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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451 - 6500 筆)

處分日期
2017/08/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彰化市延平里岸頭巷11號(管制編號:N0703493),從事藥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於106年8月1日進行自主性網路申報勾稽作業,發現貴公司106年3月至6月間,原料使用量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皆未申報,經本局106年8月3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處分日期
2017/08/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設籍本縣北斗鎮財神路30號(管制編號:N1002075),公告行業別為金屬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6年8月2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進行自主性網路申報勾稽作業,針對貴公司105年3月至106年6月間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105年9月至106年2月間廢木材棧板(D-0701)、105年6月至106年2月間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及105年7月無機性污泥(D-0902)產出量逾所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0.3、0.002、30.8273公噸)百分之10之情事。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通過後,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於106年8月7日派員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7/08/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彰化分公司設籍本縣彰化市華山路22號2、3、4、5樓,公告行業別為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含其分店及加盟店),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於106年8月1日進行自主性網路申報勾稽作業,發現貴公司105年8月至106年3月及106年5月至6月間,廢食用油(R-1702) 產出量逾所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0.5公噸)百分之10之情事。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通過後,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17/08/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案依本縣自主性勾稽稽查作業,本局於106年7月5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勾稽台端105年3月至106年6月間廢棄物申報資料,發現其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於105年4月申報產出至今,未有辦理清除作業,貯存於廠內逾1年以上,經本局於106年7月7日派員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社頭鄉湳雅村新雅路6-40號設廠,從事食品加工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307-00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22日派員稽查,查廠內另設一座燃材鍋爐,稽查時作業中,其鍋爐總設計或總實際蒸氣蒸發量為2公噸/小時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惟該製程尚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20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16mg/L(放流水標準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2.次於鉻系滯留池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鎳檢測值3.46mg/L,為許可未登載之水質項目。3.又查核原物料及藥品單據,發現製程有使用鎳光澤劑及鎳柔軟劑,為許可未登載之原物料。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廠區辦公室左方有新設廠區從事研磨作業與許可文件(彰縣環水許字第02803 - 00號)不符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為台端於106年6月23日報關出口USED LCD PANEL一批(報單號碼第BC//06/115/E2593號)淨量為3,345公噸,經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於106年6月26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70 CFS碼頭勘驗判定結果,該貨品係液晶螢幕經國內使用端排出(公告應回收廢棄物),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表列混合五金廢料,廢家電、廢電子零組件及廢光電零組件於輸出入境階段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台端未取得主管機關之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輸出該批貨物。
處分日期
2017/08/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埤頭鄉埔東段438、584、585地號,從事飼養蛋雞作業,稽查時蛋雞飼養約6萬隻左右,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26日派員稽查,查場內雞糞曝曬區置放雞糞,以活動式雨棚遮蔽,惟該區出入口處未能有效收集異味污染物之防制措施,於場區周界外產生明顯惡臭(雞糞便異味)。
處分日期
2017/08/22
罰鍰金額
NT$10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廠內前處理設施板框脫水機運作時因污泥管線破損,致作業廢水經由群裕公司雨水道流入公共雨水道,案經服務中心巡查人員於106年4月24日查證屬實,貴公司疏漏作業廢水於地面水體,惟未依規定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及進行緊急應變處理
處分日期
2017/08/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台端駕駛車號A*P-9**8汽車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衛生情事屬實。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秀水鄉莊雅村溪心街352、356、358號設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相關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584-02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11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防制設備洗滌塔(A101)經洗滌器後洗滌液pH值為2.97(現場使用手動式儀器檢測2.93),核未符合操作許可證內容登載操作條件7.00~12.00(超出10%之容許差值)。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逕將作業廢水貯留於廠區內廢水貯存桶。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25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現場查核發現106年4月6日、10日、11日、13日、19日、20日之每日廢水產生量超過許可核准廢水產生量39.2立方公尺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而逕行將畜牧廢水排放於周界外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棄物申報產出量,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核准量10%以上。