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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301 - 5350 筆)

處分日期
2019/0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收受工程使用瀝青,作瀝青含油量之試驗,由瀝青樣品加入二氯甲烷毒性化學物質當溶劑,製程產出「廢溶劑」(含二氯甲烷),以50加侖桶(鐵桶)裝露天貯存於貴公司旁空地,數量清點計22桶,且均將桶蓋開啟,貯存地點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及未有防止雨水流入之措施。
處分日期
2019/0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太陽能板相關作業,因將損壞拆除後之太陽能板堆置於本縣大城鄉美豐段2102地號,惟未設有貯存設施及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經本局於107年11月7日派員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2/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YHG-069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6年度)
處分日期
2019/02/1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521-HG營業大貨車排放黑煙不透光率達2.3m 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 )
處分日期
2019/02/1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499-SD自用小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33%超過法定標準(30%)
處分日期
2019/02/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包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廠增建工程暨雜項工程(工地地號:本縣線西鄉西興段98、101及伸港鄉伸興段79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案依貴公司108年1月22日振合環字第1080122-1號函,因該工程完工申請解除列管,本局於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勾稽貴公司106年12月至108年1月間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比對結果,發現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產出營建混合物(R-0503)於108年1月申報54.78公噸,其數量增加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3公噸/月)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並經本局於108年1月28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陳聰賢先生)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15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本府委託執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之機車排氣檢驗站(站號:N08),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站不定期匿名實車查核發現為非檢測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工作。
處分日期
2019/02/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址從事養豬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彰縣環水許字第02725-01號)在案(106.2.24~108.1.18),稽查時作業中,經查該廠放流口設有一未登載於許可文件之軟管,連結至溝渠底部排放,核以違反水污染防治第14條相關規定,予以告發。
處分日期
2019/0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福興鄉彰鹿路7段558巷78號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案依環保署「申報資料勾稽專案(EP1070105)」,本局107年12月3日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針對貴公司106年11月至107年9月間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1)R-1106(107年1~9月) 申報收受聯單量、收受貯存量及使用量未達收受質量平衡、(2)D-1099(106年12月~107年4月)、D-0902(107年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案經本局於107年12月4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花壇鄉長春村南方一巷115號從事再利用機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7年12月3日於IWR&MS系統勾稽貴公司106年11月至107年10月間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D-0902無機性污泥(107年2、3、8月)、R-1201廢鑄砂(107年4月)申報收受聯單量、收受貯存量及使用量未達收受質量平衡,案經本局於107年12月4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2/11
罰鍰金額
NT$60,2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產生之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560 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381 mg/L(放流水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2650mg/L(放流水標準4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查廢水匯流處因管線阻塞,致廢水溢滿流至場內地面,再流至場外水溝,造成水體污染。
處分日期
2019/01/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鉻系還原槽ORP值屬操作參數,量測值3次分別為340、336及324,均不在核准登計值(200~250MV)加計10%之容許差值(180~275MV)範圍內;氰系第二氧化槽ORP值屬操作參數,量測值3次分別為557、528及534,均不在核准登計值(650~700MV)加計10%之容許差值(585~770MV)範圍內
處分日期
2019/01/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花壇鄉新內庄段18-3地號土地堆置廢木材,該批廢木材係來自營造業拆除工程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惟現場採露天貯存方式,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案經本局於107年12月13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營造業,所承攬「巨匠建設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5戶住宅新建工程(位於本縣埔鹽鄉東榮段448-2地號、事業廢棄物管制編號N22A1422)」,且繳交空污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07年10月4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營造業,所承攬「巨匠建設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21戶住宅新建工程(位於本縣埔鹽鄉東榮段448地號、事業廢棄物管制編號N22A1432)」,且繳交空污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07年10月4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23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該校以107年10月17日明道總字第1071300340號函提送開發計畫107年7月至107年9月環境監測報告書,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查,地下水質監測結果中,未見BOD監測值,且於附件中亦未見相關原始數據,前揭已執行環境監測但漏未執行部分監測項目(地下水BOD監測值),於107年12月21日至校查閱其他季別監測報告並無相同情形,惟107年7-9月未監測地下水BOD仍屬事實。
處分日期
2019/01/2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UQ-437機車經定期檢驗惟不符合排放標準,且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19/01/19
罰鍰金額
NT$2,5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本縣二林鎮華崙里二溪路七段86巷52號從事印染整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23日派員稽查,查未依規定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廠內製程廢水收集於廠內之貯槽後接塑膠水管逕行排放至舊濁水溪畔水溝,經採排放口水樣送驗,檢測結果pH4.2(放流水排放標準pH6~9),水溫36.4℃(放流水排放標準水溫35.0℃),生化需氧量為1590mg/L(放流水標準30mg/L),化學需氧量為2350mg/L(放流水標準140mg/L),懸浮固體為42.1mg/L(放流水標準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台端設立「偉進廢棄物實業社」設籍於本縣社頭鄉湳底村湳底巷5之26號,收受廢單一金屬(鋁)進行再利用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21日現場督察,台端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再利用登記檢核申請,即逕行營運,且未記錄收受廢鋁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等。
處分日期
2019/0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台端設立「偉進廢棄物實業社」設籍於本縣社頭鄉湳底村湳底巷5之26號,收受廢單一金屬(鋁)進行再利用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21日現場督察,經督察查有下列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如下:1.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廢鋁)進行再利用,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亦未向主管機關提出再利用登記檢核申請,且未依規定記錄收受廢鋁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等。2.