砂土石原料約50,000餘立方公尺,其堆置量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本署公告第5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該未取得設置、操作許可證,逕行從事砂(土)石堆置作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三、該社之專責人員督察時未能提○○上班出勤打卡紀錄,且業者代表表○○實際上班為高雄市營業處所,並未實際從事水污染防治專責業務,全程亦未在場,明顯為虛偽設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0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案係民眾陳情案稽查。2.該場從事牛隻飼育工作,稽查時放流口有水排出,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3.本局於放流口採集樣品,檢測項目BOD、COD、SS,樣品依規定之品管保存,俟檢驗結果將依規定辦理。4.據業者表示目前約飼養200頭。
處分日期
2018/04/20
罰鍰金額
NT$4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郭瑞豐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3月08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77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9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38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庭園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4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富雄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4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洪福志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4月0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0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李忠良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7年4月1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廢塑物料,暫置於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租賃之新田子段436地號倉儲區空地,且未完全以帆布覆蓋,有露天貯存及散落地面情形,未保持貯存地點清潔完整,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於107年4月10日現場陳述意見,惟嗣經審酌本案違規事實明確,核無免責之正當理由,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18/04/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收受廢木材進行再利用,未依規定辦理申報作業.
處分日期
2018/04/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慶桓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2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61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73毫克/公升,標準值為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19
罰鍰金額
NT$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福有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3月09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5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950豪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07年3月8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所產生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廢棄物濾袋(D-0899 )、廢樹脂(D-0202)及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等廢棄物未依規定分類貯存,部分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而採露天堆置且貯存地點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福力旺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3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未依規定設置告示牌並標示座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18
罰鍰金額
NT$41,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835.0 mg/L,標準值8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18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發現違規繫掛廣告物汙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鎮內31平方正建地300萬0934168777
處分日期
2018/04/17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署106年5月31日派員督察,發現該行廢水處理設施收納處理毗鄰富晟砂石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砂土石洗選作業所產生之廢水,惟查與其廢水排放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17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本署106年5月31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砂石洗選作業所產出廢水經處理、貯留後,再以管線及溝渠方式輸送至毗鄰富晟企業行所設置廢水處理設施處理,惟該公司未取得上開許可文件逕行於場區貯留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二、另督察,發現該公司從事砂石破碎、洗選及堆置作業,作業區旁堆置之砂土石,經丈量最大堆砂土石上方平台約6,300立方公尺,屬本署公告第5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依規定取得許可文件,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經貴府於104年9月17日予以裁處罰款10萬元整並命停工在案。本署於106年5月31日再次督察時,發現該公司正進行砂石洗選及出料作業,且場內堆置數堆砂土石,另會同該公司人員至作業區旁最大堆砂土石上方平台,丈量可量測尺寸長約80公尺、寬約25公尺、高約10公尺,堆置數量約2萬立方公尺,堆置量大於3,000立方公尺,查該公司仍尚未取得許可文件,未遵行主管機關所為停工命令,涉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9條第1項刑責規定,已移請內政部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進行偵訊。
處分日期
2018/04/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億裕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4月0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新上秀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4月0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場從事豬隻飼育作業,經勾稽106年2月至107年2月廢棄物產出貯存清理情形申報資料,斃死畜禽申報產出清理資料為0.41~3.245公噸,皆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出量(0.2公噸)10%以上,而未依規定於產出前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場從事豬隻飼育作業,經勾稽106年2月至107年2月廢棄物產出貯存清理情形申報資料,斃死畜禽於106年3月申報3.5公噸、106年6月至8月申報3.7、3.5、3.65公噸皆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出量(3公噸)10%以上,而未依規定於產出前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處分日期
2018/04/16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排放管道P002於106年6月9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20條告發處分在案,並限於106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貴廠於期限內仍未提出符合規定之檢測報告送本府備查,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16
罰鍰金額
NT$22,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2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9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於106年9月至107年1月申報斃死畜禽(R-0112)之最大月產生量皆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量(2公噸)10%以上,未依規定於廢棄物產生前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於106年7-8月及106年10月至107年1月申報斃死畜禽(R-0112)之最大月產生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量(0.05公噸)10%以上,未依規定於廢棄物產生前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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