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擅自挖掘鳳山段1487地號土地設置蓄水池案,查前揭地號屬彰化縣政府所有,依據本案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有關變更後所載自來水、水土保持相關規劃及配置圖說內容,均未見本案有規劃設置蓄水池,前揭未經核准於開發範圍內設置蓄水池與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書所載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 切實執行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線西鄉寓埔村線工南三街6號設廠,從事橡膠製品製造相關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7日派員稽查,執行製程橡膠片製造之排放管道(P001)異味污染物官能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數值為1,3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排放標準1,000)。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於本縣秀水鄉鶴鳴村永興巷36號設廠,從事金屬零件噴塗烤漆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7日派員稽查,執行製程噴塗作業區之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官能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數值為1,74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排放標準1,000)。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10,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所轄第十一區管理處花壇營運所花壇淨水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以106年4月19日彰環水字第1060018685號函通知105年7月至12月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有誤,並限期於106年5月19日前完成補正,惟迄今尚未補正完成。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所轄第十一區管理處花壇營運所大村第一淨水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以106年4月19日彰環水字第1060018685號函通知105年7月至12月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有誤,並限期於106年5月19日前完成補正,惟迄今尚未補正完成。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所轄第十一區管理處花壇營運所大村第二淨水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以106年4月19日彰環水字第1060018685號函通知105年7月至12月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有誤,並限期於106年5月19日前完成補正,惟迄今尚未補正完成。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TH-571營業大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達1.8m 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 )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009-S9自用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39%超過法定標準(35%)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核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僅餘106年1月至6月份水電表紀錄,未依規定將相關紀錄留存5年備查。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8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作業廢水自PET作業區廢水收集溝溢流至廠內雨水溝,再由RD01(逕流廢水放流口)排出廠外地面水體;又廠內作業廢水由RD02(逕流廢水放流口)排出廠外地面水體,惟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發3小時內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另查廢水集中池二設有1三通管,一頭接至RD02(逕流廢水放流口),另一頭通往地下;納管前陰井內有1不明管線,持續排放作業廢水;調勻站有一管線通至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所未登記槽體內,該槽體回收水用於清洗機具;使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所未登記之檸檬酸清洗脫水機濾網;另查105年1月(7、11、18、20、26日)、2月(2、4、6、15、17、19、22、24~27日)、3月(3、4、8、14~17、22、24日)、4月(1、2、5、8日) 、5月(18、31日)、6月(1、6、13、20、26、29、30日)、7月(4、6、11、15、18、25、26、28~30日)、8月(4、8、12、15、18、23~26、30、31日)、9月(1、2、5、7、9日)、10月31日、11月23日,實際納管水量超過核准量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
違規情節
現場設有數座大型貯油設施,容量已達200公升以上,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所稱貯油場,查未依規定設置防溢堤。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包紳曜企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暨雜項新建工程(18戶)(工地地號:本縣田尾鄉民生段1180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案經本局於106年8月1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李先生)至現場勘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興建;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統一編號:80143682)於106年2月24日以出口報單第DA/06/147/H0026號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報運出口PLASTIC SCRAP(熱塑型廢塑膠,非醫療廢棄)貨物乙批,經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差驗結果,該批貨物除原申報貨品外尚有廢電線、電纜,此廢電線、電纜經判定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輸出許可文件,逕行輸出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設籍於台中市北區健行路373-11號,從事營建業,所承攬「進德校區游泳池新建工程-主體」(位於本縣彰化市中山段2-2地號),事業廢棄物管制編號為N07B0022,該項工程係屬行政院環教保護署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所轄範疇,經本局106年8月3日派員稽查確認,該項工程已先行動工施作,其工程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施工。