另其破碎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集塵灰及廢鋁渣)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廢塑膠進出口買賣作業,並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而收受廢光纖電纜(D-2603)事業廢棄物,堆置於本縣埤頭鄉崙腳村興工路38號廠區內,貯存設施未以中文標示名稱,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7年12月4日實地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台端設立「偉進廢棄物實業社」設籍於本縣社頭鄉湳底村湳底巷5之26號,收受廢單一金屬(鋁)進行再利用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為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21日現場督察,台端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廢鋁)進行再利用,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19/01/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台端所有友城企業社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廢塑膠)進行再利用,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7年7月13日實地稽查發現,貴社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所有友城企業社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廢塑膠)進行再利用,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7年7月13日實地稽查發現,貴社製程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任意堆置於廠外,有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所有友城企業社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廢塑膠)進行再利用,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7年7月13日實地稽查發現,貴社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再利用登記檢核,且未申報再利用產品流向,又未於產品包裝或盛裝容器明顯處,標示使用限制及其他注意事項之警語;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未依規定記錄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未簽訂合約書等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廢塑膠進出口買賣進行再利用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7年9月6日實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廢塑膠進出口買賣進行再利用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7年9月6日實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提出再利用登記檢核申請,也未依規定記錄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等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製品生產製造,並已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派員於107年9月4日至貴公司實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於106年4月及5月網路申報量均為0.3公噸,已超出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核准量(0.06公噸/月)10%以上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三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並已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派員於107年9月4日至貴公司實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所產出之一般性污泥(D類)與已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A類)不符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大村鄉大溪路45號從事橡膠品製造作業,屬空氣污染防制法列管事業。領有其他橡膠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0758-05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30日執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101)之異味污染物官能檢測作業,經檢驗結果數值為2,32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排放標準2,000)
處分日期
2019/01/12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本縣福興鄉同安村同安巷39-5號從事電鍍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7年10月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為9.2,超過放流水標準(6.0-9.0);懸浮固體濃度35.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mg/L)0.2倍;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4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00mg/L)0.42倍;六價鉻為0.8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5mg/L)0.7倍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於本縣和美鎮湖內里工東三路6號設廠,從事洗衣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73-01),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27及28日派員稽查,執行該製程燃材鍋爐(E201)排放管道(P201)戴奧辛之檢測,經檢測結果,戴奧辛污染物濃度值為2.00ng-TEQ/Nm³,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新設污染源標準值0.5ng-TEQ/Nm³)。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638-DPJ機車排放氣狀污染物:一氧化碳(CO)9.3%,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鹿港鎮工業西二路1號從事廢塑膠進口及再利用作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6日現場督察,經督察有下列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如下:1.貴公司從事再利用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尚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2.另貴公司收受進口廢塑膠進行再利用行為,未檢具再利用檢核表,向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再利用登記檢核申請;另對於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未作成紀錄。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包大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機械室新建工程-215153(工地地號:本縣線西鄉西興段4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案經本局於107年12月26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陳廣威先生)至現場勘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興建;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廣告物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F8E-925機車排放氣狀污染物:一氧化碳(CO)4.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員林市南東里員草路855巷192號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貴公司飼料級氧化鋅製造程序,未登載於105年12月15日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303120001〉,案經本局於107年11月22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107年11月13日向臺中關報運出口PLASTIC SCRAP 1批,重量為21,374KGM,經檢視結果該貨櫃(貨櫃編號:TGBU6536418)內容物以40個太空包裝條圓形狀之過期廢矽膠(其來源同一),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其輸出需取得許可文件。然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核發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行為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位於本縣彰化市竹和路200巷109號(管制編號:N0705022)從是金屬製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19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其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塑膠袋盛裝貯存於廠房內,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及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未依規定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逕行貯留作業廢水於廠內。 2.未依規定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逕行排放作業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排放口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39.8mg/L、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49mg/L及生化需氧量43.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濃度為3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00mg/L及生化需氧量30mg/L)。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伸港鄉溪底村興工路40號設廠,製程以廢塑膠為原料→第一次洗選→粉碎→第二次洗選→脫水製造成塑膠製品(塑膠片),惟收受廢塑膠進行再利用作業,未依法辦理工廠登記,尚不符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再利用機構應具備之資格,即進行廢塑膠之再利用作業,經本局107年10月30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登記許可車號85-Q9清除車輛(槽車),於107年9月19日清除一般事業廢棄物未啟動GPS,且107年11月15日督察時該車輛亦未依規定裝設GPS。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許可登錄有貯存場,暫存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19/01/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ART-2973自用小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41%超過法定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9/01/0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未取得水污染廢水貯留許可文件,逕將清洗廢水貯留於該廠下方槽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2日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03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現場查核廢(污)水自動監測(視)設施之i-BOX訊號接收器有2顆未通電運作,未維持自動監測(視)設施正常操作,且相關校正及維護紀錄亦未依規定保存5年,以備查閱。
處分日期
2019/01/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廠於本縣埔心鄉東明路132巷17號,從事汽機車五金零件加工,惟該公司製程所產生之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滲出、污染地面,經本局107年3月14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19/01/02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現場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細篩機(T01-1)增設一迴流管線、沉澱槽(T01-9)增設3支抽取污泥管線、加壓浮除槽(T01-8)增設2支管線、廢水處理單元增設一放流槽,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2.現場設有9桶油桶貯存廢油,油桶容積合計達200公升以上,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貯油場,惟未依規定設置防溢堤。3.另查核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處理單元之接觸氧化槽(1)~(3),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操作參數溶氧(DO)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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