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601 - 56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7J-265營業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48%超過法定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AUX-0700自用小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42%超過法定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EB-2501自用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56%超過法定標準(50%)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FH-855營業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48%超過法定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C6-3907自用小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44%超過法定標準(35%)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518-HD營業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36%超過法定標準(35%)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廢水處理單元抽水井前有一許可未登載之原水槽、現場使用2台污泥脫水機,與許可登載1台不符。2.製程原料有使用雙氧水,惟許可未登載、製程用水來源除外購純水外亦有使用地下水,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彰化市華山路138巷20號,從事廢棄物清除業,並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彰府廢清字第0065號),經查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置廢棄物貯存場,逕自將清除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於本縣彰化市彰鹿路202-20號之場址,案經本局107年8月3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核製程用水來源有使用地下水,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府公告之水污染管制區內,排放鹼性污染物至水體,該污水pH值檢測為9.7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67,9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2.0mg/L、化學需氧量16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2.查核105年1月至107年3月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105年1月至106年4月混凝槽、中繼槽未每日記錄操作參數pH值,105年9月獨立專用電度表未每日記錄累計用電度數,105年1月至107年3月之污泥產生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3.製程用水來源有使用地下水,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4.現場廢(污)水處理設施藥劑有使用消泡劑,惟許可未登載、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砂濾塔流向未經中繼槽直接經由活性碳吸附塔與許可登載之流向不符、另有許可未登載之水洗式集塵設備之洗滌水及水質過濾機之廢水未收集至廢(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而排出廠外。5.於大門口右側之生活污水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19mg/L、化學需氧量650mg/L,未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74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於廢水處理設施厭氣池3私接管線將廢水引流至放流口下方繞流排放廢水,經採取水樣送驗結果,懸浮固體為179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19倍)、生化需氧量為88mg/L(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1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2.查核水表及電度表僅記錄至107年4月30日,107年5月之數值部分於督察時才抄錄,未確實記錄每日水表及電度表數值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8/08/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花壇工廠於本縣花壇鄉北口村中山路二段789之2號設廠,從事PU樹脂化學製造相關作業,領有聚尿(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75-01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8日派員稽查,執行該製程之吸附設備(A001)排放管道(P001)防制設備削減率(非甲烷碳氫化合物)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削減率為42.1%,未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第2項「未採密閉集氣系統者削減率達百分之九十...。」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30
- 罰鍰金額
- NT$7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07年4月25日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水溫38.3℃(放流水標準35℃mg/L(適用於十月至翌年四月))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又發現貴公司106年12月14日至107年2月18日水表記錄為54,216至55,953,共計1,737CMD與107年3月水費單(106年12月14日至107年2月18日)用水309度不符,現場人員表示有使用地下水,惟查許可文件(彰縣環水許字第03093-00號)未登載使用地下水。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員林市中央里中央路500號設廠,從事紙業製造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424-03號),貴公司於107年4月14日進行該製程每年一次之定期檢測,於同年5月9日將定期檢驗測定結果上網申報,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訂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因特殊需要,擬訂個別較嚴之排放標準,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核定之。」暨本府於105年6月16日以府法制字第1050197927號令訂定「彰化縣鍋爐製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查貴公司所申報定期檢測報告之粒狀物染物濃度校正值為90mg/Nm³,未符合上揭所訂定之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50mg/Nm³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8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於金屬鍛造製程需噴水於金屬物件及夾取金屬物件之夾子上之行為屬應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者,惟貴公司尚未取得;製程產生之作業廢水先流至廠區雨水溝再流至廠區後方一收集管口,惟該收集管因其另端管帽脫落致作業廢水疏漏出廠外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二水鄉合興村南通路一段20設廠,從事紡織、纖維絲製品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490-00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15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現場查核鍋爐機組(E002)107年3月份操作紀錄,從3月1日迄督察當日均有操作(除13日未作業),惟未依規定記錄其污染防制設備各項操作參數。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16-M5營業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28%超過法定標準(20%)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009-S9自用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36%超過法定標準(35%)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50-VG自用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48%超過法定標準(30%)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592-TE自用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39%超過法定標準(35%)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罰鍰金額
- NT$8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於金屬鍛造製程需噴水於金屬物件及夾取金屬物件之夾子上之行為屬應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者,惟貴公司尚未取得:製程產生之作業廢水先流至廠區雨水溝再流至廠區後方一收集管口,惟該收集管因其另端管帽脫落致作業廢水疏漏出廠外
- 處分日期
- 2018/08/27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M2L-271機車排放氣狀污染物:一氧化碳(CO)4.2%,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違規情節
- 依據原審查通過環評書件所載之環境監測計畫,施工期間應於每月進行1次空氣品質、噪音、交通流量及水質監測,兆光公司曾以107年1月12日未具文號函說明,因現階段停工擬辦理停止環境監測,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以107年2月1日彰環綜字第1070004512號函復,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規定,已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非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變更原申請內容,應依規定持續辦理環境監測,後續兆光公司以107年5月28日兆光建字第10705001號函提送開發計畫106年3月至107年2月環境監測報告書,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查,未見107年1月份各監測項目之監測資料,前揭未按期進行環境監測計畫,核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秀水鄉彰水路二段299號,從事廢棄物清除業,經查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逕自將清除之生活垃圾貯存於本縣福興鄉番花路一段588號之場址,案經本局於107年5月31日派員會同行為人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54.5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8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未依規定申請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及未取得廢(污)水排放土壤處理許可證即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土壤,且於作業廢水經該排放管排放於農地前採取水樣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1,420mg/L(超過土壤處理標準(400 mg/L)2.55倍)及生化需氧量為579mg/L(超過土壤處理標準(400 mg/L)0.45倍),未符合土壤處理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核製程用水來源有使用地下水,與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向本府申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核可文件,未經本府核可而擅自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6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2款,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6條