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埔心鄉中正路1段380巷3號1樓,於本縣大村鄉鎮北段1201、1204、1210、1212地號從事營造業,廠內少量玻璃碎片致污染地面,且未與土石方分類貯存,案經本局於106年7月20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89,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現場採集放流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逾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3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第二廠從事食品製造業,依所提供之自來水單105年9月11日至105年11月14日平均日使用量為27.02度(公噸)、105年11月15日至106年1月10日平均日使用量為33.65度(公噸)及106年1月11日至106年3月13日平均日使用量為26.48度(公噸),已逾每日20公噸,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惟查貴事業第二廠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相關文件即逕行廢水排放行為;另放流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52mg/L(放流水標準3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114mg/L(放流水標準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621mg/L(放流水標準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將未經處理之原廢水貯存於原水貯槽後,未依規定排入緩衝槽(一),而係以馬達連接軟管方式繞流排放至場區前方側溝,再沿溝渠至灌溉渠道後匯入東西二圳,前述行為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1項行政刑罰規定,且屬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所稱嚴重影響附近地區水體品質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14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查獲設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未登載之地下貯存槽及廢水處理設施並貯有廢水。二、經原廢水檢驗,查獲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原廢水未登載之重金屬項目。三、經原廢水檢驗,查獲部份水質項目濃度超過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之濃度。四、污泥產生量及藥品使用未依規定記錄。五、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每年至少校正一次。六、廢水處理之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讀數紀錄表、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紀錄表、廢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紀錄表、廢水處理操作參數紀錄表,未依規定保存五年。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8/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違規情節
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情事,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7/08/09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擅自挖掘鳳山段1484地號(交通用地)土地設置蓄水池案,查前揭地號屬彰化縣政府所有,依據本案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有關變更後所載自來水、水土保持相關規劃及配置圖說內容,均未見本案有規劃設置蓄水池,前揭未經核准於開發範圍內設置蓄水池與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書所載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 切實執行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09
罰鍰金額
NT$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8/0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713-X3營業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45%超過法定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7/08/08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
處分日期
2017/08/0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038-DNY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6年度)
處分日期
2017/08/04
罰鍰金額
NT$7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水織機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紡織業,未依規定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即逕行排放作業廢水至地面承受水體,經採排放口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110mg/L(超過最大限值30(mg/L)2.67倍),化學需氧量為394mg/L(超過最大限值為100(mg/L)2.94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8/03
罰鍰金額
NT$2,528,34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
處分日期
2017/08/03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事業放流水排放水質化學需氧量213mg/L(放流水標準16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8/03
罰鍰金額
NT$31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口採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濃度為294mg/L,超過最大限值(100mg/L)1.94倍,重金屬鋅濃度17.1,超過最大限值(5mg/L)2.42倍。未登記之藍色貯槽以3未登記管線分別連接至酸鹼調勻槽1、快混池A及未登記之活性碳黑色貯桶。酸鹼調勻槽2有1未登記管線連接1台未登記之帶濾式除油機。中和槽、緩衝槽各有1未登記管線連接酸鹼調勻槽1。中間槽有1未登記管線連接酸鹼調勻槽2。緩衝槽(有登記)後依序接至4台未登記之過濾機、未登記之緩衝槽2、活性碳吸附槽(有登記)、未登記之緩衝槽3、未登記之活性碳吸附槽。鉻系調勻槽1、2及酸鹼調勻槽1、2,均各有1組未登記抽氣噴水馬達。氰系調勻槽1:pH值為10.6,與許可登記值(6-10)不符。鉻系調勻槽1:重金屬鋅濃度為180mg/L,與許可登記值(5-50mg/L)不符;六價鉻濃度為55.6mg/L,與許可登記值(1-30mg/L)不符。鉻系調勻槽3:重金屬鋅濃度為178mg/L,與許可登記值(5-50mg/L)不符;重金屬鎳濃度為15.3mg/L,為許可未登記項目。酸鹼調勻槽1:pH值為6.5,與許可登記值(2-6)不符。酸鹼調勻槽2:pH值為7.4,與許可登記值(2-6)不符;化學需氧量為604mg/L,與許可登記值(50-350mg/L)不符;重金屬鋅濃度為155mg/L,與許可登記值(5-100mg/L)不符。酸鹼調勻槽3:總鉻濃度為4.82mg/L,為許可未登記項目;重金屬鋅濃度為771mg/L,與許可登記值(5-100mg/L)不符。原物料所使用氯化鋅為許可未登記者。
處分日期
2017/08/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CLQ-517機車經定期檢驗惟不符合排放標準,且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17/08/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號746-GK大貨車,於106年6月22日上午8時許行經本縣溪湖鎮二溪路1段500餘號前,經攝錄並陳情舉發該運雞車洩漏污水於路面,致污染環境衛生情事
處分日期
2017/08/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屬車號909-ZW大貨車,於106年7月6日上午8時許行經本縣溪湖鎮二溪路1段500餘號前,經攝錄並陳情舉發該運雞車洩漏污水於路面,致污染環境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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