- 違規情節
- 查專責人員不在現場,且無法提供任何出缺勤、打卡及請假紀錄;台端採漁牧綜合經營者,其每日排放至魚池之廢水量未紀錄排放時間及排放前3日未主動通知主管機關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77,4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採集放流水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617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為1,420mg/L(放流水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為3,29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皆逾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於本縣永靖鄉同安段湳墘小段218地號(共同放流口處),產生之畜牧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2日派員稽查,並於共同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667mg/L(放流水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於本縣永靖鄉同安段湳墘小段218地號(共同放流口處),產生之畜牧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2日派員稽查,並於共同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667mg/L(放流水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於本縣永靖鄉同安段湳墘小段218地號(共同放流口處),產生之畜牧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2日派員稽查,並於共同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667mg/L(放流水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67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為104mg/L,(放流水標準為30mg/L,超過2.4倍),化學需氧量為474mg/L,放流水標準為100mg/L,超過3.7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2.未依規定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即逕行產生作業廢水至地面承受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從事飼養豬隻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18日督察結果,發現一貫作業母豬育種廢棄器材,棄置於厭氧池前空地,且有焚化後遺跡,致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8/08/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於107年5月8日派員稽查,查晶析反應設備運作中,屬製程許可管制範疇,另查該公司於105年9月20日府授環空字第1050317089號書函裁處裁罰20萬元整,並限期105年9月30日前改善完成,惟查該公司於105年11月9日函報製程停工改善。再查該公司於107年2月1日向本縣環境保護局提出製程M01其他化學製造程序操作許可異動申請,惟尚未核准製程試車計畫。
- 處分日期
- 2018/08/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設籍於高雄市小港區立群路168號,從事汽車貨運業,公司所屬之槽車(車號:42-WT)行經本縣線西鄉西濱快速道路(台61線北上169K處)翻覆,致載運之化學物質「酚」及柴油洩漏而污染道路,案經本局於107年7月22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8/08/1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876-Q3自用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37%超過法定標準(35%)
- 處分日期
- 2018/08/1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從事衛浴設備零件加工作業,其金屬表面除油製程產出之廢水,經收集後貯留於貝克桶中,惟未持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
- 處分日期
- 2018/08/15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二水鄉合興村南通路一段20巷50號設廠,從事紡織、纖維絲製品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490-00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2月21日派員執行督察,查獲一未經許可之排放管道,與其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8/08/1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持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而逕行將廢電線電纜剝皮、粉碎、洗選後所產作業廢水貯留於廢水處理設施中。
- 處分日期
- 2018/08/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而逕行排放作業廢水於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8/08/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6段56號7樓,承攬「羅錫創畜牧設施拆除工程(本縣北斗鎮大新段576地號等15筆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07年7月20日派員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8/08/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彰化工廠設籍於本縣北斗鎮大新里四海路1段23號,從事印染整理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7年7月10日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勾稽貴公司彰化工廠106年5月至107年4月間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彰化工廠的廢氣處理程序(000004)產出的燃煤飛灰(R-1106)在107年4月產出量為6公噸,超出107年4月2日所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308050017)的最大月產生量10%(2.1219公噸/月),案經本局於107年7月11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8/08/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設籍於本縣彰化市忠孝里彰美路1段1號,從事鐵路運輸業,產生之廢棄物最大月產量平均每日一公噸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案經本局於107年7月6日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查詢廢棄物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產出之含鎘電池(C-0171)於105年12月至107年4月間並無申報清除紀錄,貯存超過ㄧ年以上,並且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展延,案經本局於107年7月10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8/08/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福興鄉萬豐村福工路19號從事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7年7月9日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IWR&MS)系統勾稽貴公司106年5月至107年4月間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D-1699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 (106年11月)、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106年9月)、C-0399其他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106年10、11月及107年3月)申報產出量,均分別超出彰化縣政府106年8月24日府授環廢字第1060293271號函所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205120004)最大月產生量1.8公噸、1.048公噸、2.6公噸10%以上,案經本局於107年7月9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8/08/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福興鄉萬豐村福工路19號從事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7年7月9日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IWR&MS)系統勾稽貴公司106年5月至107年4月間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399廢橡膠混合物申報舊製程代碼,導致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未達質量平衡,案經本局於107年7月9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8/08/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溪湖鎮河興段672-4地號從事住宅新建工程,惟該工程車輛進出未有效清洗車胎,夾帶泥沙至工地外道路造成地面污染,本局於107年7月16日派員現場稽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8/08/1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EE-7887自用大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36%超過法定標準(35%)
第 113 頁,共 266 頁